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狙擊步槍
第一百七十四章 狙擊步槍
從小寨得到了三十多壯丁,又得到了宋軍長許諾的武器物資,袁志文的心裡樂開了花兒,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袁志文將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了訓練之中,他要將自己的特戰營打造成一支精銳的無敵之師。
正因為如此,袁志文的特戰營名義上是一個營,要了一個營的物資,但實際上只是一個加強連,用一個營的物資來打造一個連,袁志文覺得應該可以滿足特戰營的特殊需要了。
兩天後,一輛卡車進入了袁志文所在的軍營,從車上卸下了三十支衝鋒槍與三萬發子彈,同時交給他們的還有三支古怪的步槍。
這三支怪槍看樣子與德國的毛瑟九八步槍差不多,只是上面加了一個瞄準鏡。
袁志文一看就樂了,口中說道:「這是德國的毛瑟九八K狙擊步槍,全中國也就幾十條,想不到宋軍長竟然給咱們弄來了三支,其射擊精度比普通的槍支要好的多,宋軍長夠意思。」
袁志文當仁不讓,自己取了一支狙擊步槍,口中說道:「這支槍老子自己用了。」
孫華英一看,眼睛都紅了,連忙擠了出來,口中說道:「袁中校,讓俺看一眼行不。」
「行,看吧,別看到眼裡拔不出來。」袁志文一笑。
孫華英笑呵呵的抱起了一支狙擊步槍,向著外面一瞄,嘴裡大叫著:「嘿,真好,還帶十字花兒準星兒呢。」
「這槍俺要了,誰也不許跟俺爭!」孫華英大叫了一聲,抱著這步槍就不撒手,那意思很明顯,這槍他霸下了,誰爭他就和誰拚命。
「你這傢伙,屬狗的,咬住了就不鬆口。」袁志文笑了笑說。
「算了,這支槍給你吧。」袁志文說。
「聽見沒,聽見沒!這槍是俺的了!」孫華英樂得合不攏嘴。
胡三怪看了看這最後一支槍,欲言又止,顯得很猶豫。
袁志文拿起最後一支槍,來到了胡三怪面前,口中說道:「老胡,全營中屬你槍法最好,你那支漢陽造也該換一換了,這支狙擊槍就給我用吧。」
胡三怪眼中透出一絲希翼的光芒,伸出了手去摸了一下狙擊槍,好像燙到了一樣,又縮了回去。
「我……」
「我什麼我,你那槍靶兒都掉了,膛線也沒了,這槍是德國進口的原裝貨,是全世界最好的步槍,過了這村就沒這個店兒了。」
袁志文話音剛落,胡三怪一把搶過了狙擊步槍,用欣喜的目光不斷看著這槍,喜愛之情溢於言表。
見三支狙擊槍都有了歸屬,眾人開始卸貨,反正沒有狙擊槍還有衝鋒槍,所以這些戰士並沒有什麼失落感。
黃昏的時候,一天的訓練結束了,袁志文看到,胡三怪將自己原來的那支破槍擦了又擦,嘴裡嘟囔著什麼,聽那意思,似乎是在與自己的老家計進行告別儀式。
袁志文走了過去,將一根煙遞給了胡三怪,口中說道:「老胡啊,我一直很好奇,你是個愛槍的人,為什麼一直以來不用好槍,卻對這支又老又破的槍這麼珍惜呢?」
胡三怪點燃了香煙,輕嘆了一聲說:「袁中校,你是不知道啊。」
「噢?這裡面還有什麼故事嗎?」袁志文問。
「嗯。」胡三怪點了點頭,口中說道:「是啊,這支槍,是我參軍時從家裡帶出來的,怎麼說也是一個記念,最重要的是,這是我那未過門的老婆送給我的。」
「你還有老婆?怎麼沒聽你說起過啊。」袁志文笑著說。
「哎。」胡三怪長嘆了一口氣,似乎並不願意提及這一段塵封的往事,不斷的吸著煙,半晌,他口中說道:「這事兒在老子的心裡憋了幾年了,今天就和你說說吧。」
「我家在四川的深山裡,那裡風景很漂亮,我是當地最好的獵戶,嘴也甜,能說會道,十八歲那年,我和當地一個最漂亮的姑娘好上了,那姑娘也是獵戶出身,我倆也算是門當戶對。」
「呵呵,不錯。」袁志文笑了笑,吸了口煙。
「本來打算當年中秋成親的,可是,卻想不到生了變故。」
「什麼變故?」袁志文問。
「我那未過門的老婆長的漂亮,很多人都追求她,當地的一個大地主也想讓她嫁給自己的傻兒子,他給了我未來的岳父很多的錢,結果我那未來的岳父見錢眼開,就要和我退婚,把女兒嫁給那地主的兒子。」
「我當然不同意,可是岳父給我出了一個難題,要我用老虎皮做嫁妝。」
我當時就同意了,不就是打老虎嗎?有什麼了不起的!我在山裡呆了七天七夜,終於打到了一隻老虎,我興沖沖的下了山,然而剛到山下去中了埋伏,被一伙人把我抓了起來。
抓我的人對我說,老虎是山神,不能打,否則老天是要降災的,我打了老虎,觸怒了山神,所以要拿我祭神。
那正晚上,我被關進了水牢,半夜的時候,水牢的門打開了,我又看到了我那未過門的媳婦兒,她穿著大紅的袍子,一身新娘的打扮。
我問她怎麼來了,她對我說,這一切都是地主與我那未來岳父的陰謀,如果我打不到老虎,我就只能退親,可是我偏偏打到了老虎,於是他們就想以我衝撞了山神的名義用我祭神,只要我死了,我那未過門的媳婦就順理成章嫁給地主的兒子了。
「可惡!」袁志文咬著牙罵了一句,眼中幾乎噴出火來。
「那她怎麼還來看你?難道是來嘲笑你的?」
「我當時也這麼想,可是後來才知道,我誤會她了,本來他誓死不從,可是見我有難,為了救我,她拼了命求地主開恩,放我一馬,而代價,則是嫁給地主的傻兒子,為了救我,她同意犧牲自己的幸福,換來我的性命,結婚之夜,她要來看我一眼,親眼看著他們放了我才放心。」
那天晚上,我被地主從水牢里提了出來,在幾個地主家丁的押解下,親眼看著她的轎子進了地主家的大門兒,我當時死的心都有了,不過我不能死,我要把她從地主手裡救出來!
我被地主放了,第二天一早,我就得到消息,我未婚妻……」說到這裡,胡三怪的聲音頓了一下,他的眼睛濕潤了。
「老胡,不想說就不說了吧。」袁志文說。
「就讓我說出來吧,說出來我心裡也能痛快些。」
胡三怪接著說了下去:「第二天一早,我就得到消息,我那沒過門兒的老婆在洞房裡拒婚自殺了。」
「我是個男人,我要為她報仇!當天晚上,我拿著這支她送我的槍和一把刀跳進了地主家的院子,那個晚上,我血洗了地主家,殺了那地主和他的傻兒子以及家裡的二十八口人,在打鬥中,我的槍被一個家丁砍斷了,要不是那槍擋了一下,我一定活不了。」
「殺了人之後,老子一把火燒了地主的家,然後逃了出來,這年頭兒兵荒馬亂的,只要有本事,就可以活下去,老子隱姓埋名,先在川軍中當了一陣子兵,後來才發現,那個川軍團長與被我殺死的地主家有些親屬,於是我又從軍中逃了出來,一直逃到了江浙一帶參加了中央軍。
這槍,是我的武器,可也是我那死去的未過門的老婆給老子留下的記念,所以俺一直留著它。「
原來是這樣。袁志文點了點頭,心中不由一嘆,心說怪不得胡三怪一直沉默寡言,原來卻是他有這樣的經歷,一個人經歷了這麼大的挫折,性格確實是可以改變的。
聽了胡三怪的心事,袁志文已經是白了胡三怪的內心世界,換成任何一個人,都會如胡三怪一樣,這些年來,胡三怪沉默寡言,真的是難為他了。
「老胡啊,你立下這麼多的功勞,我一定會幫你運作,將你的罪名一筆勾銷,讓你堂堂正正的做人,打完鬼子后回到你的家鄉。」袁志文說。
「其實我的真名叫古月龍,後來,胡三怪這個名字,不過是我胡亂編出來的。」胡三怪說。
「古月龍,月中之龍,好名字,老胡,你先忍耐一段日子,等我找機會為你請求赦免,到時你就可以恢復原來的名字了。」袁志文說。
「算了,這些年,別人叫我胡三怪我已經習慣了,名字改不改過來都無所謂了。」胡三怪凄然一笑說道,這一笑中,帶著些許的心酸,袁志文聽了心中也不禁有些不好受。
袁志文心中不由暗想,這是個吃人的世界,不是吃人,就是被人吃,難道自己維護的這個國家真的如此不堪嗎?到底如何能將這個國家和老百姓拯救出來呢?
「好吧,你的事先保密,不要叫別人知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老胡,你放心,只要有我袁志文在,遲早有讓你不必改名換姓的一天。」深吸了一口氣,袁志文說道。
「嗯。」胡三怪點了點頭,眼睛有些濕潤了。
「晚了,去休息吧。」袁志文說。
兩個人剛要離開,就在這時,一匹戰馬飛奔進了軍營之中,馬上坐著的,正是那個養馬的馬夫鄭力言。
看到鄭力言,袁志文不由眉頭一皺,口中問道:「鄭力言,你不是去外面去採購馬蹄鐵了嗎?怎麼回來了?」
鄭力言從馬上跳了下來,大口的喘氣,口中斷斷續續的說道:「袁中校……不……好了,出……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