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詭異的三樓
並不是因為女經理不漂亮,只不過這個女人肯定是因為楊利威剛才說過的什麼話才對我有了興趣,假如我真的不知深淺的湊過去,恐怕最後也只能落得一個傷心的下場。
「算你識趣。」宋曉曉嘴角微翹的道。
「不管怎麼說,我也救了你一命,你就這麼對待你的救命恩人?」眼見她似乎打擊我打擊上癮,我出聲反駁道。
不提醫院的事情還好,一提宋曉曉也氣憤起來:「就你個半吊子也好意思說,不懂就不懂,害的本姑娘差點丟了小命。」
「咳咳。」有些尷尬的輕咳了兩聲,我只能不自然的解釋道:「那不是準備不充分嘛,再來一次,肯定不會那樣了。」
這句話不是我隨便說說的,剛剛學到紙紮術,我也想試試這門道術到底有多厲害。
不過宋曉曉顯然沒有這個打算,一句話打消了我的念頭:「算了吧,再來一次我就該徹底交代了。」
知道鬥嘴不是她的對手,我索性閉上了嘴,在飯店裡打量了起來。
大廳是匯聚生氣的地方,自然不能在這裡舉行冥婚,好在海悅酒樓作為一個高檔飯店,並不只有大廳這個吃飯的地方,一共五樓,一樓和二樓是吃飯的地方,三樓是休閑區,四樓和五樓則是酒店。
到處轉了一圈之後,我最終把場地定在了三樓。
不僅三樓因為空間大,更因為我在三樓隱隱察覺到繚繞的陰氣,雖然並不重,但絕對是冥婚的好地方。
不過這鬼氣也讓我覺得好奇,但四下檢查了一番,確定沒有厲鬼存在之後,就打消了其它的念頭。
鬼氣纏繞雖然對人會有影響,但那是楊利威該頭疼的事情,我才懶得再順便幫他解決這個問題。
沒過太久,林寅就指揮著十多個民工把東西都抬了上來。
冥婚現場的布置和正常婚禮沒什麼區別,只不過是中式的那種,那些民工應該也只是知道自己來布置婚禮,卻不知道是冥婚。
期間的事情不用多說,足足忙碌了大半天,將現場都布置好之後,將所有民工開開心心的送走,我才開始正式幹活。
和正常婚禮相比,冥婚最不同的地方就是四周裝飾,掛帶都只能用紙紮代替,讓林寅把我從家裡帶來的箱子搬來,我便坐在一旁忙碌起來。
宋曉曉和林寅也沒有閑著,因為楊美鈺要求的關係,每個桌上都多了幾樣東西,需要他們去擺上。
至於留下的廚師,我已經吩咐他忙碌起來。
不要求好吃,但必須大魚大肉,看起來豐盛,至於明天亮了也沒有關係,反正到時候也只是用來裝飾的。
好在剩下裝飾的地方不多,沒用了多久,整個場地就算是收拾好了,林寅看著這個他即將結婚的地方,心中似乎頗多感慨。
「就這麼結婚了?」
「不然你還想怎麼樣?」我白了他一眼,而後又走過去,將楊利威給我的銀行卡遞到他手中。
「喏,多的也沒有,這也算是我的一點心意了。」
「嘿嘿,越哥,這怎麼好意思呢?」林寅嘴上雖然拒絕,但手上動作卻不慢,不過在裝到口袋裡之後有猶豫了起來:「不過越哥,你不是主持嗎,我能收你的錢嗎?」
我擺了擺手,指了指身邊的宋曉曉:「咱倆還管那麼多,實在不行,你就當是她的。」
心裡一陣鄙夷,你們夫妻倆父母到場都省了,還管什麼規矩?
宋曉曉在一旁聽著沒有阻攔,聽到我這麼說之後似乎還有些開心。
我沒有多想,只當她是因為省下一筆錢而開心,對於拿卡里到底有多少錢,也沒放在心上。
以至於到後來我知道卡里數額的時候,猛地給了自己一巴掌,媽的,沒事裝什麼大款。
等廚師將東西做出來之後,我直接讓他擺在了桌上,廚師心裏面自然疑惑的緊,但也不敢多問,等他忙完之後,我們也一起離開了飯店。
一切都已經準備好了,只等明天冥婚。
把我和宋曉曉送回店鋪之後,林寅便著急忙慌的走了,似乎還有事情要做,不過我問了幾句,他只是吞吞吐吐的,最後讓我別問。
無奈我只能負擔起送小姑娘回家的大任,畢竟大晚上的,我也不放心這麼一個美女自己回去。
誰知道還沒有走出去多遠,宋曉曉忽然轉了轉眼珠子,小腦袋猛地朝向我,向我問道:「你家裡現在就只有你一個人住著嗎?」
我納悶的點了點頭,不明白她為什麼這麼問。
「那正好。」宋曉曉彷彿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問都沒有問我便說道:「一會兒你和我一起把我的東西搬過來吧,以後我就住這裡了。」
我還沒有反應過來她話里的內容,只茫然的點了點頭,等回過味兒來,不由傻眼的看著她問道:「你剛剛說什麼?」
「搬過來住啊。」宋曉曉如同絲毫沒有察覺我驚訝的神情,自顧自的說道:「我現在也是在外邊和人合租,你不知道,我那個室友整個一宅男,而且總對我有什麼心思一樣,總讓我覺得不安全。」
一邊說著,宋曉曉一邊緊了緊身上的衣服,似乎想起幾次不好的回憶。
「和我就安全了?」感覺自己絲毫不能理解宋曉曉的想法,我一個已經已經憋了二十多年的雛鳥,難道就不擔心我對她做點什麼嗎?
心裡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但下意識的還是搖了搖頭。
「為什麼?」宋曉曉有些驚訝,咬著指頭思考了半晌,又補充了一句:「我會給你房租的。」
其實說實話,和一個小美女住在一起,儘管不是一個屋子,放在以前我還是十分願意的,只是最近遇到的事情太多,和雲若冥婚,爺爺又不知去向,至少目前還是想靜靜的度過一段時間。
但宋曉曉一句房租直接瓦解了我心裡的防備。
去特么的靜靜,心裡再亂,日子總還是要過,爺爺突然失蹤,壓根沒給我留下什麼東西,眼下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排在首位的一定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