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前方峻岭千重, 樹冠上深淺不一的綠色顯出油氈般的質感,成隊列狀的鳥兒們背負著夕陽從他的頭頂飛掠而過,翅膀撲簌的聲音隨著夕陽的光線一起, 遠遠地在天邊盪開。


  文卿沒花多少力氣就找到了屬於羅伊娜的山洞。


  就像羅伊娜曾繪聲繪色地向他講述過的那樣,這個山洞非常適宜居住:位於半山腰處, 有著對一條幼龍來說非常合理的大小,周圍遍布古老的巨樹,十分陰涼, 同時它還被一條清澈的溪流半環繞著,睡在山洞裡甚至還能聽到潺潺水聲,彷彿經年都下著小雨。


  不管傳說里對巨龍有著怎樣誇張的誤解, 用了多少筆墨去描繪他們的強大、懶散、喜怒無常,他們也不過是種智慧生物。而就羅伊娜的說法, 儘管巨龍們可以在幾乎任何一種惡劣環境中生存下來, 但最令他們舒適的地方, 一定要有非常清新的空氣,陽光無法直射, 而且略微有些潮濕。


  滿分十分的話, 文卿要給這個山洞打十五分,因為這個山洞在滿足了所有會令巨龍感到舒適的條件后,還有額外的一點——


  山洞裡堆滿了黃金。


  多半都是金幣, 最大的有大拇指和中指圈起來那麼大,最小的只有食指第一節骨頭那麼長,有一些金幣上還能看到清晰的頭像和徽記, 有一些則被磨損得只剩一片光滑;除了金幣以外,還有大量細碎得像是塵埃一樣的金沙,填充在金幣與金幣之間的縫隙里。


  文卿傾向於認為它們曾經也是金幣,只不過被堅硬的龍鱗磨碎了。


  金幣與金沙之間還埋著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像是黃金的盔甲,鑲嵌著紅寶石的黃金手杖,黃金的酒杯,金項鏈、金戒指,用黃金做底襯的梳妝鏡,被雕刻成有著華麗翎羽的鳥兒的金釵,黃金的燈座,用黃金做筆尖的羽毛筆,甚至還有黃金的流蘇墜子,這玩意兒是系在窗帘上防止被風吹開的。


  你所能想象得到的任何能用黃金製造的物品都能在這裡找到,並且無論是在哪一個年代被製造出來,都金光鋥亮,閃閃發光。


  山洞中光線並不強烈,幾乎稱得上是昏暗,但在地面上鋪了厚厚一層的黃金,依然讓山洞內部顯得十分閃亮。


  文卿:毫不意外。


  世人都說巨龍喜愛財寶,這是誤傳的,其實他們只是喜歡閃閃發光的東西。換句話說,除了黃金、水晶、鑽石以外,純凈度較高的琥珀、特別閃亮的金屬、某些生物身上的鱗片,巨龍多半都是來者不拒。


  他們喜歡閃閃發光的東西的初衷,也完全不是因為人類臆想中的貪婪,而是為了裝飾他們的巢穴。


  畢竟巨龍要財富來做什麼啊,他們是獨居的生物,不做交易,偶爾有之,也是一物換一物。


  他們的社會裡沒有「財富」這一說法,實際上他們的語言里也沒有「權力」、「利益」,有著諸如此類含義的所有辭彙在他們的語言中被簡化為同一個單詞,翻譯過來,大概就是「力量」。


  一公斤重的黃金和一公斤重的閃亮鱗片在他們眼裡差不多可以說是等值的,除非某頭巨龍對黃金或是鱗片有特殊喜好。


  羅伊娜滿山洞的黃金就是她陸陸續續從同族手中換回來的,用一些匪夷所思的東西,像是她自己撿到的一些快生鏽的鐵甲碎片和斷刃,草原上死去的人類游商攜帶的漂亮瓶子,馬車車輪,她甚至認識一個喜歡收集潔白、完整的骨架的同族,並且從那個同族手中換到了大量的金幣。


  少數惡龍會在大陸上殺燒搶掠,但絕大部分巨龍不屑於這麼做,寧肯把時間用來睡覺。或許這時候就有人要問了,那他們手裡哪來的那麼多珍貴的財寶?尤其是金幣,礦石和金屬還能撿到,金幣難道也能撿到?

  當然可以。


  比較殘酷的事實是,巨龍的平均壽命很難算出,因為最古老的龍迄今仍活著,而且力量仍處於巔峰。和得天獨厚的精靈族一樣,巨龍不存在自然死亡這一回事,他們只要還活著,力量就會持續增長。


  這樣悠久的壽命能讓他們見證無數個王朝和國家的覆滅,或是天災,或是**。他們在路過城邦和宮殿的殘骸時,會進去看看有沒有留下值得收藏、交換的東西,那些金幣和寶石就是這樣被他們帶走的。


  不過巨龍不可能多到能佔領整個大陸。


  和生性平和安穩的精靈不同,巨龍好動且好鬥,再加上他們沒有養育後代的習慣,幼年、青年巨龍的死亡率非常高,人類能夠拿到的龍屍基本都來自這個年齡段的巨龍;而即使是年長的巨龍,也有可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死去,最常見的原因就是在爭奪同族雌性的時候受了重傷,然後被別的魔獸撿了便宜。


  羅伊娜給文卿講過很多次她驚險逃生的經歷,草原上的危機無處不在,特別是在她還是一條小龍的時候,遇見她的高階魔獸都想啃她一口。


  「但是我還是想出去看看啊。」那時候已經又強大又美麗的羅伊娜說,「我當時還小,精力充沛,覺得天天睡覺太沒意思了。」


  任何時間的文卿都對此深感贊同。


  他從回憶里離開,悄無聲息地走進了羅伊娜的山洞,堅硬的金幣踩在腳下凹凸不平,然而並不硌腳。


  山洞非常陌生,這是當然了,雖然選擇山洞的標準一致,從未變過,可這裡畢竟和三百年後他住過很多次的那個山洞不是同一個。


  但因為沾滿了羅伊娜的味道,即使非常陌生,這個山洞也令他感到熟悉和安心。


  他又往裡面走了幾步,憑著直覺、對羅伊娜的了解,還有金幣上深淺不一的氣味,找到了金子地毯中一處稍微向下凹陷的地方。如果他沒有猜錯,羅伊娜回到山洞后就是睡在這裡的。


  大量堆積在地上的金幣讓山洞的內部並非漆黑,地面上始終反射著一層朦朧的光。在這樣的光上面行走會有種怪誕的錯覺,好像一瞬間里已經將塵世中的所有財富都踩在腳下了,那些價值連城的黃金,奢侈的裝飾品,傾國之力所能鑄造出的全部金幣,也不過是墊在腳下的磚石而已。


  有幾個人能不在這樣龐大的財富面前失色和狂喜,又有幾個人能在這厚達半人高的黃金面前保持冷靜?

  這種數量的金子已經足夠轉化為巨大的權勢,踩在這樣的權勢上,簡直就像是在片刻中從貧民變成了皇帝。


  但文卿自始至終都很平靜。他看這些金子的眼神和他看著群山時候的眼神並沒有本質的差別,這兩者在他眼裡都是很美的,但他並不對這些美產生佔有慾——他不對任何美產生佔有慾。


  多數時候他表現得就像是聖人,沒有半點私慾。


  他慢慢走著,卸下了所有的明亮和快樂,像一個工作了一整天后回到家中的年輕人,因為還很年輕,心裡沒什麼負面的情緒,然而一整天的工作又太勞累,所以正面的情緒也沒有多少。


  他的靴子輕輕踩在金幣上,沒有刻意收斂,皮質硬底和金幣的碰撞十分悅耳。


  但他只擁有滿身的疲憊。


  他走到了山洞的內部,在這裡,羅伊娜身上像薄荷一樣略帶著刺激性的香氣越發清晰了,他越是接近金毯中的那處凹陷,那股來自羅伊娜的味道就越是具有侵略性,甚至還微微有些刺鼻,就像香氣太重了之後聞起來反而會略微發臭那樣。


  不過天知道,三百年後,羅伊娜的洞穴就像文卿的家一樣,特別累的時候,他就跑到羅伊娜的家裡睡覺,在羅伊娜的金子堆上打滾(這是和羅伊娜學的),順便看看羅伊娜有沒有什麼新的收藏。


  所以這樣的味道文卿早就習慣了,甚至這樣微微刺鼻的香氣對他來說還很親切。


  他走到了羅伊娜的氣味最濃郁的地方,覺得被這股味道喚起了困意,便就地躺了下來。羅伊娜常睡的位置就在他的腳下,這一點很好判斷,這塊地盤是整個金子地毯上金沙最為細膩和均勻的地方。


  金子都被磨得太碎了,因此躺上去之後並不會不舒服,反而像是睡在綿密的沙子里一樣。


  流水聲淙淙地環繞著,流過他的耳邊。白噪音聽起來不急不緩,山洞中的空氣靜靜浮動著,令他感到格外舒適和溫暖。


  這種舒適和溫暖也許是羅伊娜的味道所帶來的幻覺,就像某種長年累月積累下來的條件反射,好比當一個母親身上總是散發著同一種香水的味道時,孩子就會在深層的潛意識裡將這股味道和美好的情緒聯繫起來,會本能地對另一個有相同香氣的人懷抱善意。


  他放鬆下來,在溫暖的金沙的包裹下墜入了金色的夢中。


  在深邃的夢裡,他又睜開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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