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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0章 不愧是大宋最有名的金點子(第二更)

  第680章


  宋神宗時廢除的侍衛馬軍司禁兵尚有清塞、飛捷、驍駿,騎捷四個番號。侍衛步軍司的奉節、效順、懷勇、威寧、飛虎、歸聖、揀中懷愛、靜戎弩手、平塞弩手、新立弩手、來化、歸恩、順化、建威等軍,總計三十餘個番號。


  這些番號的禁兵人數較少,故在撤銷之列。某些番號的禁兵指揮數多,則採取減削指揮數的方式。


  如上四軍中的捧日軍由三十五指揮縮編為不足二十指揮,天武軍由三十四指揮縮編為不足二十一指揮,龍衛軍由四十四指揮縮編為不足十八指揮,神衛軍由三十一指揮縮編為不足二十七指揮。


  經過撤銷番號,縮編指揮和裁汰冗兵后,在宋神宗熙寧年間,禁兵數最少時為五十六萬八千六百八十八人。


  然後神宗皇帝過世之後,趙煦登基以來,禁軍與廂軍之數卻又開始逐年遞增。到得如今,禁兵數又增至六十六萬一千餘人。


  而當時各地廂兵數達二十五萬七千餘人。再加上開封府界和太常寺等等寺監的廂兵,大宋兵馬總數達九十萬左右。


  「自天子登基,太皇太后聽政以來,舊黨諸人,主力廢除過去的所有政策,使得那些廂兵數量再一次暴增,而且吃空餉之數更是日益遞增。」


  「與其讓那些廂兵艱難靠朝庭供給渡日,倒不如皆發往這三州之地,哪怕是只來一軍,再加上其家眷人口,那就足有萬口之數。」


  而且他們來到這裡之前,可先著戰俘替他們修建房舍,然後由朝庭提供農具和畜力,反正這幾次大戰之後,戰馬獲得了十五六萬匹,牛也得到了近八萬頭,哪怕不是曾經耕作過的熟牛。


  但總比用人力要好過百倍,重要的是,廂兵多多少少都經歷過軍事訓練,若是大戰將起,還可以從中擇其青壯者守御疆土,絕對是兩全齊美。


  「不愧是大宋最有名的金點子,萬某不得不服啊,而且如此一來,等到土地有了產出之後,那些廂兵便可以脫籍為民,朝庭既減少了負擔,而這邊陲三州也有了人口。


  哪怕是五年之內,他們不需要交納稅賦。可是他們終究是要拿糧食換錢,然後購買生活物資,到了那時候,就會有商人,而且還會有手工業者也會在此聚集。」


  「既有那些精勇畜牧的降卒在此間放牧,又有廂軍在此間耕作,牛、羊與馬匹……」


  「若是照此經營,再加上西夏沒有貿然南侵的話,萬某敢說,不出五載,這裡必成塞北富庶之地。」萬彬豪情萬丈地道。


  「雖然這是一個好辦法,但是王某卻有些擔心朝庭。」王洋點了點頭,滋了一口小酒後嘆息道。


  「廂兵為民,所涉之事,牽聯甚廣,不知道會觸動多少人的利益。而朝中那些大臣們,嘿嘿嘿……想必不用小弟說,兄台你也該知道。」


  萬彬眨巴眨巴眼,一想到王洋這貨跟那滿朝文武的關係,嗯,險些就笑出聲來,只能說明這傢伙太能戰鬥了。


  「其實,王某還有一個辦法,如果之前那個辦法不行的話,那麼,王某可以上奏朝庭:賣地。」


  「賣地?你是說,想要售賣那三州的土地?」萬彬的兩眼都不由得放光。「你準備怎麼賣,賣給誰?」


  「不管是誰想買,都可以,最少千畝起,上限萬畝。」王洋砸了砸嘴盤算了一番之後說道。


  「上限萬畝?!」萬彬的嗓音都因為太過吃驚而拉扯出了顫音。「那,那也是跟交予廂兵耕作一般,五年之後才繳納稅賦嗎?」


  「不錯,也同樣是設五年之期。」王洋點了點頭道,不過他很快便又伸出了一根手指頭。


  「若真是第二策可行的話,那萬某一定會買上他萬畝田地。對了,鹽州的鹽池是否會向外售賣?」萬彬這個老司機兩眼之中金光閃爍不已。


  「鹽池怕是不行,不過兄台你得想好了,若到時候你真買了萬畝田地,怕是所耗資財絕對不再少數,而且這麼大的規模,可是需要不少的人手吧?」王洋笑眯眯地打量著萬彬道。


  「這有何難,人手不足,那便雇傭租客,大不了,租金低一些,自然就會有人願意前來。」萬彬倒是信心十足得很。


  「重要的是,若是第一策不行的話,第二策其實也是極為高明,我大宋立國以來,不禁田產交易,我大宋身家巨萬者不知凡凡。然而田地就那麼多,想買都不容易。」


  「而這三州之地,大約有五分之一是山地河谷和鹽鹼地,另外還有近三分之一是適合放牧的草場。原本適合耕作的,大約有六七百萬畝,不過百年以來,人口凋零,如今怕是不到四百萬畝。


  若是皆耕作起來,每年所獲之糧食,也不是一個小數目。相信,朝庭一定不會任由這三州之地荒蕪,定然會從賢弟的兩策之中,擇一優者。」


  說話間,萬彬這貨還在心裡邊不停的計算著什麼,王洋只拿腳指頭猜都能夠猜測得到。不論是第一策,還是第二策,萬彬這貨都會想方設法的從廂兵或者是其他的買主手中購買更多的田產。


  畢竟,萬家在江南的富庶程度,絕對是首屈一指的,而在這個時代,經商雖然也是一種增加財富的手段,但是仍舊有大量的富人更喜歡屯田地。


  重要的是大宋不像唐朝,禁止土地併購,宋朝私有土地包括新興的庶族地主大土地私有制和自耕農小土地私有制;國有土地包括營田、屯田、官莊、職田、學田、官馬牧地等等。


  宋朝實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國家不再執行強化國家土地所有制的措施,不再運用政權力量進行土地再分配,不再調整土地佔有關係;國家不再干預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對土地自由買賣和兼并持自由放任的態度。


  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具體表現為:一是土地買賣盛行。例如宋高宗時,成都府路限令典賣田宅者納稅印契,一次就徵收到契稅四百萬貫。


  而此時四川地價每畝僅為四貫,官府賣田定價為八貫到十貫。稅率按一成計算,土地價格取較高者每畝十貫,那麼四川此次納稅印契的田地則有四百萬畝,可見土地買賣的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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