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凍死了(2)
我們嘲笑過少年的無知,也嘲笑過歲月的蒼老。我們行走在路上,理想宏大,眼窩卻淺顯。我們沒進入狀態時一言不發,我們瞬間被感動后,人人衝上講台爭說自己這十年的變化。
曾同學,讀大學時我們聊天不多,她性格內向,和男同學說話會臉紅。有一次女生宿舍進了賊,她面對宿管員支支吾吾急得說不出一句完整話,在我的印象里,曾同學大概就像在我們每個人生命中扮演熟人角色的人物,點頭之交,之後再無了解的慾望。
我拖著行李到酒店時,她坐在接待處,看見我便熱情地打招呼,說她女兒看了我的書,說她很驕傲地告訴她女兒作者是她的同學。
我當時有點被嚇到,在我的印象中,無論十年的時間是否算長,能徹徹底底改變一個人本質的機會微乎其微。正如我,十年前,十年後,我改變的是表達方式,但真正的那個自己,仍舊有跡可循。
一曲《米店》結束,同學們陸續上台說自己這十年的改變。曾同學上了台,還未發言,臉已因激動而發紅。她的第一句話是:「我從未想過十年後還能和你們相見,有些話我從來沒有說過,但如果今天不說,也許再也沒有機會可以說。這十年,沒有人與我并行,所以我想告訴你們這些年我的故事。畢業后我找不到工作,只能考研,讀完研后投了無數的簡歷,求職未果,又在老同學牽線的單位一次又一次被涮,心如死灰。後來一個人去深圳,睡過公園,一個人在天橋下痛哭。決心轉行,進入四星級酒店做服務員,惹人訝異,被人嘲笑,只能刻意隱瞞自己的學歷。再後來,我進入現在的金融公司,結婚生子,從未放棄。除了我自己,沒有人知道這些故事,即使有人知道了,也很難相信。今天我想說給你們聽。我從來沒有放棄過生活,也沒有被生活放棄。」
她一個人站在那兒,帶著哭腔說完這些。集體鼓掌,有人走過去拍拍她的肩。
有時候我們說很多話,並不是想得到熱切的回應,而是只要有人願意聽,願意幫我們記住,就夠了。
當曾同學說她十年經歷的時候,我們在心裡細細揣摩這些年的改變。同窗四年,並無二致,畢業那天之後,我們開始走上不同的人生路,進入社會不同的切面。
講義氣的成了警察,耍帥的當了單位的團委書記,學生會主席已做了局長,第一個見網友的女同學嫁到國外成為家庭主婦,與男同學關係最好的女孩成了大互聯網公司的銷售冠軍,想成就一番大事業的仍在掙扎,隨心漂泊的一直祥和淡定,而我,進入傳媒這一行之後便沒有更多的選擇,算是一條路走到黑,爭取到了一些機會得以喘息。
如果十年前問我,你們花十年去經歷,會知道自己未來身處何方嗎?
有關時間的提問,都是問題簡單,回答太難。為了一個結果,人人都會付出種種不為人知的代價。
你的對手每年都在更換,你的夥伴也是。你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你的消費也是。你的眼界每年都在加寬,你行走的步伐也是。你越怕別人讓你失望,你就越怕自己讓別人失望。有一類人,有自己的個性,想獨立,有掙脫社會引力的慾望,卻必須背負壓力勒青全身的傷。誰都無法脫離「守恆」的規律,我們自覺越來越成熟,不過是越來越不在乎。盔甲再厚也無用,傷疤硬實才能防身。
三離開十年同學聚會的第三天晚上,我收到了一條來自622寢室長的簡訊。
「這次相聚發現你真的長大了,成熟了。或許是因為我曾經太了解你的緣故,我發現這十年儘管你的外貌沒有太大的變化,但你的心智卻已經如此的改變……內心為你這樣的改變而高興,祝願,在路上的你,越來越好。」
燈火迷濛,鳴笛遙遠,我手握方向盤,不知道應該往哪個方向開。把車靠邊,搖下車窗,眼裡全是唏噓后的漫漶。這條路是北京最擁堵的三環路,在最高點的位置朝前望看不到盡頭,也數不清前行者的數量,每每投身於此,便感覺不到自身的重量,愁如湘江日夜潮,接二連三。
在參加十年同學會的前一夜,所有男同學全部住回湖南師範大學第五宿舍的622寢室,我推開門,那些熟悉的面孔正聚集在寢室中間的書桌上打撲克,一個一個熱情異常,「Hey,你好,好久不見」——因為很久不見,大家都刻意壓制內心的緊張,用熱情來化解尷尬。你好。你好。你好。你好。當對第四個人點頭微笑時,我已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突然哽咽,一字一頓地說:「我真的好想你們。」然後大哭了起來。
因為哭泣,我從夢裡驚醒。而那時,我身處凌晨5點28分的北京。
離十年相聚已不到24小時的時間。
我不希望自己只能趴在回憶的縫隙中望著過去,不敢驚擾。新情舊恨,日暖朝夕,人來人往,放任成滂沱。
我不希望只記得你們的樣子,像雕塑,塵封在記憶的相片中。我不希望只能在老去時提起一切,只能說一句,人生長恨水長東。我希望自己在沒有麻木之前還能儘力用文字記住過往每一個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跡的人,記住每一種感動過自己的溫度,記住讓我成為今天的自己的一切。這些組合起來,就是一個人的青春。
縱使青春留不住。
曾經一度,我討厭自己動不動就會流淚的矯情。現在的我,卻越來越能接受自己被打動的瞬間。因為不怕被人看到情感的脆弱,反而能比別人得到更多的感動。畢業前十年,同學間鮮有機會聯絡,這次聚會之後沒多久,大家聽說我要去廣州出差,一幫同學就熱熱鬧鬧地跑到了廣州聚會。還沒吃夜宵,就喝得爛醉。有些人,走著走著就不見了,但還有些人,走著走著,又在路口集合了。相親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事事如棋局局新,人人如畫張張喜。
2014.1.7
放任飄灑,終成無畏
有一種孤獨是多年後突然回頭看自己來時的路,才發現曾有一段日子自己一直在重複、重複,被現實卷進旋渦的孤獨。
小五是我16年前的朋友。回憶就像女兒紅一般被埋在土裡,偶爾想起來挖兩鍬土,都會醉到半死。一群人懷舊,就著往事下酒,睫毛上滿是青翠的濕氣,飽含垂涎欲滴的溫柔。
「你們還記得小五嗎?」有人問。沒有人回答,不是因為忘記了,而是沒有人知道他在何處。記得一個人,也許不僅僅是只放在心裡。大家都只是聽說,小五讀大學的女友懷孕,打胎缺錢,去了黑診所,導致大出血沒有搶救過來。不堪女方家人的糾纏,小五連退學都沒有辦,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視線中。
我堅信他一定會出現,在我的印象中,無論怎樣的戰役,對於輸贏,他總是擁有自己的態度。
小五是我兒時玩街機最要好的格鬥遊戲玩伴。我曾放下豪言壯語,我選春麗,萬夫莫開。其他人都跟我打嘴仗,只有小五說:「給我一星期的時間,我存五塊錢,到時誰輸誰買五塊錢的遊戲幣。」
其實他完全可以不賭這五塊錢,我罵他是個蠢貨,他倒也不避不躲:「我不相信一件事情的結局,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斷。但如果我真輸了這五塊錢,就是給自己一個提醒。我最怕失敗時難受,事後卻忘記了。五塊錢不過是我所能付出的最大的代價。」
十七八歲的我絲毫不在意他那些充滿哲理的人生規則。既然放開玩了,當然就是沖著贏去的。三下五除二,小五存了一周的五塊錢順利換成了遊戲幣。我分了一半給他,他心懷感激,我若無其事。
我和小五迅速成為玩得一手好格鬥遊戲的戰友。他一直在為自己的失敗埋單。他總是問我,為什麼他會輸,為什麼我總有克制他的方法,為什麼我對於遊戲手柄那麼熟練,感覺不用動腦子一樣。
我看著他求知若渴的樣子,深深地嘆了口氣,我說:「小五,如果你對於學習也這麼認真的話,你考不上清華北大,天理難容啊。」小五撇撇嘴,不置可否,繼續追問。我反問他:「每次你輸得那麼厲害,輸那麼多次,正常人都氣急敗壞了,你心態倒是蠻好的。」他說是因為小時候他常和別人打架,打輸了回家就哭,不是因為太疼,而是因為不甘心。他爸又會加揍他一頓,然後教育他有哭的工夫不如好好想一想為什麼每次打架都輸,面對失敗才是贏的第一步。
我說:「我看你也沒贏過我啊?」他說:「是啊,所以你怎麼總是能贏我呢?」我說:「你玩遊戲只是興趣,而我靠的是專註。你會考慮如果自己輸了要付出怎樣的代價,而我根本不會去想輸這件事!」他心有不甘,想要反駁。我說:「不用不用。」興趣可以用來打發青春時光,而專註是可以發財的。
可惜的是,我並沒有靠玩遊戲發財,反而因為放學后老玩遊戲而被父母罰跪、被老師罰站。小五的父母忙於教育比他還不聽話的姐姐,老師對他的懲罰也進入疲於奔命的階段,最終變得熟視無睹。放學時他經過我身旁,招牌似的撇著嘴說:「要想從一個人心裡徹底解脫,就是不要讓他們對你抱有任何希望。」夕陽斜射在他的右肩,鋪了一層美麗又朦朧的光暈,像聖鬥士的盔甲,他的語氣有些戲謔的成分,瀟洒爆了。直至多年以後,我再次想起這個場景,才突然讀出他的一點點無奈。年輕,凡事都是迎面而上,一張脆青的臉,被生生擊得粉碎卻也肆意飄蕩,哪有茹毛飲血后的回甘。
那時大多數高中生以為人生只有一條大路,兩個人稍微有一些共同愛好,就覺得我們是這條路上的唯一同伴。我和小五任何話題都一起聊,任何心事都拿出來交流,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下課一起去廁所,晚自習分享同一盤磁帶。連暗戀女同學也要商量好,你暗戀那個好看的,我就暗戀好看的旁邊那個不怎麼好看的。那時,誰也不知道有些路是能自己一個人走出來的,也就自然不知道還有些路是不需要那麼多人一塊兒走的。
高考前,小五放棄了。他說反正他就讀的學校只是一個包分配的專業學校而已。而我也在滾滾的洪流中找到了所謂的救命稻草——如果高考不努力,就得一輩子留在這個城市裡。
有人拚命掙脫,終為無謂。有人放任飄灑,終成無畏。
我考到了外地,小五留在本地。原以為我們捆綁在一起的人生路,似乎也走到了分岔路。
開學前,老同學們約出來給彼此送行。幾瓶酒下肚,我們說大家仍要做一輩子的好朋友。借著酒意,我和小五去遊戲廳又對戰了一局《街頭霸王》,我勝得輕輕鬆鬆。一起回家的路上,他的雙眼因酒精而通紅,一句話都沒說。
那時申請的QQ號還是五位數,電子郵件毫不流行,BP機太煩瑣,手機買不起,十七八歲的少年之間都保持著通信的習慣。小五的信我也時常收到一些,以薰衣草為背景的信紙,散發著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上面的字跡潦草,想到哪寫到哪,沒有情緒的鋪陳,只有情節的交代,一看就是上課無聊,女同學們都在寫信,他順了一頁湊熱鬧寫的罷了。我說與其這樣寫還不如不寫,他卻說凡事有個結果,總比沒結果好,哪怕是個壞結果。
我卻不想敷衍。認識了一些人,明白了一些事。我卻找不到人陪我一起玩遊戲,也找不到能一起喝酒談心的人,於是喝酒成了一種微笑的應酬,一杯乾盡成為歷史,一杯撐滿一頓飯倒是常事——不是新同學不好,而是我開始明白,人與人之間走的路恐怕是不太一樣的,不用花時間在每一個人身上,你想走誰的路,想與誰結伴,也要看對方是否願意。我把這樣的心跡一一記錄下來,然後當作信寄給小五。
這樣內容的信幾乎都是有去無回。幸虧我需要的並不是答案,只是把心裡想的用文字記錄下來,排列整齊,與之分享。
有一天,他突然來信說:「我讓女孩懷孕了,讓她自己去墮胎,去大醫院錢不夠,她找了個小診所,醫生沒有執照,女孩大出血,沒搶救過來。她家找來學校,我讀不了書了,你不用再給我寫信了。」這是他寫過的最有內容的信,言簡意賅,卻描繪了一片腥風血雨。
我撥通小五宿舍的電話,他已經離開了,所有人都在找他。他已決意放棄學業,留給別人一團亂麻,自己一刀斬斷後路。
再見小五是兩年之後。同學說有人找我,我抬頭看到小五站在宿舍門口,對著我笑。身穿格子襯衫,隔夜未刮的鬍鬚,散發出像被香煙熏過的味道。太陽像高中時那般打在他的右肩上,鋪陳著一層淡淡的光暈,就像這兩年被生活打磨而成的聖衣。
「你還好嗎?幸虧我還記得你的宿舍號碼。」小五比我淡然。
「你沒死啊?!我還以為你死了!!媽呀!!你居然……」我激動得話都說不出來,衝上去摟住他,眼裡飆的全是淚。不摟死他,簡直對不住這些年為他流露過的悲傷。
「我們所有人一直在打聽你的消息,你這兩年到底去哪了?!」兩年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尤其對於讀大學的我們。大學里一天就能改變一個人,更何況是兩年。小五嘿嘿一笑,說他絕對不會無緣無故消失的,也許兩年對我們很長,對他而言,不過是一個故事結束的時長而已,他一定會回來的。兩年前,從學校離開之後他登上了前往廣東的列車,但怕女孩家人報警,於是去了廣東增城旁邊的縣城,在一家修車廠做汽車修理工,靠著腦子快和手腳麻利,很快就成為廠里獨當一面的修理工。每個月掙著2000左右的工資,他會拿出幾百寄回家,自己留幾百,剩下的以匿名的方式寄往女孩的父母家。一切風平浪靜,小五以為自己會在廣東的小縣城結婚生子,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看到了女孩家鄉編號的車牌號碼出現在了廠里,司機貌似女孩的哥哥,他想都沒想,立刻收拾東西逃離,就像當年逃離學校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