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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二十一章 就問你服不服

  魏中群對這首《Gee》的渴望,當然比謝錦龍更加強烈。


  因為現在正在台上表演這首歌曲,並且受到熱烈歡迎的那幾個小姑娘,正是來自於他的娛樂公司。


  這是一首能令他手下的姑娘們大紅大紫的歌曲,他怎麼可能放過?


  呃,雖然這麼說起來好像有點兒奇怪,不過大家也必須要理解一下魏中群的心情。


  因為說起來,魏中群的經歷其實也蠻坎坷的。


  魏中群以前也曾是一家音樂公司的高層,他雖然不太懂音樂,但他很擅長運營,在他的努力工作下,那家音樂公司也曾紅紅火火,培養出好幾個歌壇的紅星。


  但隨著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樂壇的逐漸衰敗,純粹搞音樂的公司已經越來越難以立足了,魏中群供職的那家音樂公司也是如此,他們的老闆在艱難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終於對整個華語樂壇失去了信心,於是結束掉公司移居到了國外。


  這時候魏中群也曾有機會受到別家公司的青睞,只不過他這個人性子比較倔,他不信華語樂壇就真的這樣無路可走了,於是他用自己多年來的積蓄,開辦了一家屬於自己的音樂公司,想要獨立創業。


  但他雖然堅持搞音樂,卻並不是個迂腐的木頭,他知道,如果重複以前的套路,結果很可能和他之前那個老闆一樣,死路一條。


  於是他想到了另一個思路,那就是學習韓國的娛樂公司,搞男/女子組合,通過學習別人成功的經驗,來壯大和發展自己。


  所以這才有了他和他手下的這幾個姑娘。


  這幾個姑娘,全是他花了好幾年時間,在國內多家城市精挑細選才選出來的很有潛力的苗子,雖然她們沒參加過什麼選秀,也沒有在什麼達人比賽中拿過獎,可魏中群相信自己的目光,他堅信只要等他把這幾個小姑娘培養成才,她們一定會成為華語樂壇第一支能夠和韓流相抗衡的女子團體,也會成為華語娛樂圈的中堅力量!

  然而要想達成這個目的,他還缺一樣東西。


  實力,硬實力!


  娛樂圈很講究包裝和炒作,特別是近些年來,浮誇之風愈見興盛,但凡稍有幾分姿色,就被稱為帥哥美女,稍有一點兒小名氣,就被稱為小天王小天后,稍有幾部拿得出手的作品,就被稱為男神女神。


  可魏中群知道,這些都是假的,是虛幻的,娛樂圈中就是個很現實的地方,沒有實力,光靠炒作,就算你能紅得了一時,你也紅不了一世。


  看看那些靠一首歌、一部戲吃一輩子的明星,有幾個能最終成為天王天后的?


  他的姑娘們,要想真正在歌壇立足,成長為一支足以跟韓流相對抗的力量,還需要更多有分量的作品,更多能讓人們記住她們的經典歌曲!


  可說的容易,真要做起來,哪有那麼輕鬆?


  華語樂壇的衰落,不僅僅是唱片市場的不景氣,隨著唱片銷售量的日益衰減,很多原本靠這一行吃飯的人,也逐漸退出了行業,這其中,就包括很多曾經鼎鼎有名的音樂製作人。


  這些音樂製作人的離開,帶走的不僅是他們自己的天賦,還有華語樂壇更多優秀的作品。


  現今的華語樂壇,想找個真正能寫出好作品的音樂人,真是太難太難了。


  而且和韓棒們相比,華語音樂圈的製作人們更擅長寫單人的歌曲,對那種適合由組合來演唱,特別是由青春美少女們來演唱的歌曲,它們真的不如韓棒們拿手。


  你看這幾年來,整個東勝神洲的樂壇流行的組合歌曲,幾乎全都是出自韓棒之手,華語音樂圈的歌手們,在這方面幾乎毫無建樹。


  所以魏中群也很著急,他的姑娘們都已經訓練了好幾年了,從十二三歲一直苦練到十五六歲,可她們始終沒能遇到一首讓自己滿意的歌,一首可以讓她們大紅大紫的歌。


  直到今天……


  魏中群雖然不是個專業的音樂人,但他懂歌,懂市場,他能分辨出什麼樣的歌,才能受觀眾的歡迎,什麼樣的歌,才能在市場上無往不利。


  這首《Gee》,無疑就是這麼多年來她一直在等待的那首歌曲!

  無論如何,一定要把它拿下!


  因此當魏中群聽到謝錦龍想買這首歌的版權時,他立刻就跳了出來。


  他不能讓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從自己手指縫間溜走!

  只見他一臉鄭重地對吳良說道:「吳先生,其實你這首歌本來就是為我的姑娘們量身定做的,所以賣給我們,也是順理成章的事,不是嗎?」


  吳良用很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問到:「誰告訴你我這首歌是為她們量身定做的?」


  沒錯,吳良說的理直氣壯,說的問心無愧。


  因為在他腦海里,可有這首歌原唱的MV,而MV裡面那幾位姑娘,其實更靠近Bee Girl那幾位大長腿。


  所以嚴格來說,這首歌交給Bee Girl們演唱,效果可能更好。


  可惜這種事他當然不能告訴魏中群等人,因此就給對方造成了一個美麗的誤會。


  而魏中群聽到他的話,則是一下子愣住了。


  「不是專門為我們寫的?可他昨天不是當著我的面創作的這首歌嗎,難道這是他原本一早就準備好的歌曲?怪不得昨天我看他編曲的時候,順暢的不要不要的,原來如此啊!」


  可是即便這樣,魏中群也不想放棄。


  因為這首歌現在正在被他的姑娘們演繹,而他受歡迎的程度,從現場觀眾們的反應就可以知道了。


  要知道,現場坐的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觀眾,他們全都是明天要上台表演的歌手跟舞者,也就是說,他們全都是娛樂圈裡的同行。


  一首歌,能征服觀眾並不困難,可是連同行都能征服,那就真的不簡單了。


  可能一輩子就只能遇到這一次了,魏中群怎麼可能這麼輕易的放棄呢?


  於是他乾笑道:「吳先生真是說笑了,不過沒關係,不管這首歌是不是專門為我們量身定做的,可現在姑娘們在舞台上的表現,相信吳先生也看見了,我很希望你能把這首歌賣給我們,相信我們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的!」


  「抱歉,這首歌不賣!」哪知吳良依然平靜而疏離地回答他到。


  吳良說不賣,自然有他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實在沒辦法給這首歌定價。


  賣多少合適呢?還是十萬?

  又或者想第一次賣給梁燕妮那樣,要二十萬的高價?


  可即便是二十萬,吳良也覺得虧了。


  因為他為了兌換這首歌的MV,可是花了足足一千萬崇拜值!

  沒錯,雖然只有那首最貴的《Beat it》的十分之一,可這也是吳良迄今為止最大的一筆崇拜值開銷了。


  就這一支舞蹈,可足足讓他肉痛了一整個晚上!

  這麼昂貴的代價,十萬二十萬就想買走,你開什麼玩笑?

  我跟你說,這件事每個千兒八百萬的,你都別想跟我開口!


  而且吳良也不是完全不懂市場,他很清楚,這首歌能創造的價值,絕對不止賣出一張專輯這麼簡單。


  這首歌,絕對能造成一支女子組合團體的崛起,而這樣一支女子組合團體,所能帶來的收益,豈是那一二十萬就能打發的?


  真要用這個價格賣掉,那他就絕對是個傻/逼了!


  吳良只想做牛逼,不想做傻/逼,所以他當然會義正言辭的拒絕魏中群。


  「為什麼?」魏中群果然不解,心急火燎地問到。


  「你買不起。」吳良很誠實的回答道。


  魏中群:「……」


  就這四個字,魏中群就已經明白吳良的想法了。


  看來吳良跟他一樣,也很清楚這首歌真正的價值,所以對方根本沒跟他虛張聲勢,直接就告訴他,賣這首歌的代價,他付不起。


  是的,這首歌的價格,他可能真的付不起。


  這是一首足以讓一支新興的女子組合一躍成為當紅組合的歌曲,也是一支足以讓當紅組合變成大勢組合的歌曲。


  比如把這首歌交給Bee Girl,魏中群相信,她們肯定能比現在更紅,說不定就此一舉奠定在韓國流行樂壇的霸主地位。


  這樣的歌,不知道多少大公司肯不惜一切的得到它,他一家小小的私人公司,有什麼資格來競爭來?

  他又不是土豪,又沒有一個有權有勢的爸爸,而這幾年為公司花費的錢,幾乎已經耗光了他的家底……


  魏中群從未有過像此時這一刻的絕望,那是一種明明曙光就在眼前,但你卻只能眼睜睜看著他溜走,而自己卻無能為力的絕望!

  「我……」他突然狠狠地咬住了下嘴唇,三十幾歲的漢子,一下子就紅了眼眶。


  可吳良卻並沒有注意到他,因為此時舞台上的表演已經結束了,而那個韓國棒子具大善,則正帶著他的幾個千嬌百媚的大美人兒往這邊走來。


  具大善的眼中閃爍著失望的光芒,滿臉頹色,很明顯,他已經認識到自己輸了。


  不是因為這裡是華國的地盤,也不是因為現場的觀眾全是華國人,所以有所偏向,而是因為他真真切切的認識到,台上那幾個小姑娘的表演,的確比他的Bee Girl們更精彩。


  具大善很不願意相信這是事實,但就連他手下的那幾個姑娘們,也露出了服氣的神色。


  最開始是那個性格外向的Sue在說到:「這首歌好棒,這個舞蹈我也很喜歡,我覺得比我們之前跳的那些舞蹈可愛多了!」


  然後是Bee Girl組合的隊長Mabol羨慕的稱讚:「這首歌寫得太好了,如果是由我們來唱,一定比台上的那幾個女孩兒表現的更好!」


  連他自己的姑娘們都已經承認技不如人了,他還能說些什麼呢?


  這個韓國棒子雖然可惡,可他卻不敢在華國人的地盤上賴賬,所以他只能垂頭喪氣的走了過來,對吳良老老實實地說道:「你們贏了。」


  只見吳良高昂著頭問到:「怎麼樣,這下你們服了吧?」


  「我……服了。」具大善痛苦的閉上了眼睛,不止因為他們的表演時間硬生生少了兩分鐘,還因為他深感自己給大韓民國丟了臉,幸好自己不是泥轟人,否則這一下回國去,說不定就要分分鐘切腹謝罪了。


  「服了就好。」吳良負著手,笑容可掬地說到:「你給我記住,我們華國人,不是東勝病夫!」


  眾人愕然,聽到她這句話的周圍一圈人,全都石化了。


  這傢伙,這又是要鬧哪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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