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嬌妻有點甜> 【254】條款

【254】條款

  蕊蕊的話讓凌予夫婦一愣。


  凌予則是先靳如歌一步反應過來,凝視著蕊蕊那雙理所當然的眼睛,道:「就算父母生養了你,你如今已經年滿十八歲了,你要結婚還是離婚,我們給你意見,你不聽的話,那麼後邊的路就是你自己走的。蕊蕊,婚是你自己要離的,既然你有這麼大的決心,那就自己請律師吧!」


  如果凌予夫婦再幫著蕊蕊請律師,那將來跟凌尋鶴還要怎麼見面?


  蕊蕊的那份離婚協議,是她在自己書房的電腦上列印出來的,凌予就怕她胡來,逼的無奈了才讓喬歐潛伏到她的電腦里獲取了那份離婚協議的資料。


  其中第一條就是:她要分凌雲國際50%的股份!

  餘下的林林總總,凌予都看不下去了!


  她以為她跟凌煦是夫妻,分他一半的股份是理所當然,可是她並不知道,凌雲國際的股份並不完全都是凌煦一個人的,還有凌盼她們姐妹每人百分之一,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股東呢。她若是拿走了百分之五十,那不就成了凌雲國際的董事長?


  這丫頭簡直無法無天了。


  他管不了,那便不再管!家裡給她留口飯,留個遮風避雨的地方足矣!她不缺錢,年輕也漂亮,她想在家裡做一輩子寄生蟲,凌予養著便是;她若是想要出國念書或者生活,凌予資助便是。


  他做父親,對於這個女兒的教育,已經非常失敗了,他現在更是每每想起老管家的情意,就每每對她狠不下心來。


  他還能怎麼辦呢?


  現在她讓他們給她請律師,這可能嗎?請律師幹嘛啊,請律師幫她把那份本就無理取鬧、又不切實際、貪得無厭的離婚協議給打贏?

  可能嗎?

  凌予說完這些,真是心痛了。他垂下腦袋,執著紙筆繼續在圖上畫著軍事圖紙,並不再看蕊蕊一眼!

  靳如歌也倦了,揮揮手:「你去歇著吧!」


  蕊蕊嘟著嘴,一臉委屈:「哼,自己找就自己找!」


  靳如歌走上前,雙手在凌予的肩上輕輕按摩著,柔聲道:「別生氣。」


  她明白,若不是當年老管家一念仁慈,沒有將慕煙殺死,那麼也不會有後來的靳如歌與生母相認相聚。而凌予後來到了洛家,許多事情也都是老管家幫襯著的。蕊蕊是老管家的外孫女,當初凌予收養她的時候,與靳如歌的口吻一致,兩人都堅定地說:這就是我們的女兒。


  而現在,時光荏苒,孩子們總會長大,總會有自己的思想跟路要走。


  他們的時代漸漸過去了,漸漸管不住了……

  這種身為父母卻為子女Cao心的無奈跟心酸,積壓在凌予夫婦的心頭,久久不散。


  蕊蕊一個人在房間里憋了三天,然後叫方言給她備車出門,說是去見律師,下午回來的時候,蕊蕊臉上掛著笑意,大家心裡明白,她應該是自己找到滿意的律師了。


  凌予悄悄讓人跟著她,查到了那個律師的底細。


  那人姓王,擅長涉外婚姻,對馬來西亞的婚姻法也大概了解一二,也持有正規的律師執照,可是.……這人的人品,是行內眾所周知地差!


  說白了,那就是為了打贏官司可以不擇手段。


  這道理就好像是,你殺了人,但是你給他錢,他收了你的錢,哪怕是幫你偽造出你沒殺人的證據,他也會絞盡腦汁讓你贏。


  這人只問金錢,不問是非對錯,專門靠幫著當事人鑽法律的空子來脫身或者滿足不正當權益。


  凌予看了這人的資料之後,不免有幾分擔心。


  他當天晚餐的時候沒怎麼吃,就驀然回了房間了。而這幾天,府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了蕊蕊跟凌煦離婚的事情了,全都不怎麼說話。


  慕煙、胥爾升他們,包括洛美薇,平時都待在自己院子里不出來了,若非吃飯都不回來Chun閣,家裡的氛圍因為蕊蕊的關係,溫馨一日不如一日,倒是喬歐他們一家小四口,還有倪子昕他們的小院子里歡聲笑語不斷。


  靳如歌親手給凌予端了一碗白粥,兩三樣小菜上來。


  東西擱在他左手邊放好,她便笑了:「吃點吧,等喬喬跟仔仔他們大婚過後,咱們領著家裡的長輩們環球旅行去吧。以前你答應過我,50歲以後就帶著我旅遊世界,結果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Cao心。現在是時候教給孩子們自己解決了。咱們也瀟瀟洒灑地陪著咱們的爹媽們,一起過過夕陽紅,怎麼樣?」


  凌予接過碗筷,眉宇間染上溫情:「好。」


  罷了罷了,管不了了,真的管不了了,屬於他們的時代,真的過去了。


  蕊蕊的律師很快找到了凌煦的律師,雙方約見。按照離婚協議上的幾個不平等條款,凌煦的修改意見為:1,將蕊蕊說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縮小成百分之五,給蕊蕊作為離婚後贍養費用。2,將蕊蕊說的凌煦名下、她名下、夫妻二人共同名下的所有不動產,三七分配,凌煦三,蕊蕊七,按照凌煦的修改意見改成平均贈與給凌雲跟凌元兩個兒子。3,將蕊蕊說的,凌煦今後每年支付她100萬美元的零花錢,改為凌煦不予承擔蕊蕊離婚後的生活費用,而凌元尚未成年,凌元在寧國的所有撫養費用、教育費用、婚嫁費用、創業費用等等都由凌煦獨自承擔,不要蕊蕊來負責。4,將蕊蕊說的,日月星辰四人,她要玄月跟玄辰以後效命她,改為日月星辰四人為獨立自由個體,他們的去留由他們自己決定。等等。


  凌煦的律師一再堅持自己的修改意見,並且不會讓步。


  而蕊蕊的律師則是不願意接受凌煦的修改意見,同樣堅定地表達不會讓步。


  於是,一場不歡而散的私下談判就此擱淺。


  蕊蕊的律師一再要挾:「如果洛女士將凌先生告上法庭,起訴離婚,其損失,對於凌家的尊嚴跟整個公司的運勢都會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所以,你們該認的,就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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