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合同辯論
幾人把趙海棠帶來的椅子搬到了客廳在上面貼上寫著裁判和書記員的紙。
「喲,這椅子還挺霸氣的哦。」胡一菲說完,三個女生都直接坐了下來。
「大力,真羨慕你,這種兩男爭一女的橋段只有偶像劇里才有。」陳美嘉笑著說道。
「探索頻道也有啊,只不過裡面習慣用爪子和牙齒。」大力回答道。
看到趙海棠和郭勝、張偉相對著坐好胡一菲說道:「你們三個有話快說啊,完了我還得忙裝修呢。我宣布辯論開始。」
還沒等張偉開口,郭勝看了一眼合同就直接說道:「不用等了,我還以為趙海棠這次過來是有什麼本事,沒想到還是個草包,合同法規定,簽署合同如果其中格式條款字體特別小、沒有說明,那麼該條款可撤銷或者無效。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合理的方式要求在訂立合同時採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違反上述義務,導致對方沒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對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該條款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提供方違反提示和說明義務規定,並具有《合同法》第40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格式條款無效。免除造成對方人身傷害責任的;免除因故意、重大過失致對方財產損害責任的;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具有《合同法》第52條情形的。
綜上所述這份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我們就不去法院和你調解了,你就自己圓潤的離開吧。」郭勝背完法律條款,笑著對趙海棠說道。
「你居然全都背下來了,一個字都不差。」張偉聽了,驚嘆地對郭勝說道。
「這不是一個律師的基本素養嗎?你不行嗎?」郭勝奇怪的看著張偉問道
「我,我當然也可以了,這種小事我就是懶得背給他聽而已。」張偉笑呵呵的回答說。
「二位聊得很開心吶,但是我不打算離開,不行我們就法庭見。但是我要提醒你們,如果上了法庭,所有人就都會知道,張律師是一個連合同都不看,就會在上面簽字的菜鳥律師,這種不專業的律師,以後還會有客戶找他諮詢嗎?」說完趙海棠就翹起了腿哈哈大笑起來。
「嗯,不錯,你這個笑有點大反派的意思了。」郭勝對趙海棠誇獎道。
「你還有心思說風涼話,我怎麼辦啊?」張偉慌了手腳趕緊問郭勝道。
「沒事,先看看對方怎麼說。」郭勝安慰道。
「很簡單,我還是原來那句話,只要你們能證明我違約,我可以搬走,不過,只能從這份合同上找。」趙海棠說道。
「趙同學,根據合同第五條,你作為新用戶有七天的試用期,而在試用期內,我作為老用戶,有權利單方面解除合同。現在,我要行使這項權利。」聽到趙海棠這麼說,張偉看著合同說道。
剛說完郭勝就給他指向了第五條下面的一條小字,張偉仔細看著讀道:「解除合同必須提供書面文件,書面文件必須包括四國語言,分別為古埃及文、古印度文、蘇美爾文、甲骨文?這麼小的字,你坑我!」張偉讀完氣憤的說道。
「要麼剛才我為什麼和他那麼說?現在我們只能從合同本身入手,這就相當於去別人房子里和別人打架,贏了是故意傷害。輸了,對方正當防衛。」郭勝無奈的說道。
「你放心,我絕對幫你,肯定不會讓他住下來的。」張偉說著又拿合同,仔細看了起來。
「我問你,根據合同第9條,住戶要輪流做家務,你能做到嗎?我注意到了這一條,沒有補充條款。」張偉發現了問題對趙海棠問道。
「這條是沒有補充條款,但是,請你把合同翻到底部,根據合同,凡發生以下不可抗力,我可以免除勞動。」趙海棠回答說。
「遊戲團滅!靈感枯竭!作業沒做完!思念大力思念到不開心?思念大力思念到很開心?」張偉震驚的讀道。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你這個所謂的不可抗力根本是無效的。」聽到張偉念的話郭勝忍不住說道。
「我說過,只能從這份合同上找。」趙海棠完全不在意郭勝的話笑著回答道。
張偉聽了直接說道:「你別得意,還沒完呢。我問你如果3602著火了,優先搶救的是哪三樣東西?手機、泡麵、電腦、租房合同、律所招牌?」
「什麼我都不救,著火我先救大力。」趙海棠笑著看大力回答道。
張偉笑著說道:「你違約了,你看合同上明明寫著,保護公寓財產人人有責。每位住戶有義務在遇到危險的時優先搶救本套間物品。」說完狠狠點了一下合同。
「那你們就不管大力了。」趙海棠問道。
張偉說道,「當然管,這些東西我每天都會打包,有危險,我會以最快速度帶上它們。」郭勝接道:「而我會以最快的速度去救大力。」說著和張偉擊了下掌。
「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優先搶救,是所有東西一起搶救,張偉你可以啊,這是一道送命題啊。」胡一菲感嘆道,說完看向了趙海棠。
「好吧,算你們厲害,我說不過你們,不過我有律師,他說會給我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有法律問題隨時可以找他。」趙海棠坐起來說道。
「哪個律師這麼二百五,連錢都不……」還沒說完,張偉就反應過來呆在了原地。
「沒錯就是你啊。只要我在公寓里住一天,你就要給我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包括做辯護律師,現在合同仍然有效,你不會反悔了吧?」
「可張偉是原告,替你辯護的話就成了被告律師,有意思啊。」胡一菲說道。
「什麼意思?」美嘉沒有明白。
「這是個兩難困境,張偉現在有了雙重身份,一個是原告,一個是被告趙海棠的辯護律師。」大力回答說。
「你就想象左手跟右手打架,哪個贏了都疼。」胡一菲看美嘉還是沒有聽明白,繼續解釋道。
「張律師,我很慷慨的,只要你替我辯護成功,我會付你律師費的,怎麼樣?」趙海棠笑著說道。
「3602從來都不是只有一個律師,偉哥,我來當你的辯護律師。」郭勝說完轉而又面向大力問道:「大力,我看你的簡歷上有寫學過合同法,怎麼樣,有興趣進行一次實踐嗎?」
「好像挺有意思的。」大力笑著說道,隨即走到郭勝旁邊就要坐下。
「反對,對方怎麼可以有兩個代理人,我抗議。」趙海棠急忙說道。
「反對無效,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1至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郭勝回答道。
「沒想到我們兩個竟然會在這種情況下交手,不過雖然我支持你,但是我是不會留手的。」張偉感慨的說道。
「當然不用留手,我們要讓趙海棠心服口服。」郭勝答道。
雙方做好位置,立刻開始了辯論,開始張偉還能和兩人說的有來有回。每次大力辯論完,郭勝都和她擊掌鼓勵,說著說著兩人的手就握在了一起,趙海棠看了臉變得越來越黑。
很快張偉就無力組織措辭,而郭勝注意到,張偉的臉色有些變了,就停了下來。大力又和張偉辯論了兩輪,看到郭勝沒了動靜,忍不住奇怪的看著他。
郭勝想了想鬆開大力的手,輕輕拍了拍,對趙海棠說道:「算了,這次算你贏了,我還有事先出去了。」說著離開了房間。
大力見了,撇了一眼趙海棠,趕緊跟上去。趙海棠見了,默默的坐在沙發上發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