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不是狗崽是狼崽
巧巧沒有進屋子,而是抓起另一把鐵叉,跟如意一起干。
「天冷了,草還沒有收完,如意整天忙叨叨的,俺也幫不上忙。」
天昊說:「這不有我嗎,隔牆頭喊一聲就完了,反正我也沒事,三天兩頭回來,乾脆跟如意一起餵羊。」
「行呢……哥,咱倆一起干。」
兩個人在院子里忙活,一邊幹活一邊嘮嗑,哪知道這時候院門一響,如意回來了。
如意啥也沒聽到,只聽到一句話:「咱倆一起干!」
如意的心理那個氣啊,瞅到王天昊,他的氣就不打一處來。
上次,王天昊二話不說,按住他就揍。
現在竟然說,要跟媳婦一起干,心理更不是個滋味。
可他害怕王天昊,王天昊這邊一瞪眼,他就嚇得尿褲子。
嘴巴上還是要客氣一點,如意趕緊打招呼:「天昊哥,你過來幫忙啊?這是我自己的事情。」
「小事情,小事情,你是我弟,哥哥幫弟干點活怕啥?」
說話間,王天昊的雙臂一揮,整車的飼料全部卸完了。
巧巧過來幫著如意整理了一下衣服領子,扑打乾淨身上的雪粒子,問道:「咋了?沒找到嗎?」
如意說:「不知道鑽哪兒去了。」
王天昊扑打乾淨了身上的草沫子,忽然發現如意的懷裡有東西,問道:「如意,你懷裡抱的是個啥東西?」
如意說:「我拾了一隻狗娃子,不知道誰丟的。」
王天昊一愣:「狗娃子,拿來我瞅瞅,用不用我幫你訓練一下,將來做牧羊犬。」
如意趕緊將大襖撒開,大襖里顯出了狗娃子的腦袋。
剛剛瞅到這狗娃子,王天昊就大吃一驚,腦袋上的毛瞬間樹立起來,眼睛瞪大了,雙手也顫抖了。
他可是狼王,鼻子一嗅就知道這是個啥東西。聲音變得鏗鏘有力:「如意,告訴我,這狗崽子,你從哪兒弄來的?告訴我啊!」
如意發現王天昊急了,道:「外面的樹林里撿來的,咋了?」
王天昊的聲音也顫抖了:「如意,你知道不知道,這根本不是狗娃子。」
「那你說這是啥?」
王天昊道:「狼娃子!這是狼娃子!難道……大梁山的群狼……回來了?」
如意鼻子哼了一聲:「你咋知道是狼娃子?你神經過敏了,從前是狼王,看啥都像自己的同類。」
如意話中帶刺,可王天昊卻沒在乎,一個勁的追問:「告訴我,那片樹林?」
如意說:「就是羊場後面那片草地,翻過土坡的那片樹林,咋了?」
王天昊不敢怠慢,一小子將狗娃子塞到了如意的手上,說道:「如意,聽我的話,這東西不能留!趕緊放了,要不然你會惹下踏天大禍的!先別急,一切等我回來再說。」
王天昊說完,馬不停蹄衝出了羊場,直奔如意見到狗娃的地方飛奔了過去。
王天昊鐵定認為大梁山的野狼群回來了。
野狼的回歸讓他看到了希望。
整整過去了十三年。十三年前,大山上的野狼就遷徙了。,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
那時候,王天昊是作為狼王帶著群狼一起遷徙的。
可他沒有走出大梁山,就被爹老子王海亮開摩托衝上山,用一張漁網拉了回來。
然後裝進鐵籠子里,又花費了兩年的時間訓教成人。
不知道是他拋棄了狼群,還是狼群拋棄了他。
那時候,大山上的群狼為了將狼王救出來,對村民發動了無數次的攻擊。
王海亮帶著村民跟野狼群進行了最後的鏖戰。戰鬥的結果,是狼群大敗而回。
小母狼踏雪無奈之下,只能帶著狼群離開大梁山,從此以後,跟王天昊永別。
今天看到的狼崽子,的確是從前大梁山的黃狼種,這沒有瞞得過他的眼睛,更沒有瞞得過他的鼻子。
那種似曾相識的同類味道讓他興奮,也讓他激動。
既然黃狼群出現,那不用問,瘸腿狼王也該回來了,還有自己的乳母踏雪,也一定回來了。
狼娘啊狼娘,你離開兒子十三年了,不會是特意回來看兒子的吧?我好想你……。
王天昊又想起了當初跟著狼娘踏雪一起長大的情景。
他是母狼養大的,也是獒狗黑虎養大的,他們不但用乳汁哺乳了他,還把他訓練成為了新一代的狼王。
乳母踏雪就算活著,也應該二十多歲了,在狼的世界里,二十多歲就相當人類的一百多歲了。
王天昊不知道乳母是否健在,也不知道瘸腿狼王是否健在,但是看到狼崽,他就看到了希望。
王天昊是一口氣飛奔到那片樹林里的。
他的眼睛在地上來回搜索,鼻子也不斷抖動,尋找著野狼的蹤跡。
隱隱約約,他果然聞到了一股野狼的味道,但不是母親踏雪的味道。
而且,地上的確有幾隻狼的腳印,非常稀少,應該是一公一母兩條狼。
王天昊不由心潮彭拜,站在高坡上扯開嗓子,努力嚎叫起來:「嗷嗚,嗷嗚嗷嗚——!」
這是對同類的呼喚,只要是當初大梁山的野狼,聽到狼王的呼喚,立刻會奔襲而來。
可是讓天昊感到意外的是,他嚎叫了很久,也嚎叫了無數聲,也沒有看到這兩條野狼撲過來。
他擔心自己的聲音小,幾條狼聽不見。
於是,他撒開腳步,一口氣衝上了大山,直奔野狼谷。
野狼谷是當初野狼的聚集地,那時候黃狼群就生活在哪兒。
這兒曾經是自己狼族衛隊生存的地方,那時候,應該是王天昊作為狼王的宮殿。
一腳踏進野狼谷,王天昊的心再一次涼了,沒有,一條野狼也沒有。
沒有瘸腿狼王,沒有母親踏雪,更沒有一個同伴。
「你們在哪兒?出來啊!快出來啊,我的狼兄狼弟啊,我的夥伴們,我的子民,你們在哪兒!!」
王天昊一邊走一邊喊,身體穿過草叢,聲音在野狼谷里回蕩。
可孤零零的,還是他一個人。
最後,他氣餒了,一下子蹲坐在地上,淚眼再次瀰漫。
十三年的時間,即便狼群回來,也認不出他了。
那時候走掉的狼群,絕大部分都不復存在。
踏雪一定是老死在了關外,按照時間推算,瘸腿狼王也應該老死了。
關外的生活異常艱苦,還有別的天敵,它們沒有老死,也會變成其他天敵肚子里的美餐。
好吧,就算當初的黃狼群真的回來,也只能是從前黃狼群留下的後代。
它們的後代尋著祖上的足跡,再次回到了大梁山,這個養育了它們祖輩的搖籃。
新的狼群也不認識他這個從前的狼王了,在它們的面前,他根本不是同類,怎麼可能聽從他的召喚?
王天昊失落極了,也痛苦極了,忍不住哇哇大哭。
他是一條被狼族拋棄的狼,也是一個跟這個社會格格不入的人。
以後,他再也不能跟狼族融合在一起,再也不能擁有那個美麗的……家。
……
王天昊上山去找狼,如意跟巧巧抱著那隻狼娃子還在哪兒端詳。
牆頭的那邊,天天呼喚天昊吃飯,可王天昊卻不見了。
天天就隔著牆頭喊:「如意哥,你看到俺家天昊了沒?」
天天就這樣,早把王天昊當成了自己男人,儘管他們還沒有成親。
而且天天跟天昊同住很久了,倆人時不時的還鑽一條被筒子。
巧巧說:「天天姐,天昊哥上山找狼去了,一時半會回不來,看到俺手裡的狗娃子沒?天昊哥說它是狼娃子。」
天天道:「你天昊哥說它是狼娃子,那就一定是狼娃子,當初咱們這個地方野物多得很。天一黑就沒人敢出門了。」
巧巧道:「天昊哥說的都是以前的事兒。」
「俺知道,不過,你一隻羊,換一隻狗娃子,也不吃虧啊。」
如意一聽不樂意了,道:「天天,要不我這隻狗娃子給你,你幫我買一隻羊,行不行?」
天天小嘴巴一噘,說道:「才不呢,俺不換,俺的頭又沒有被蜜蜂叮腫,傻子才幹!」
巧巧也抿嘴一笑說:「真是女生外向,這還沒有嫁給天昊哥做媳婦,就惦記著給他省錢了。回去做你的飯吧。」
天天說:「飯俺已經做好了,就在鍋台上熱著呢,等著天昊回家吃。不跟你們聊了,看到你天昊哥,讓他回家吃飯。」
天天說完,腦袋藏在了攔馬牆的後頭。
目前的天天,也鐵定認為自己是王天昊的媳婦了。
她跟天昊之所以一直沒有考慮結婚,主要還是因為爹老子張二狗。
張二狗對這門親事本來就不同意,現在又被警方通緝,早跑的沒影了。
天天打算等著爹回來,然後再考慮跟天昊結婚的問題。
就這麼湊合著過,結婚是次要的,同住才是重要的。
只要俺跟巧巧一樣,肚子一大,有了王家的種,生米成為了熟飯,爹不答應也由不得他。
管他村子里的人說啥,誰愛傳閑話傳閑話去吧,傳閑話的人生兒子沒雞,生閨女沒眼兒。
牆頭的那邊沒人了,巧巧的懷裡抱著狗娃子,瞅著天天,心理羨慕地不行。
天天的命好啊,成為王天昊的媳婦,將來就是少奶奶。
哎,可惜慢了一步,要不然成為少***就是俺。
其實如意也不錯,比天昊一點不差,俺跟天天的命一樣好。
傍晚,到了吃飯的時間,狗娃子餓的吱吱尖叫。
巧巧沒有走,而是跟如意一起住在了羊場的宿舍里。
女人挺著大肚子,給狗娃子倒了羊奶,並且放在煤火上溫熱了,一口一口喂它喝。
這狗娃子簡直就是個強盜,吃東西跟搶一樣,吭哧吭哧,眨眼的時間將羊奶喝了個乾淨。
喝完以後舔舔嘴巴,還是感到回味無窮。
巧巧早已幫著如意做好了飯,紅燒肉,白面饃,如意跟狗一樣,吭哧吭哧吃著飯。
巧巧端著臉盆說:「如意哥,這狗娃子它媽也真是個馬大哈,咋就把自己的娃娃給弄丟了?你說,它會不會真是個狼娃子?」
如意一邊狼吞虎噎,一邊道:「你聽王天昊胡說吧,他就是個神神叨叨的人,從前做野狼,現在看啥都像狼。」
「那萬一真是個狼娃子呢?」
「狼早就滅絕了,黃狼群早就遷徙了,白狼群也被海亮叔引進野狼谷,殺了個乾淨。這就是條狗!你放心喂,喂大了,正好幫著我們看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