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離婚向左,幸福向右> 第65章抓走真兇

第65章抓走真兇

  「嘉琪!」任蘭雨大聲喊著,這怎麼還有刀?


  薛老太爺看見都掏出來刀了,也不再淡定地坐著,「趕緊放下刀,回房間呆著去,明天去醫院。如果再敢胡鬧,那就滾出薛家。」


  薛嘉琪卻完全不在乎,「爺爺,你這麼多年,就會用這一招來威脅人,我其實不喜歡做薛家的孫女。」


  「薛嘉玥,其實我很羨慕你,當年大媽死之前都還在掛著你,現在所有人都喜歡你,將我當做一個怪物。甚至我的臉都不能癒合,這些難道就是所謂的報應嗎?」薛嘉琪一手握著匕首,一手摸著自己的臉。


  我跟林蒙對視了一眼,必須要將對方手中的刀奪下來,否則一定會有人受傷。


  「其實你只要放下執念,也會擁有的,你漂亮,年輕!以後會有大好的人生,會有愛你的人。」我思索著怎樣才能讓她情緒穩定下來,剛剛刺激取證已經足夠。


  現在就得想著怎麼收場,這女人真是瘋了。


  「可是我殺了人!就沒有以後了,沒有,如果不是你的到來,誰會給我難堪,我為什麼必須為了你改名字。爺爺你說,你告訴我!」薛嘉琪的情緒越來越激動,當初她是非常在意這個名字的問題,只不過我這邊風頭正盛,她必須要讓著。


  「如果你媽當初不去爭這個名字,又何來今天的改名,你姐姐在前,你在後!」薛老太爺對任蘭雨一直就看不上,這取一個同音不同字,無非就是想要多沾點福氣。


  早些年養在外面無所謂,等被接回來,前期我失蹤估計也無所謂,但是我回來了,這傳出去就是個笑話。


  別人會說薛家沒有教養的。


  「就因為她比我大幾個月,所以我看中的全部都要讓嗎?你們可曾有人問我可願意?薛嘉玥,薛嘉玥這也可以是我啊,你為什麼要回來,為什麼?」薛嘉琪那手中的刀就直直地刺過來,林蒙一把將我拉到身後。


  可是有一個身影比他更快,喊著「玥玥!」


  那刀就刺入了薛尚偉的身體內,林蒙一腳將薛嘉琪踹在地上,我簡直都不能呼吸。


  「大哥,大哥!你別怕,救護車馬上就到!」我捂住那傷口,血不停地往外冒著,我害怕,完全不知道怎麼辦?

  薛嘉琪我要殺了她。但是現在卻什麼都不能做,必須要先治好大哥。


  「別怕,玥玥,大哥終於保護了你一回。當年媽說,我這個當哥哥的不好,都找不到你!我眼睜睜地看著媽死去了,現在我終於能夠保護你一次!」薛尚偉嘴角含著笑,一隻手費力地揉了下我的頭髮,然後垂下去了。


  「大哥!大哥!」我叫得悲愴,所有人都以為大哥去世了。


  薛嘉琪在那大笑著,「薛嘉玥,我也讓你痛了,你會痛就好,哈哈,可惜死的不是你!否則我會更高興!」


  「林蒙,幫我照顧大哥!」我站起來,握著一把椅子,不要命地沖著薛嘉琪砸過去。


  砸死她,我就一個目的砸死她。


  看著她滿身血,我就興奮,她死了,我就報仇了。


  「玥玥,不要!」林蒙抱著我,安撫著,「大哥還活著,只是暈過去了!還活著,我保證,你不能出事,我們還有孩子,還要照顧大哥,還要結婚,還有很多很多的事情,難道你要為這樣的垃圾陪葬嗎?」


  活著,我就聽見大哥還活著,活著就好,活著就好。


  薛嘉琪那是被我砸的滿頭血,任蘭雨看我衝過去,那是直接躲開了,所以每一下都砸得非常。


  看著她奄奄一息,我才覺得心裡好受一些,憑什麼,憑什麼她跟我爭,有資格嗎?


  沒資格!

  警車跟救護車一起來的,鑒於薛嘉琪的情況,那是救護車一下子拉走了,我們開車跟著警車去報案,然後再遞交證據。


  讓常芸的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安慰,讓真正的兇手伏法。


  好在大哥沒有傷及到要害部位,但是失血過多,那刀子全部都沒入身體就剩下刀柄在外面,足見當時薛嘉琪是要殺人的。


  要我死,一屍兩命,只要想到這個畫面,我就恨不得再去打死她。


  因為受到驚嚇,我也很不舒服,還微微有些見紅,我嚇得直接住院。


  林蒙開庭之前拉著我的手,讓我再三保證不能生氣暴躁,等等才放心走了。


  我還敢多思嗎?


  這都到醫院了,孩子可經不起折騰。


  因為林蒙申請的是公開審理,雷家人也想通過輿論來壓制,所以也同意。


  手機新聞,電視直播,都在跟播,這大概是湘江歷史上第一個如此撕逼的家族,現在的林氏集團確實是08年才註冊的,法人雷蒙,后更名為林蒙。


  用了五年時間上市,三年的時間飛騰,這樣的成績,足以傲嬌湘江年輕一輩。


  涉及的產業跟雷家產業完全不同,這就不存在所謂藉資源,但是這註冊資金跟原始股份的問題,才是本案的關鍵。


  秋韻果然出庭作證,證明林蒙當時從雷振天那拿走了五十萬的原始資金,然後還寫了條子,承諾給出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只不過時間久遠,又是父子之間,這張條子消失后沒有再補。


  當年21歲的林蒙經濟狀況很差,從雷家人的舉證來看。


  「我八歲跟著她到了雷家,每日被打罵后才能換一點錢讀書,生活。十六歲開始,就沒有花過雷家一分錢,依舊被打罵,這些陳舊病例,可以作證。十六歲開始,我就在地下拳館討生活,被人打,最後打出來一個冠軍,那筆獎金就是五十萬!」林蒙三言兩語,並沒有多賣慘。


  當年拳館的那些證人很多,所以完全推了雷家人所謂的證據。


  然後再將秋韻的錄音呈上去,雖然不能做為直接證據,但是也能夠從側面讓大眾了解。


  我在電視機前面淚流滿面,怪不得那段時間,他總是全身都是傷,當時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帶他去診所,大醫院他還不願意去。


  當初請我吃的那些好吃的,就是他被人打的錢嗎?

  此案,當庭判林氏集團的所有資產歸林蒙個人所有,原告方證據不足。


  電視機前的林蒙接受採訪時說,「這輩子我唯一感謝跟愛的女人就是我的未婚妻薛嘉玥女士,如果當年沒有她的幫助,我早就死在街頭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