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好久不見(1)

  我的驕傲持續了三天。


  這三天以來,我的腦海裡面拋掉了方五、莫之亮、義色、周波……,拋掉了這操蛋而艱辛的生活中,所有齷蹉的算計與苟且的交易。


  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默默告誡著自己,要理智,要懂事,要爭氣。每一次的告誡之後,我都覺得自己會變得更加堅強,更能夠承受住內心深處幾近無法剋制的呼喚。


  結果,我卻還是輸了。


  下午四點鐘,從辦公室的沙發上睡醒之後,我突然覺得很無聊,我很想找個人去玩玩,哪怕是一言不發就那麼坐在我身邊陪著我也好。但是,險兒在忙搬坨子的事情;基本恢復了健康的小二爺,最近都在和廖光惠那邊溝通拆遷,已經幾天沒看見他人了;而地兒則全心全意投入到了與老鼠方面的暗中合作之中,就連最愛的傳奇都沒玩了。


  父母?不妥;胡元?不妥;小弟?好像也不妥……偌大的一座城,我居然找不到一個可以在早春的午後陪我坐坐的人。


  於是,這種無聊就漸漸變成了孤獨,刻骨噬心的孤獨,孤獨促使我做出了一件從來沒有做過的有些荒唐而又可笑的事情。


  我駕著車圍著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轉了一圈,一圈,又一圈,就像是一個迷途的傻子。不知道是在哪一個路口,也沒留意是在哪一個時刻。不知不覺中,車窗外的城市繁華忽然之間就變成了連綿不斷的青山綠野。


  我這才發現,自己居然開上了回往九鎮的道路。


  那一剎那,我就知道敗了,也許,在最初聽見那個消息的時候,我就已經敗了。


  「君回來了。」


  三天之前,正忙得不可開交的險兒忽然跑到了我家裡,與我扯了一兩個小時不著邊際的亂彈之後,臨出門前,他給我說了這一句話。


  說話時,他的語氣顯得格外地平淡放鬆,聽上去就好像是在街頭偶遇某個普通熟人時,問對方「吃了嗎」一般的無關緊要。但是,他的眼睛卻一直都在望著自己腳下的鞋子,始終不曾看我。


  我無法全部形容出那一秒鐘之內,出現在自己心田中的所有感觸。我只記得,我很慌亂,我又更怕險兒看出我的慌亂。


  慌亂讓人變得愚蠢,愚蠢的我用一種連自己都不相信的冷漠音調從鼻孔中淡淡地哼了一聲:

  「嗯。」


  這個字一出口,我就後悔了。


  果然,險兒抬頭看向我的時候,兩隻又大又圓的眼睛里流露出了毫不掩飾地同情與憐憫。我們一起經過的歲月已經比很多的父子夫妻都還要長,這些歲月已經足夠讓我們徹底的了解彼此,更何況是聰慧如他,又豈能體會不到此刻我的所思所想。在他的目光之下,我覺得自己變成了一個被脫得一絲不掛拋在人前羞辱的妓女。


  就在我倔強地想要再次開口挽回那些不忍讓人觸碰的自尊之前,險兒將他的手掌搭在了我的肩上,輕輕一捏,柔聲說道:


  「我,咳咳,我昨天回去的時候遇見她了,她讓我給你帶好。我覺得,有時間的話,你還是回去看看她,她一個女伢兒都這麼大方,是吧?我們這群人畢竟都是一條街上一路長大的,別的不說了也都還是朋友唦,朋友之間見個面聊哈天,這也不丟人。」


  說完這句之後,險兒並沒有等我搭腔,而是語氣一變,緊接著飛快說道:

  「那你就自己考慮下咯,我就不和你多講噠,等哈還有事要辦,你早點休息,先走一步了。」


  搭在我肩頭的手掌再次拍了一拍,看著險兒轉身離去的背影,我明白,他是不忍心再給我更多的難堪。


  我將車子停在了巷子口一根電線杆的旁邊。這些年以來,我回九鎮的次數越來越少。不知何時開始,原本閉塞而又淳樸的九鎮,電線杆上居然也像城市裡面一樣,貼滿了各種治療性病皮膚病和辦假證的廣告。


  不知不覺間,只是一個恍惚,這個世界就已是物是人非。


  唯一不變的只有車頭正前方几米之外,街對面的那一棟普通至極的兩層小樓房。


  我曾經到這棟樓里來過很多次,那個時候,我還年少,我還不是流子,也沒有人叫我欽哥。那個時候,我只是一個平平凡凡,情感熾熱,愛笑愛鬧的叫做胡欽的學生。


  這是君的家。


  暮色中,她家一樓客廳裡面的燈光已經亮起,臨街的廚房小窗,一縷縷的炊煙正從安裝其上的抽油煙機里緩緩飄出。


  一切都是那樣的熟悉,熟悉到讓我的腦海里甚至都能夠勾畫出一副鮮活的畫面:君身材有些發福的母親正在灶台上忙碌不休,而君則陪著她儒雅文氣的父親一起坐在那張我曾坐過很多次的,桌面左邊一角上還留著君小時候刻下的一隻小狗圖案的紅色餐桌旁,一邊聊天,一邊等著開飯。


  可一切卻又是如此的陌生。陌生到我越想在腦海里想起君的樣子,她美麗的容顏就越發顯得模糊。


  我坐在車上,抽著煙,靜靜地看著眼前一切,直到炊煙散去,夜幕漸濃。就像是在看一出年代久遠的老電影,帶著期待等著主角的出現,卻又有些惶恐,生怕出現的那個人已經不再是當年的記憶。


  大概是和君分手半年多之後的某一天,喜歡裝逼的我曾經一個人去了一趟沈從文先生筆下的那座邊城,在青石板的巷陌里,因為借火,我遇見了一個同樣是孤身出來旅行的女孩。其實坦白講,我並不喜歡這樣的女孩,我覺得她們就像是一朵朵的塑料花,裝腔作勢的艷麗,裝腔作勢的俗氣。披著一根五顏六色的廉價大圍巾,穿著貌似素凈卻質地堪憂的寬大棉布衣服,看著不知所云的情感散文,聽著舒緩萎靡的音樂,在並不遙遠的遠方表演著自己幻想的孤獨。


  但是,我很想有人來陪,我也從來都不是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所以,懷著某種源自雄性本能的醜惡想法,我與她結伴遊玩了一天。


  當時,我是一個獵人,我僅僅只是在打獵。


  可惜,事情的變化出現在當晚。


  沱江邊上一間叫做守望者的酒吧裡面,昏暗的燈光與迷離的情調,充斥在空氣中的情慾和曖昧,在這樣的氣氛里,我們兩個人都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也許是酒精的刺激讓我花了眼,我突然發覺沱江水的波光透過木窗映照在這個女孩臉上的那一刻,她居然長的很有幾分像君。


  於是,本不該醉的獵人,卻醉了。


  那天我說了很多荒唐的話,我將自己徹底放置在了一個荒唐而幼稚的想象之中,依稀間,我恍如回到了一九九七年的九鎮,麗日當空,佳人情重。


  我沒想到的是,這個塑料花般的女孩是個好人,一個比我正派得多的好人。面對我的求歡,已經被我的話語感動到一塌糊塗的她,居然還能對我說:

  「你今天的一往情深是因為你太好強,而不是愛,你的心裡有著另外一個人,這個夜晚,你只是把我當成了她的影子,你只是不甘心品嘗到被她或者被我拒絕的痛苦。如果你真的覺得這是愛,那麼明天,明天你再來這個酒吧。我還會在這裡等一天,如果你沒來,那也許是對你我最好的一個選擇。」


  她的話做作卻又聰明,透徹而又冷酷。


  我一句話都沒有回答,只是渾渾噩噩地回到了酒店。


  第二天,我沒有去找她。


  雖然我很想去找她。


  她說的很對,一個人如果太好強,就分不清到底是愛還是不愛了。


  不過,我明白,我確實不愛她。因為離開的那一刻,我的心裡沒有當初與君別離的那種痛徹心扉。


  第二天,我坐最早一班車回到了市裡。踏上家鄉土地的那一刻,我的心頭冒起了一個想法:

  既然我天生就是一個好強的人,那麼,就由它去吧,去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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