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芳芳

  我沒有名字,大小我就在孤兒院生活。收留我們的是一個叫Mary有基督信仰的女人。這個女人是我見過有史以來最好的女人。在遇到她之前,我還在人販子的手裡周轉,我性子剛烈,所以一直不好賣出去。


  Mary收留了很多孩子,為了方便她就按照收養的順序取名字,我當時的稱呼是三十二,不過我知道,這一定不是我的名字。


  我們是住在一個被廢棄了的基督教堂裡面,吃飯出去站在路上唱歌,我們不要錢,只要吃的,好心的人很多,他們都會給我們。


  衣服也是別人寄給我們的。


  我很開心我從人販子那裡逃出來了,那一年,我七歲了。


  今天又要去路上唱歌了。


  我們把臉洗乾淨,衣服破舊但也算乾淨,Mary告訴我們,乾淨的做人是首要的關鍵。


  今天Mary要帶我們去街上唱聖歌,我們一起去了二十個人,其他比較小的孩子都留在了教堂裡面。我和其他人一起站在大馬路上,聖歌已經唱了很多很多遍了,我都倒背如流。


  馬路邊上,也不會有警察來趕我們,Mary很懂事交通法規,她知道那裡能站,那裡不能站。


  在我們的面前,有一個被紅色貼紙貼上去的箱子,箱子的正面寫了募捐連個字。


  有很多人都過來給我們捐錢,不過數額都不大,十塊,二十塊這樣。


  其實我不喜歡站在這裡,可以的話我更希望用我的能力去賺錢,比如去偷。


  我偷一個人的錢包裡面的錢也許能比這些來的更多。


  以前我有偷過,可是被Mary阻止了,她不喜歡我用偷的來解決生活問題。


  一個男人出現了,這個男人很特殊,他很帥很好看,就跟電視上的明星一樣,我一眼就從人群里看到了他。他穿著西裝,在圍觀的人面前真的很特別,而且……好像在那裡見過。


  我眼睜睜的看著男人走了過來,他拿出了錢包,他在募捐箱子裡面放了一張紙,是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張紙叫支票。


  後來,Mary對我說,我的命運被上帝眷顧了,有一個男人願意收養我,願意給我吃的喝的衣服穿讓我有一個家。


  家啊!


  我想要啊!那時候我很期待,我很嚮往跟普通的孩子一樣有一個家,有爸媽,能上學,再也不用賣藝了。我很開心的跟著Mary來到了門口,Mary很希望男人可以多收養幾個人,可是男人拒絕了。男人只要養我一個,我心中竊喜。男人就是那個我在路上看到的很帥的男人,他還給Mary一大筆的錢。


  男人給了我一個名字,芳芳。


  我跟著男人回家,他的家不是很好,跟我想象中有點差別。他住在地下室裡面,只有一個通風口,裡面很潮濕,而且還要有很多小動物。好在裡面的傢具都有,也有電視機,我不會無聊。


  當到那裡的我很害怕。


  不過很奇怪,在地下室里有很多政治的書,都是男人的。白天他經常出去,很少在家,我就在家裡看電視,他也不怎麼跟我說話,直到有一天,他帶了另外一個有啤酒肚的男人回來。


  我慌了,那個啤酒肚的男人我認識,我偷過他的東西。


  「芳芳——過來。」


  我坐在床上不敢下床是,啤酒肚的男人饒有興趣的看著我。


  「沒錯,就是她了。」啤酒肚男人說道。


  !!!


  「芳芳,你把東西交出來了吧。」男人說。


  我詫異的看著那個收養我的男人,我覺得他收養我是有原因的,當時還不知道,現在知道了。我渾渾噩噩的走了過去,然後摸出了自己偷的東西。


  也是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東西的名字叫做鑽石很珍貴,也真是因為這顆鑽石,男人有了房子車子,我們換了一個環境。


  我發誓如果我早知道這個是鑽石我一定把它賣掉,然後自己買房子,自己生活。


  物質條件上來了之後,我並沒有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我開始學習。男人給我報了很多很多班,一天有二十四個小時其中有十八個小時我都在學習中,學不好男人會打我。


  十六歲的我已經學會了很多,我即將要出國。


  在出國的前一天,男人來到了我的房間。


  「芳芳,你馬上就要走了,外面沒有你想象中的那沒美好是。」他的聲音很輕柔,那雙大手溫柔的摸著我的頭髮。懵懂中,我和他發生了關係。


  是孤獨吧!


  他是我生命中十分重要的一個男人,當時我的並沒有反抗。


  我……很願意。


  出國后,我一個人住在一個大房子裡面。男人給了我很多錢,我有機會逃離的,逃離他的掌控。可是我沒有,三個月後,我發現我懷孕了。我沒敢告訴他,我只能偷偷的,一邊在學習一邊保護我的孩子。還好國外很冷,每天都要裹上厚厚的衣服,沒有人發現我懷孕的事情。


  剩下的孩子,我不敢稱呼是自己的女兒,我只是對外面說,這是我的妹妹。


  過年,我也沒有回去,我騙了男人,說我生病了。我知道男人很忙,忙的不可開交,也無暇顧及我回不回去。


  意外發生了,他居然跑到國外來看我。


  孩子的事情也被發現,一個活生生的生命,不可能說消失就消失。


  我求了他很久,終於他允許我的孩子活下來,所以她叫芬芬,我的妹妹……


  孩子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我帶,再大些她就要上學了。我跟我的孩子一年也見不了幾次面,她在國內,男人給她放在了全託管的學校裡面。我只能夠每天跟她視頻聊天,這是我們兩個之間的秘密。


  在國內,他也娶妻了,還生了一個女兒。


  我不斷的告訴自己,不重要,這些都不重要。


  再後來,我成了特工。我的特殊身份讓我和芬芬不得不斷聯,終於有了一次機會我可以回國了。


  這次任務有些特殊,我需要潛入戒毒所,而他也給我下了一個命令。


  沒錯,是命令,殺掉林向陽。


  林向陽的父親林先增已經覺察到了一些眉目,對他有危害性,林向陽必須死。


  在解毒所裡面,我遇上了唐凱他們。


  這是除了那個男人以外,唯一一個讓我看到了希望的男人。暗殺林向陽的過程中,發生了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我終覺得有人在中間搗鬼,甚至知道我的身份。


  當時的我沒有輕舉妄動,林向陽也沒有暗殺成功。漸漸的我發現了原來戒毒所裡面也有DL,這還是蠻有名的一種毒品,DL的研發就在國內,國外生產,再賣到各個地方。聯美派給我的任務就是調查清楚DL在戒毒所里的情況,他們懷疑,解毒所是研發地。


  隱約覺得他跟DL也有關係。


  就算有也沒事,我是向著他的,就算是違背組織里的條約也沒有關係。所以,他叫我潛入安上安,我也照做了。聯美的任務還有完成,我就借唐凱的名義進入了安上安。


  真的,在安上安后,我終於等來了我想要的生活,這段時間裡面我很開心,做夠了自己想做的事情。聯美那邊,我只能每次搪塞過去,然後弄失聯,我知道這樣下去我肯定完蛋了。


  我知道他要對付唐凱的時候我有點擔心,不知不覺,我竟然會關心唐凱的死活。這小子,真是出了名的倔強呢,對真像他就是死也不會放棄。可唐凱跟本就不是他的對手,他真的太厲害了。


  他所掌控的人和事遠遠超乎了我們的想象。


  就因為如此,我很擔心唐凱的生命安全。如果他插手的話,就是唐凱死了,或許也沒有人知道。


  我找到了陳旭陽,她是幫著蔡文興幹事的。我們走知道全布並不是小六,但是林鵬他不知道啊!我們兩個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然後偷偷的讓林鵬誤以為全布就是小六。真的小六逃跑,我以為事情就會這麼結束,可是沒有想到人算不如天算。


  林先增的證據被發現了。


  哈哈,很可笑吧!他怪我了,怪我沒有早點把林向陽殺掉,一顆石頭讓平靜的水面波濤洶湧,大概形容的就是這個吧!


  我知道了危險,在唐凱和張小羽的幫助下,我和芬芬順利的逃出國外。


  條件是讓我說出他是誰……


  這是我永遠沒有想過的結局。


  可這樣的結局我並不排斥,我對他失望了,心寒了……


  抵達國外,本以為可以跟芬芬一起開始新的生活。在機場,我就被聯美的人發現了。哈哈哈,張小羽果然厲害,她不會允許自己有任何一個情敵的,也沒有人猜得透她心裡想幹什麼。


  我最擔心的,是我的孩子,芬芬……


  我被抓走了她怎麼辦啊!


  在國外她會活不下去的,我不希望她和我一樣,成為第二個我。我不要!我不要!


  我決定,就算死!我也要衝出去,試一試!

  我奪走了對方的搶,我跑了,我用盡了畢生所學,可還是沒有抵過對方的子彈。


  死亡是種什麼感覺呢。


  以前執行任務的時候,在荒蕪的沙漠……在分不清方向的原始森林……在危險的沼澤,或者是戰亂不斷的國家,那些瀕臨死亡的感覺我都體驗過了。


  可這一次,是真正的死了……


  芬芬,媽媽祝願你,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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