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利思的獨白
我的人生其實沒有什麼故事,但是也有故事。
從小父母雙亡的我,不得不寄人籬下跟姑姑一家生活在一起。然而我姑姑並不是好親人,她把我照顧,只是為了騙取我爸媽的那點保險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人性的醜陋,明明都是血脈相連的親人啊!
我在姑姑家的日子並不好過,洗衣拖地這樣的粗活全是我干,我還有兩個表姐,沒事總愛讓我幫忙干這個干那個的。雖然命不好,可父母倒是給了我一副好皮囊,這也是為什麼我兩個表姐不喜歡我的原因,因為我總比她們漂亮。
當然她們也從不願意和我一起逛街。
我很努力念書,可是腦子不好使,成績總不是很理想,可是我卻拚命的想念大學。
從初中開始,我有兩個好朋友,還是同班同學,直到念高中。一個叫巫小玉,一個叫閔夏。
我常常很羨慕她們,巫小玉的父母雖然離婚,但是她的家境富裕,想要什麼就有什麼,而且脾氣好,人也長得甜美,好多女生都喜歡和她做朋友。
閔夏呢,她是全校最酷的女生,雖然名聲有點不好,可是她的成績卻是很好的,基本上每次考試都是全年級第一,而且還是個畫畫天才。才高二的時候,老師們就斷定她會被保送藝大,那可是全國最出名的藝術學府啊!
人家都說女生,要麼有臉蛋,要麼有錢。
錢我是沒有,但是我有臉蛋,我一直引以為豪。
***
「看見了嗎?那是校草,喬段之,長得帥吧!」巫小玉是一看到帥哥就會發花痴的人。
那是我第一眼看到喬段之,那是個乾淨清爽的男生,眉宇間帶著陣陣銳氣。
只見巫小玉嘆了一生氣,「又是一個全年級第一,和夏夏有得一拼啊!」
我們那個時代,對於顏值高而且讀書厲害的男生還是很欽慕的。
一次全校大掃除,清理衛生,我負責清潔洗手台水槽。那個時候我遇到了剛打完籃球的喬段之,他正在開著水龍頭洗臉,水珠滴在臉上,那個樣子,可以說是十分性`感,整個空氣里都充斥著荷爾蒙。
「你叫利思是吧?」喬段之偏頭看到她后問。
「嗯嗯。」她點點頭。
這時候喬段之拿過了一隻小畫冊遞給她。
那樣近的距離,她似乎都能聽到自己心跳劇烈跳動的聲音了。
「閔夏落下的,你幫我給她吧!」說完他就把畫冊塞到了她懷裡。
直到後來他走了利思仍舊站在原地。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喬段之在和閔夏交往。
***
後來喬段之因為一個女生為自己自殺的事情和閔夏分了手。
恰巧那時候最疼愛閔夏的奶奶去世了,閔夏哭得跟個淚人似的。那一刻我想,我這輩子都不要談戀愛吧!
如果一定要戀愛,那麼就和錢談吧!
後來閔夏出國念書了,什麼原因也沒說,但是我知道,她肯定是受傷過度了。
而我呢,如願以償的考上了一所還挺不錯的大學。巫小玉呢,因為母親的關係去了藝術學院繼續學民族舞蹈。閔夏呢?那時候真的是沒有她的音訊,不過呢閔夏自然和她們不是一個級別的,既然是出國留學了,自然念的學校也不會差,尤其是她成績如此的好。
***
上了大學之後,所謂的大學並沒有我想象中那麼的好。
身邊的女同學每一個都總把自己打扮得很好看,而我總是土土的感覺。
因為種種原因,我發現我變得越來越花錢大手大腳了,別人有的東西我也想有。
大二那年,在一個酒局上,我認識了林良志。那個成熟魅力的中年大叔,成功企業家。
介紹的同學慫恿她,如果想要畢業進到一家好公司工作,可要幾把勁,那時候她還傻傻的,很多事情都不懂。
直到有一次林良志對她說,「願不願意做我女朋友?」
「可你不是已經結婚了?」她那時候還有些天真。
正是因為她那句話傻話,把林良志逗得忍不住笑了起來,「我說的女朋友,是情`人的意思。」
一開始我是拒絕的,但是我最終沒抵住林良志對我的各種禮物以及小曖`昧。
我長那麼大,第一背LV的包包,用著香奈兒的彩妝,那一刻我覺得我的人生就應該是這樣的,光彩奪目的,想要什麼有什麼的。
於是最後我還是做了林良志的女朋友(情`人),而他也是我的第一個男人。
我的第一次是在一家非常豪華龐大的酒店總統套房,那是也是我第一次住如此高級的酒店,心是砰砰跳的。
林良志還在酒店的另一邊開會,而我則洗好澡等他。事實上林良志是很忙的,基本上很少有享樂的時間,偶爾他送禮物給她都是派助手送的。
第一次的時候林良志說,他的太太是婦科醫生,所以他知道女人身上的所有敏`感點,他保證不會讓我痛。可我還是痛了,痛並快樂著,不得不說林良志他是一個調`情高手,老司機。
他還算得上是儒雅紳士,而且也不是那種發福啤酒肚的大叔,所以我並不排斥和他這樣的關係,比起我那些女同學的金主,林良志簡直好得不要太多。而林良志也說因為太太是醫生的原因,會嚴格的讓他鍛煉身體,為了防止各種疾病,所以他的身材還是很好的。
我們就這樣處了下來。他和我說過,他會給我物質上的幫助,以及將來畢業的工作規劃,但是他唯獨不能給他的就是感情,還有婚姻。這個不用他說,我也懂。等我不再需要這些東西,我有自己獨立的經濟時,就是我和他分手的時候。
***
如果問,我為什麼要做情`婦?會不會覺得破壞了別人的家庭?
其實在我看來這是一種職業,你不去做,總有別的女孩來。而俗話說成功的男人哪個背後沒有幾個女人,我想他的太太估計也知道的吧!我只能說我很懂得職業操守,感情不可過界。
畢業后,我沒有去工作,因為林良志答應了給我開一家咖啡廳,這一直是我的夢想。其實我並沒有多大的夢想,只想過悠閑的生活。
後來我才知道我是被物質`寵`壞了,什麼咖啡廳,那些都是別人給的夢想,而不是自己的。
***
這一天,我坐在咖啡廳的角落裡,觀察著自家咖啡廳內形形色`色的客人。
只是那一眼,那一眼,我看上了一個男人。他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一身白襯衫,低著頭正在看一本厚厚英文醫療書籍。
後來我發現他常常來咖啡廳,我從一開始到慢慢的習慣悄悄的觀察他,可是我依舊沒有勇氣上前去跟他要個手機號碼。
直到一次,他坐在咖啡廳,似乎是在等人。好一會,我看到了好友巫小玉的男朋友江翰往他走了過去。
原來兩人是朋友。
那個時候,我覺得似乎老天都在幫我。
於是我很快的就知道了他的名字,「藺言」。一個十分儒雅的名字。
從此我愛上了他,只是當初那一眼。
作者:抱歉各位,我不習慣寫太多番外,對我來說,這樣的番外就可以了。
剩下的各位可以自行腦補。
彼此幸福,又或者再遇良人,這都是命運。
謝謝這段時間的支持。
最後感謝觀賞我的小說。
祝各位都幸福,珍惜時光,想要愛的勇敢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