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網騙2

  簡夢被鎖了三個月,在網上瀏覽了很久,也沒有騙到一分錢,無論她說什麼,別人只是和她調侃一會,若是談到錢,很快就把她拉黑了。


  她異常無奈,她現在不是缺錢,而是缺少了人身自由,她渴望呼吸到新鮮的空氣,渴望和人交流,尤其是和正常人交流。


  但是李林不能。


  李林正為自己的小聰明自得其樂呢。這樣既可以每天看到簡夢,她又惹不出什麼事情來,又不用犯法,更不用擔心警察找上門來。


  可是就是在他洋洋得意的時候。簡夢卻是異常的枯燥煩悶,她恨不得殺了李林,但是她不會這麼做,更沒有這麼傻。


  他這個時候想到了她的公公,她和他老公的認識就是通過公公認識的,而且就是在網上。她當時就是感覺自己的公公很有修養,很紳士,才愛上網上的『他』的。她相信公公和老公一定不同。


  於是她在一次無意之中,在李林疏忽而上廁所的空隙里,加上了他公公的聯繫方式。這個聯繫方式自她和李林見面以後,他公公就刪掉了。她不知道從哪裡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公公的聯繫方式。


  她裝作陌生人和公公聊天,在一次視頻的時候,她把攝像頭對準自己的腳,讓李洪坤看到她腳上的鐵鏈子。


  李洪坤看到這裡的時候,驚訝的扔下了所有的事情便跑到了李林這邊來了。他兒子雖然覺著這樣好玩,但這是犯法的事情啊?


  一旦簡夢有機會報案,他兒子李林可要坐牢的。


  限制公民自由,這是犯法的一件事情。


  當他進入了李林的家中和李林理論的時候,李洪坤堅持讓他放了簡夢,不然就把所有的財產全部贈予其他親人,一分錢也不留給李林。


  李林還是怕李洪坤的,但都是看在錢的份上。現在父親的所有的財產他還沒有寫遺囑呢。他完全可以在有生之年贈予他幾個表弟和表妹。有一個堂弟在父親的公司里一直工作到現在,兢兢業業。他其實就是最好的人選。


  李林不是肆無忌憚,他是有所顧忌的。


  當李洪坤提出這一條的時候,他便害怕了,是真的害怕了。


  他答應李洪坤可以放了簡夢,可以還她自由,她想去哪裡就去哪裡。只是在離婚前她必須還上這一百萬,不然他李林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這畢竟是李洪坤唯一的兒子,既然兒子做出了讓步,算是給他面子了。其他的事情他也管不了了。既然李林這樣說了,他沒有再說什麼,這個問題便留給了簡夢和李林。


  簡夢聽到這裡的時候,當即便點點頭,道,「無論天涯海角,只要我活著,這個錢我是必須還上的。而且儘快!」


  李林只是冷冷地哼了一聲,而後擺擺手道,「我反正是不在乎,我的人生又不會被耽誤,我該吃的吃,該玩的玩。倒是某些人著急啊。要想離婚,必須還上一百萬。」


  就這樣,簡夢背著行囊離開了李林的家,直奔著北京來了。她要在這裡,大顯身手,儘快賺到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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