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我該怎麼做?
林一格神色一冷:「你們是什麼人?」
「什麼人?小子,告訴你也無妨,我們是三爺派來的!」為首一人冷冷一笑,「兄弟們,給我砍死他!三爺說了,誰能把他砍死,就找個頂缸的。不僅如此,真正砍死他的人,還能獲得三爺五百萬的獎勵!地位也將得到極大提升!」
那些人一聽,狂叫起來。
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五百萬啊,雖說現在的錢已經不如以前值錢了,但五百萬是什麼概念?可以買車買房有存款,節省著點花,逍遙個幾十年還是沒問題的。
他們這些人,不過都是小混混之流。別說五百萬了,五千塊都未必有。
一個個紅了眼,拿著鋼刀、鋼棍,衝殺過去。
林一格沒有生氣,反而笑了。
三爺魏漢立?那傢伙馬上就要死了,這是臨死前的爆發嗎?
「也好,我現在知道了自己是武者,也知道了武者和普通人的差距。雖然我每天都有鍛煉,但鍛煉和真刀實槍的對戰,還是有極大差距的。」
「這些人現在來砍我,也就等於給了我增加實戰經驗的機會。我應該感謝他們。」
林一格心裡感謝他們,但手上絕不手軟。
他往前沖了幾步,抓住其中一人手中鋼棍,奪了過來。
隨後,開始廝殺。
武者的力量、速度、反應力,實在不是普通人能夠抗衡的。即便是特種兵,在最低級的武者面前,也不堪一擊。
敵人雖然有六七十個,可是,又有什麼用呢?
他們在林一格眼裡,和蹣跚學步的幼童,沒有任何區別!
一個成年大漢,能不能打六七十個三歲以下的孩子?自然輕而易舉。
而林一格對付這些人,也是輕而易舉。
為首那人就看到,己方倒下去五個、十個、二十個……
而每倒下去一人,其他人的叫寒聲就更大了,他們的雙眼,更加血紅,衝殺過來,更加拚命。
可任憑他們如何吼叫,結果都不曾改變。
三十人、四十人、五十人……直到最後,剩下那個為首的傢伙。
看著一地慘叫的年輕人,林一格搖著頭:「你們不學好,一天到晚就知道出來瞎晃悠。若非我實力比你們強,現在的我,肯定慘死街頭了。」
「你們或許覺得,我林一格哪怕再能打,也不敢拿你們這麼多人怎麼樣。」
林一格笑著搖頭道:「可惜,你們錯了。雖然我不會殺了你們,但是,我可以讓你們生不如死!」
林一格盯著為首那人:「你知道什麼叫生不如死嗎?比方說,你斷了兩條腿,又斷了一隻胳膊,再把你舌頭挖掉,耳朵也砍掉一個,眼睛再戳瞎一個。但是,立馬把你送到醫院,你說說,這算不算生不如死?」
為首那人早就嚇傻了,他沒料到林一格這麼厲害。
聽了這些話,他更是心頭狂顫:「你,你要幹什麼?」
「你們這麼多人來殺我,你說,我要幹什麼呢?」林一格雖然在笑,但這種笑容,看在為首那人眼裡,只覺得恐怖!
「你不能這麼對我!我們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為首那人雙腿開始打顫了。
林一格哂笑:「奉命行事?你們奉命行事,就可以草菅人命?很好,那我也奉命行事,我奉我心裡的命令行事。現在,我有兩個選擇,一,殺了你;二,讓你生不如死。你自己選擇哪一個?當然,機會只有一次。如果你不選,或者選擇逃跑,那我只能殺了你了。」
為首那人沒料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會做這種選擇,他嚇得再也忍不住,褲襠濕了。尿失禁!
一下子跪在地上,他驚恐看著林一格道:「兄弟,大爺,爺爺,祖宗!您大人有大量,饒了我怎麼樣?您放心,我以後再也不敢來找您麻煩了,求求您饒了我吧!」
「選擇時間還剩下最後五秒鐘。」林一格淡淡道。
為首那人怔在那,好像已經嚇傻了一樣。
可當林一格走到他身邊,並舉起右手的時候,他猛地叫道:「我選擇生不如死!」
林一格愣了下,笑道:「哦?你那樣還不如死了,為什麼會選擇生不如死?」
為首之人咬著牙:「好死不如賴活著!世界上的殘疾人那麼多,我也沒見他們要尋死覓活。我,我自己做錯了事,現在受到懲罰,也算咎由自取。我,我不想死啊!」
林一格暗自感慨,有哪個人會想死呢?沒人!
林一格伸手在他臉上輕輕拍了下,為首之人嚇得就哭了。
林一格搖著頭道:「哭什麼哭?再哭把你眼睛先挖了!」
為首之人心頭一顫,就不敢哭了。
林一格笑道:「這才對嘛。我問你,你現在怕不怕?」
「怕……」
「怕是正常的,誰都不希望自己缺胳膊少腿,也不希望自己變成獨眼龍。」林一格點著頭說,「我問你,如果有來世,你希望做什麼?」
「來世?」為首之人一呆,苦笑道,「如果有來世,我一定不做小混混,就找個最平凡的工作,通過勤勞致富,不用再像這輩子,整天提心弔膽,活得沒有一點味道!」
林一格驚訝看著他:「有來世都不願意做個有錢有權之人?你小子有點意思啊。」
林一格說著,猛地抽了他兩耳光,又一腳踹在他小腹上,他自然慘叫連連。
「行了,跟你開個小玩笑。」林一格懶洋洋道,「或許你罪大惡極,但我林一格還從未殺過人,也不想殺你這種軟弱之人。趕緊給我滾吧!」
「不過你要記住,如果以後再讓我看到你做這些喪盡天良之事,那我今天所說的兩個選擇,必將成為現實!」
為首之人聽得一呆,隨後狂喜,猛地跪在地上磕頭道:「爺爺大恩大德,小的沒齒難忘!您放心,哪怕以後別人拿著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會再去做哪怕一件壞事了!」
然後對著那些還在哀號的人叫道:「你們誰願意跟我離開寧江市,找個地方好好工作,重新做人的?願意的給我爬起來!」
有十來個人爬了起來,其他人卻都盯著他們,咬著牙不說一句話。
林一格笑道:「以後不做,現在可以再做一點。你們如果就這麼跑了,這些人肯定會像魏漢立告狀。這樣吧,你們先打他們一頓,然後趕緊走吧。」
為首之人一愣:「爺爺,您說真的?」
林一格沒好氣道:「你覺得我在開玩笑?反正我相信,你們現在一走,他們肯定會去找魏漢立告狀的。行了,就這樣吧,我先閃了。」
林一格騎著摩托車就走。
走了不遠,來到公用電話廳旁,打了個報警電話:「警察同志,我要報警。我看到十幾個人和另外五十來人手拿鋼刀或者鋼棍,在群毆。嗯,就是這兒,你們趕緊來吧!什麼,你問我叫什麼?對不起警察同志,我做好事,向來不喜歡留名!」
掛了電話,林一格瀟洒離去。
他一直堅信,做好事不能留名。
一旦留名了,有可能會被人當做英雄,但也有可能,會被人臭罵!
回到別墅,楊媚兒在沙發上睡著了。
林一格看得有些心疼。
這丫頭,又等我?
最近這些天,自己每次回來,都能看到她在客廳,像個期待歸人的小婦人。
林一格前世活得稀里糊塗,這輩子,父母又過世了,他獨自一人,缺少了家人的關心、親情的溫暖。
對楊媚兒這樣的行為,實在是由衷感到暖意。
他很想抱著楊媚兒到房間去睡一覺,但他又怕楊媚兒醒來罵自己流氓。
可就在這時,肖兵拄著拐杖走了出來,笑眯眯道:「林兄弟回來了?」
「肖大哥你沒事了吧?」林一格走到他身邊,低聲問道,「這幾天一直沒來得及關心你,是小弟的錯。」
肖兵搖著頭:「林兄弟這是什麼話?你能把那個夏傑打跑,我已經感激不盡了。」
然後用曖昧眼神看著林一格:「大小姐一直等你回來,你不回來,她就罵罵咧咧。雖說現在天氣還算熱,但晚上還是容易凍感冒的。」
「那我把她叫醒讓她回房睡去?」
「聽說女人都有起床氣!」
林一格白眼一翻:「那你覺得我該怎麼做?」
電視還在播放,不過已經沒了任何聲音。
恰好,電視上播放著女主在家等男主回來的畫面。男主回來后,抱著女主到了房間,女主就醒了過來,抱緊了他的脖子,然後,倆人嘿咻起來。
肖兵眼裡閃過一絲曖昧笑容:「林兄弟看到沒?這就叫緣分啊!」
電視節目和自己的緣分嗎?
林一格訕笑:「肖大哥,我可是個純潔的人,這種事,我不能做!」
肖兵鄙夷道:「算了吧,大家都是男人,你心裡怎麼想的我能不知道?別裝了!」
「好了好了,你別這麼看著我,我知道你害羞,我先回房睡覺去了,你自己隨便,我什麼都看不到!」
他趕緊回房,林一格看著躺在沙發上,睡的沉沉的楊媚兒,內心不免火熱起來。
「她是女主角毋庸置疑的,我也是男主角,這自然也是毋庸置疑的。男女主角在一起,必須要經歷的,除了生死,當然就是曖昧了!」
「前世我的小說沒能把握到這些,所以寫的不火。但那些大火的,都是這方面的內容,一個個賺的盆滿缽滿。」
「林一格啊林一格,身為這一世的男主角,你可得有點男人的勇氣啊!」
林一格朝楊媚兒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