忆笙是被脸上一阵阵的暖意唤醒的,现下已经天光大亮,炽热光亮正好透过层层叠叠的树荫,照到她的脸上。
旁边的枝丫上有只小麻雀,正好奇地歪着脑袋瞅她,见她抬起手,也不害怕,扑闪着翅膀停在她的指尖。
“你也好奇我是谁?”
食指摸摸小鸟脑袋上的羽绒,占够了便宜忆笙才缓缓笑着开口,
“真可惜,我也不知道啊。”
小鸟儿愤怒的“啾啾”叫了声,抬起翅膀一下子就扑闪的没影儿了。
好吧。
遗憾的搓搓手指,她舒展开酸涩的身体,又像是只笨拙的乌龟一般,缓慢挪下树。
左右都是无人的荒郊野岭,在一派浑然天成的自然风光中,那延宛转河水犹如华美的飘带般令人侧目。
要不,就顺着这条河走?反正也没什么可去之处。
忆笙迈开脚步,漫无目的地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除了一片又一片的郁郁葱葱的树林之外没有任何人存在过的痕迹。
仿佛全世界只剩忆笙一人。
这里真的会有人吗?
忆笙倦怠地抱着双膝,迷茫地瞪着夜空中的闪烁的星子,脑海中是令人厌恶的空茫,不知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算了,想这么多也没用。
她丧气地挎下肩膀,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倒在河边圆润的鹅卵石上。
明天还要赶路呢,再说,自己和星星较的哪门子劲儿。
就这样,渴了喝点河水,饿了吃点果子,忆笙将余下的时间都花在走路上,即使如此,足足走了三天,还是不见任何人的踪迹。
运气啊。
忆笙叹口气,眯眼看着即将落山的太阳,它将一片河水铺满金色,波光凌凌的像一条金色的缎带。
美不胜收,只是,自己压根儿没有心情欣赏。
站在河抬起右手挡在眼前正看着水光出神,灵敏的耳朵却捕捉到了远处传来几声轻微的嬉闹声。
忆笙急忙回过头,衣摆边被水迹打湿大片也丝毫不在意,她悄悄地越过丛林顺着声音挪到不远处。
果然就见着四五个穿着粗布褐衣的女人手里都端着个大木盆子,互相说笑着,叽叽喳喳地闹着,行至水边,她们放下木盆,说笑着揉搓着里边的衣裳。
这是人啊!
是活生生的人!
过了三天野外求生的忆笙忍不住眼睛都要亮了,原本想直接走过去,可是看看自己身上与女人们不同样式的衣服。
她却犹疑地顿住脚步。
这么过去,她会不会被当做异类赶出来?
算了,不能赌。
目光转向河旁的淤泥,忆笙眼睛眯了眯,悄声笑了。
她蹲在河边,伸出素白的指尖往浅滩里抹去,掏出大把污泥,直直就往自己洗净的脸上扣,连衣袍上也没拉下
到最后还嫌不够,整个头都往水里浸了浸,一直到湿漉漉看不出原本的样子,才摇摇晃晃地走到女人们一眼能发现的地方。
躺下,不动了。
这样,才会把那群女人们的戒心消解到最弱吧。
试问,那个善心的女人,会放任一个柔弱,可怜的小女孩儿生死不知地倒在河边呢?
那当然是要救那个小女孩儿回去了。
忆笙的小算盘拨地霹雳啪啦响,可她没料到,计划的好好的,最后拉胯的也是她自己。
原本想装晕试探那些人的反应,没想到躺着躺着自己真的睡着了,再醒来,映入眼帘的就是低矮昏暗的房顶。
她爬起来,看向四周,房子很小,外边光亮刚刚照进门槛,却像隔着什么墙似的,再也越不过去。
屋子里的东西不多,但是也整洁有序。
推开自己身上搭的薄被,脚步轻缓地走出房门外。
这个被踩踏的光滑平整的土院子中间,有一只毛色鲜亮神气活现的大公鸡。
它像是巡视自己领土的王,挺着五彩斑斓的胸脯,在这个不大却井然有序的院子中神气地走来走去,看见突然出现在门口的人,受惊般的往旁边躲了躲。
灶房里,一个身量矮小的女人正在灶台上忙上忙下,看着她的身影,终于一直在帮忙烧火的男人忍不住说话了。
“让你不要捡那个人回来,你偏是不听,现在好了,原本就不多的食物,还要给来路不明的人。”
“我也是看着不忍心,能帮一把是一把。”
女人往大锅里舀上水,又把手中的米来来回回数了好几遍,才依依不舍的放在锅里,才笑着安抚丈夫:
“就这一顿饭,完了咱就让她走人,别气了,啊?”
感受到女人的纵容,男人忍不住振振有词起来:
“你看看她那衣裳的料子,看看她那容貌,能是咱这种人家能招惹起的?”
“别今天救了人,转头啊,就没命!”
说到这儿,女人也有一丝犹豫,手上动作也不由自主地停下来。
自家男人只是远远瞧了眼,不太真切,为那女子擦脸换衣的自己可是再清楚不过了。
回想起那足以让男人们疯狂起来的脸。
虽说自己没啥见识,可是听山下人说,宫里最得宠陈德妃是天下第一美人儿,可是看过那人的脸,就从心底觉得宫里的娘娘们也不似这般美貌。
更别提如凝脂一般的肌肤,光滑柔软地看不出料子的衣裳和好似刀伤愈合后的瘢痕。
一切都足以昭示女子的身份不凡。
这是要给他们家招祸啊。
想到这儿,妇人耷拉的眼睛中闪过忧色,用腰间系着的围裙擦擦手,勺子塞给丈夫。
“我去看看她醒了没。”
没有想到,刚进正房,就发现原本睡人的地方空了,连床铺也变得整整齐齐,最上边放着一根通体黄金样式简单的发簪。
在昏暗的屋中静静地闪耀着金光。
“当家的,你快来看。”
妇人惊讶地捧着手中发簪,招呼在灶间的丈夫。
“怎么了?”
“这个.……”
丈夫擦擦手,接过发簪,仔细看了看,上边只是简单的祥云纹,不带任何宝石,也没有任何特殊纹样:
“这大概就是给咱家的报答,没啥事,咱就收着吧。”
“可是,这是不是太过贵重了?”
妇人爱不释手的攥抚摸着手中发簪,目光不舍得移开片刻,却仍旧犹疑。
“没啥事,是吧?大花?”
丈夫搂过在一旁转来转去的公鸡,顺顺背脊的羽毛,却丝毫没注意自家大公鸡含泪的豆豆眼以及猛然秃了一块的尾羽。
重新走在山村小路上的忆笙心情不错地把玩着手中红色的羽毛,给了根最不起眼的发簪,但揪了一把漂亮的羽毛。
这生意,不亏!
将火红色的羽毛珍惜地揣在胸口,她顺顺自己已经变得和当地人一样褐色粗布短衣,摸摸自己的脸。
现在只剩这张脸需要处理了。
这,好看吗?
人的脸不都是一样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啊,怎么那男人说挺好看?不都一样嘛。
但,自己还得进城,这张脸嘛.……
入了夜之后,她偷偷摸摸窜进一户人家,冒着将大黄狗吵醒的风险,趁夜摸了一把刀出来,赶紧就跑。
待到天一亮,路人应该就看见路旁的水塘边女子拿着把三尺长的剁骨刀跃跃欲试地对着自己的脸。
这人,没疯吧?
当然没疯,只是原本她也不想偷这么长的刀,可是大概那户人家是个屠夫。
夜色又太黑,院里又养着狗,没注意看,刀到手的一瞬间也感觉不对,可是已经没机会再换了。
再换估计就整个人都完在当场。
忆笙惦着自己手中的刀,只敢用刀尖儿对准自己。
然后准确定位到眉毛的位置,试了试手感,一手扯着额头皮肤,一手勉强握刀,小心翼翼地开始.……
刮眉毛。
是的,没看错,就是刮眉毛。
她想过了,既然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那么有区别的只有眉毛了,应该是自己的眉毛好看到绝美的原因才让那家的男主人有了这个错觉。
在进城之前就把它给刮了,引人注目可不是一件好事。
忆笙搓搓自己突然空阔下来的脑门儿,满意地点点头,这把刀还是挺锋利的,可惜进城可不能带它。
最近年头不好,从临县逃荒过来的人不知凡几,多的是妻离子散。
城门口守卫的军士即使没有路引也不会太过为难,但是基本的盘问还是有的。
她在离城门不远的地方蹲了一上午,选在逃荒的人最多的时候混在他们里边。
低着头,缩着身子,装出副期期艾艾步履蹒跚的样子,抬头就把那个准备盘问的士兵吓了一跳。
“你,你这是……”
那个兵士估计还还年轻,没见过什么世面。
忆笙学着前几个人的样子摸摸眼角不存在的泪水,开始哭诉。
“小女的命好惨,爹娘都不在了,未婚夫和别人跑了,家中只.……”
兵士抖着手粗声粗气打断她:“等等,你先说这眉毛怎么了?别是得了什么病吧?”
颤抖着的粗壮手指倔强地指向对面女子只剩青茬看上去异常突兀的额头,再怎么过硬的容貌,在这种自毁条件下,足以削减至零。
“小女,小女,天生如此。”
面前女子似是羞羞答答低下头,不好意思回答道。
原来是这样,也是个可怜人儿,怪不得未婚夫能跟旁人跑了,旁边几个听到对话的兵士互相对视几眼,一时间升起股子同情。
“好了,过去吧,你可以进去了,小心点儿啊,最近城里不太平。”
那个年轻兵士的声音难得平和下来,指指城内,示意道。
“唉,谢谢军爷,谢谢军爷。”
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连连鞠躬,又复摸摸眼角,忙不迭地贴着墙根儿窜进去了。
城内,北城门旁。
叫卖的声音不绝于耳,周围尽是人来人往,商人打扮的行色匆匆,其中也不乏架着马车后边跟着好几仆从的官家子弟。
但是更多的是身着粗布衣裳面黄肌瘦,面前一只空碗,坐在路边乞求着过路之人善心的乞丐。
城门旁有个简陋的茶水小店,专供路过的行人歇歇脚,稻草搭的棚子,破旧不堪,远处看起来倒像是个草棚。
在这家店口的门柱之下,就还真端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
他的衣服破旧打满补丁,枯瘦如柴的手上端着一个破了角的瓷碗,正朝着来来往往走过的行人们伸手。
很奇怪,他却从不出口呻吟或是祈求,只是沉默着,像个旁观者一样。
被草包似的头发挡住的眼睛微微半眯着,脑袋正对着城门,将刚才发生的事情看了个一清二楚。
颤颤巍巍地拄着手边的拐棍一瘸一拐的站起来。
走路的速度却不慢,背影很快便消失在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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