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來自華國的搖滾
鍾永溯這下真有些騎虎難下了。
他怎麼也沒想到,吳良竟然會用「原創」這張牌來打擊他。
他原本的計劃是讓吳良知難而退,用自己的實力奪下這個場子,讓后讓所有來參加演唱會的華人都知道,他,鍾永溯,才是舊金山最好的歌手!
可是沒想到,剛裝完逼,就被吳良一棒槌給敲昏了。
我是原創,有種你也用原創,這樣輸了我才服氣!
吳良的邏輯很有道理,甚至讓鍾永溯自己都升起一種無從辯駁的感覺,換做是他,估計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吧。
可他自己的原創……
他這時也開始後悔了,早知道就不稱呼吳良的歌曲為「狗屎」了,要是他自己等會兒唱出來的歌曲,比「狗屎」還不如,那他該算什麼?
鍾永溯欲哭無淚,正準備說兩句什麼,把這件事抹過去,哪知吳良卻又在這時候站了出來,拿著麥克風用力地說道:
「接下來鍾先生還有一首原創的歌曲要送給大家,請大家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他!」
吳良也看出了鍾永溯打退堂鼓的心思,可這種時候,他怎麼可能讓他逃掉?
你以為我是什麼,你想踩就踩,不想踩就不踩?
自從我成了一坨屎以後,已經好久沒人敢這樣踩在我頭上了!
哼哼!
他把鍾永溯逼進了絕路,就像鍾永溯當初一點兒面子也不準備給他留一樣!
而鍾永溯聽到了他的聲音,也很快明白吳良的反擊開始了。
這種時候,他又怎麼能怯懦逃跑呢?
他惡狠狠地瞪了吳良一眼,突然咬緊了牙根,調頭回到了舞台中央。
「夥計們,我們接下來演唱《Gaiyas》!」他對自己的幾個同伴說道。
那幾個黑哥們兒臉上全都露出吃驚地表情,紛紛用眼光向他確認真的嗎?
《Gaiyas》是他們自己沒事的時候寫出來的歌,從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來,純粹是胡拼亂湊,這首歌他們當初曾在一個小型的音樂節上面演唱過,唱之前信心滿滿,唱完之後灰頭土臉。
台下的觀眾甚至都沒等到他們唱完,就已經散的一乾二淨。
這個時候拿這時候歌出來唱,鍾永溯不會是昏了頭吧?
幾個黑哥們兒雖然聽不太懂華語,也對台下那些黃皮膚黑眼睛的觀眾不太熟識,不過他們也明白,他們要真是唱這首歌,估計得到的噓聲肯定比掌聲多。
可鍾永溯能有什麼辦法呢,他也很絕望呀!
這首歌,已經是他們的「作品」中最拿得出手的一首了,其他歌,他甚至連波動吉他弦的信心都沒有。
要是他的歌真的連吳良的那堆「狗屎」都不如,那他今天說過的每一句話,都將幻化成一隻巨大的巴掌,一耳光一耳光的扇到他臉上。
與其如此,還不如拼一把,反正華國沒有搖滾樂,自己唱的好還是不好,說不定那個騙子根本就分辨不出來呢?
他抱著僥倖的心理,對那幾個黑哥們兒不著痕迹的點了點頭,於是那幾個黑哥們兒會意了,癟了癟嘴紛紛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這支樂隊,是鍾永溯一把手拉扯起來的,他們所有的經費,全都是鍾永溯一個人負擔,所以這幾個黑哥們兒,向來都是以鍾永溯馬首是瞻,他想怎麼樣,咋們就陪他怎麼樣得了。
反正黑人的臉皮夠黑,就算到時候丟人現眼,別人也看不出他們到底有沒有臉紅。
一段古怪的音樂聲響起,那歪歪扭扭的樂器聲,簡直就像是工人修馬路的時候打樁機那煩人的噪音,不斷地重複響起,頓時讓台下的觀眾難受的捂住了耳朵。
「這什麼歌呀?」一個原本正興緻勃勃等著鍾永溯繼續演唱的小年輕鬱悶地說道:「嚇死寶寶了,耳朵都差點兒震聾了!」
那頭髮花白的潘老爺子,更是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心臟,露出一個驚懼的表情:「唉呀媽呀,嚇我老頭子一跳!這是咋的了,哪兒來的噪音啊?」
旁邊的人連忙幫他捂住耳朵,順便在他耳朵旁邊費力的叫到:「潘老爺子,您心臟不好,要不快出去透透氣吧!」
「誒!」潘老爺子倒是從善如流,又或許是真的被這震耳欲聾的噪音弄得頭皮發麻,趕緊站了起來,在親人的攙扶下顫顫巍巍地朝著大門口走去。
歌都還沒唱,突然就看到有人開始往大門口走,舞台上的鐘永溯,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看在大家都是同宗同祖的份兒上,你們就不能給我留點兒面子嗎?
他捧著手裡的吉他,手心突然湧出了許多汗,,因為他似乎已經預感到,自己要把這次演唱會搞砸了。
不止搞砸了吳良的,連他自己的也一起搞砸了。
原本還想著把吳良趕出去,自己接過演唱會的地盤,給爺爺和眾多的唐人街觀眾一個驚喜,哪知道,這下驚喜變成了驚嚇,連自己都被嚇傻了。
鍾永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把這首歌給唱完的,總之他只看到,當他的這首「得意之作」演唱完之後,舞台下的觀眾至少少了三分之一。
也不知道是哪些人,稀稀拉拉給了他幾個掌聲,然後整個劇院就沉默下來,所有人都用無辜的眼神看著他。
人家唱歌是要錢,你唱歌是要命啊!
鍾永溯自己都覺得在台上待不下去了,當即就拔掉了電吉他的線頭,捂著臉羞愧的從舞台上往下走。
「等等!」這時候吳良卻突然叫住了他。
「你,你要幹什麼?」鍾永溯警惕地望著吳良,此時的他,早已經沒有了剛上台時的意氣風發,甚至就連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也在吳良面前消失的一乾二淨了。
可這並沒有讓吳良徹底消氣。
「這就是你說的搖滾?」吳良望著鍾永溯,似笑非笑地問到:「看來鍾少爺您的歌,也談不上餘音繞梁啊?」
「哼,那也比你那些軟綿綿的情歌好!」鍾永溯輸人不輸陣,鼓起氣勢惡狠狠地回答道。
「是嗎?」吳良挑了挑眉毛,指著空蕩蕩的台下說道:「這就是你說的好?好到觀眾全都逃出去避難了?」
「我……」鍾永溯梗起脖子,本想再說兩句硬話,但望著空蕩蕩的觀眾席,原本好不容易鼓起來的那股氣徹底消散了。
都成這樣了,他哪還能昧著良心說自己更好?
他不說話了,吳良卻一股火氣涌了上來。
「沒本事裝逼,那叫傻逼,有本事裝逼,那才叫牛逼!」他陰冷的說道:「你看看你自己乾的這些傻逼的事,你爺爺好不容易才把大家聚在一起,想要過個開開心心的年,結果全被你毀掉了,你現在滿意了?」
「你,你說誰是傻逼?」鍾永溯臉色通紅的叫到:「我本來就比你唱得好,只是他們不懂欣賞,只有他們,才全是傻逼!」
他的話還沒說完,一道人影突然閃到了他身旁。
「啪!」清脆的耳光在安靜的劇院中響起。
鍾永溯整個人都驚呆了,臉上那火辣辣的感覺,似乎在告訴他,就在剛才,他被人給煽了!
「誰?」他暴跳如雷的轉過身來,卻一眼看到了鍾蘊文老爺子那張鐵青的連,頓時嚇得一個哆嗦,趕緊縮緊了脖子。
「你這個孽畜!」鍾老爺子真是氣得不輕,連孽畜這樣的話都說出口了:「你在這裡胡說八道什麼,你說誰是傻逼?」
「我,我……」鍾永溯畏畏縮縮,在發飆的鐘老爺子面前,他連一個囫圇的字都說不出口。
「你給我滾,滾出去!」鍾老爺子怒火衝天地指著大門口到:「好好的一場演唱會,全都被你給毀了,你現在高興了,滿意了?」
鍾永溯舔了舔嘴唇,臉上血色盡失。
不過他到底還有一點兒骨氣,昂起頭,二話不說就朝門口走去。
「等等!」哪知這時吳良卻再一次開口叫住了他。
鍾永溯回過頭來,兇狠地瞪著他叫到:「你還想幹什麼?」
「你剛才說,我不懂搖滾。」吳良低著眉眼,淡淡的說道:「我接下來就讓你看看,我到底懂不懂搖滾。」
「哼!」一提到這個話題,鍾永溯頓時恢復了自信,不屑地說道:「華國根本就沒有真正的搖滾,你想唬我?」
「華國有沒有搖滾,你聽過自然就會知道了。」吳良不與他辯駁,徑直轉身走到了台上,同時撿起了他仍在地上的電吉他。
一把吉他,一個人,就這樣孤傲的站在舞台上,雖然周圍一片沉寂,但他卻像是一個絕世的劍客,渾身散發出凜然的氣息。
「一首來自華國的搖滾樂,《一無所有》,送給大家!」
他對台下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二的觀眾倨傲的說道。
台下又響起幾聲寥寥的掌聲,或許是之前鍾永溯帶給大家的心理陰影太深了,好多人現在還捂著耳朵。
吳良沒有理會現場的冷淡,用力地一撥吉他弦。
「我曾經問個不休
你何時跟我走」
一聲猶如來自山巔之上的吶喊,頓時讓所有人渾身都湧出了一層雞皮疙瘩。
「可你卻總是笑我
一無所有
我要給你我的追求
還有我的自由
可你卻總是笑我
一無所有」
簡單的歌詞,有力的弦音,卻彷彿一道閃電,重重地劈在了每個人的心頭。
《一無所有》這首歌,與其說是一個年輕的男人對一個同樣年輕的女人的質問,不如說是我們對自己靈魂的拷問,因為它真正揭露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精神上的富有和物質上的富足,我們到底應該如何選擇?
這是一首極具八十年代特色的歌曲,但其實如果只要我們能讀懂它,就會明白,它根本不受年代的限制,它就彷彿是懸在我們頭頂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隨時在拷問著我們的心靈,滌盪著我們的靈魂。
在地球上,這首歌曾是中國搖滾音樂的代表作,被譽為中國搖滾的里程碑,正是從它開始,中國的搖滾音樂成熟、鼎盛、衰退、真空、掙扎、奮鬥,整整兩代的中國搖滾音樂人,都受到了它的影響,將搖滾從美國式的發泄,變成了中國式的質問。
正是因為它的存在,在美國被用來罵街、吵架、撒潑、打滾的搖滾音樂,在中古變成了質問、尋找、探索,以及吶喊。
可以說,他是美國搖滾跟中國搖滾的分水嶺,也是搖滾真正進入中國市場、被完全「中國化」的標籤。
這樣一首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歌曲,突然出現在唐人街「百娛劇院」這樣一個小地方,帶給所有華裔觀眾的震撼,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
就連很多原本不喜歡搖滾的老人,在聽到這樣一首具有深度的吶喊式的搖滾樂之後,也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們無法分辨這首歌到底是好還是壞,但他們能明白,這首歌彷彿唱入了他們的內心,讓他們開始去思考,去衝動。
吳良那秦腔一般沙啞的嗓音,更是給他們帶來了感動,帶來了震撼。
他們當中好多人,的確沒有聽過來自於華國的搖滾音樂,但如果讓他們現在來評判的話,他們肯定會堅定不移的認為,這首歌,一定能代表華國搖滾音樂的水平。
因為他讓人一聽就著迷,難以割捨。
而站在大門口與舞台中央,原本想要走掉的鐘永溯,已經聽呆了。
鍾永溯的家學淵源,所以他的中文理解能力,沒有任何問題,從這首歌中,他似乎聽到了一種與以往他說理解的搖滾截然不同的東西。
搖滾樂最初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當初是作為一種新的音樂形式出現,它的特點就是節拍強烈,歌詞新鮮,具有爆炸式的表達能力。
但那時候唱搖滾的人,其實都是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懷裡抱著一把吉他,溫文爾雅的。
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搖滾變得跟頹廢、毒/品、性,以及暴力沾上了關係,很多搖滾作品中,開始頻頻的出現這些東西,隨後,演唱搖滾的歌手開始了一種所謂「朋克」的進化歷程,他們穿耳釘,戴鼻環,披著金屬感極重的皮夾克,梳著各種怪異的頭型,成為了叛逆和私生活混亂的代名詞。
固然也有一些人守著搖滾最初的模樣,但大眾的印象,還是被那些「朋克」搖滾的歌手給帶壞了。
而鍾永溯,喜歡的恰恰就是這種「朋克」風格的搖滾。
在他看來,穿耳釘,戴鼻環,那是釋放自我;吸/毒,宣傳性,那是對社會的批判;聲嘶力竭的吶喊,旁若無人的行事,那是對強權的抵抗,是對自由的呼喚。
只有真正的搖滾樂,才能放飛自我,找到本真。
可是聽完吳良的這首《一無所有》之後,他卻突然感覺到,一種原始的力量,一直來自心靈的力量,從他內心深處猛然的迸發出來。
這種感覺,是他以前聽那些「朋克」搖滾所無法感受到的。
甚至那種對心靈的震撼,對靈魂的拷問,以前也從來沒有過。
這就是華國的搖滾嗎?那個來自搖滾荒漠的國度傳過來的搖滾音樂?
為何它讓我如此震撼,如此……親切?
他迷茫的望向舞台上的吳良,卻正好遇到吳良同樣投過來的目光。
隔著半個劇院的距離,只聽吳良譏諷的拿起麥克風,說道:「這是來自華國的民謠搖滾,接下來,我再讓你見識一下我們的嘻哈搖滾!」
說完他扔掉了手中的吉他,拿起麥克風,對舞台幕後播放音樂的人使了個眼色。
這第二首歌,才是他原本準備要在這次舞台上表演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