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躲藏

  只需要把門關好,兩人就會老老實實地呆在那裡。


  可是,他們忽略了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如果有人來救他們。


  就在他們忙著救火的當口,木屋的牆角被人挖開了,一個人偷偷鑽進來,割斷綁在林晴和林方軒身上的繩子,帶著他們從小洞里鑽了出去。


  汪鑫看著牆角的那個小洞,冷笑一聲:「你以為你能跑得了?呵呵。給我追!」


  汪鑫一揮手,他的手下人就開始行動起來,他們分成三路,向著三個不同的方向追去。


  再說林方軒和林晴,他們的確被人救了出來。


  救他們的人就是蕭絕。


  林晴第一眼看到蕭絕還是十分的不相信。


  幸虧林方軒從旁說明,蕭絕一定是我們這邊的,因為前些日子就是他把被秦道的人打傷的林方軒送進了醫院。


  三個人不聲不響地離開了木屋,沿著山路向山下跑。


  可是,他們的速度一點都不快。


  林晴是女人,腳上少了一隻鞋,而林方軒本來就是一隻胳膊骨折,打著石膏。


  剛才在木屋裡又挨了汪鑫的窩心一腳,當時就吐血了。現在肋骨也陣陣發麻,似乎也出現了癥狀。


  林晴看林方軒跑不快,就攙扶著他,這樣一來,兩個人的速度更慢了。


  蕭絕看在眼中,急在心裡,而他已經聽到追兵的喊聲了。


  怎麼辦?

  蕭絕心一橫,對那兩人說:「你們先走,我在這裡抵擋一陣。」


  這話有點像小說里的大俠,說完了,他自己都樂了。


  真沒想到,蕭絕你也有這樣的一天,能被人當成英雄。


  林方軒搖頭:「不行,你就一個人……」


  「我有辦法。」蕭絕在林方軒的後背上推了他一下,「你快走,我有辦法對付他們。」


  這話說得意氣風發,豪氣干天。


  彷彿站在這裡的不是蕭絕,而是大俠蕭峰。


  蕭絕也希望自己是大俠蕭峰,會個降龍十八掌什麼的,可惜他不是。


  可即便他不是大俠,今天也要做出點大俠的事迹來。


  他又推了一下林方軒,林方軒這才下決心走。


  臨走時還說:「你可得保重,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


  「放心吧。」


  蕭絕沒有回頭,背對著林方軒揮揮手。


  林方軒和林晴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密林之中,而蕭絕則站在離等待著「追兵」的到來。


  手機忽然不合時宜地響了。


  「喂,哪位?」蕭絕問。


  「怎麼?我的聲音都聽不出來了?」手機里傳來一陣嬌嗔。


  「哦,是我的寶貝啊!」蕭絕含含糊糊地敷衍著,反正他的女朋友們通稱都是寶貝,這麼說總是沒有錯。


  果然,那邊的女孩子以為蕭絕想起了自己。


  「是我啊!你現在有空嗎?我去你家。」


  「別去了,我家很亂,等有時間吧!」


  說完,他把手機掛斷。


  生活真的很美好,花花綠綠,五彩繽紛。


  他還那麼年輕,還有那麼多值得去做的事情,怎麼可以把生命就這樣交給這群亡命徒的手中。


  你們賤命一條,我可不陪著你們。


  追兵終於到了。領頭的就是汪鑫。


  蕭絕把領子豎起來,擋住臉,同時從口袋裡摸出兩個可樂罐一樣的東西。


  上面有拉環,他用手指扣住。


  那邊汪鑫一露頭,他一甩手就扔過一個去,緊接著,又是第二個也扔過去。


  汪鑫經驗豐富,一見有可樂罐一樣的東西扔過來,還以為是土製,立刻高喊一聲卧倒,隨即趴在地上一動不動。


  那東西落在草叢裡,也不知道滾到哪去了,只是發出一陣吱吱的聲音,然後噴出來一陣濃厚的煙霧。


  「!混蛋!敢耍我!」汪鑫心中暗罵了一句。


  等他站起來再想追趕,蕭絕已經無影無蹤了。


  蕭絕一邊跑還一邊想,下次去玩真人cs,還得再帶幾個回家。


  他這個人就是好玩,還總是玩些稀奇古怪的東西。


  一路狂奔之後,林晴和林方軒都累得跑不動了。


  這兩個人都不是體力很好,奔跑一陣后,自然沒了力氣。


  林方軒的手臂開始疼痛,而林晴的腳也疼了,特別是沒有穿鞋的那隻。


  她摸著自己的腳,抱怨著說:「不跑了,要是想抓,就叫他們來吧!我和他們拼了。」


  林晴咬牙切齒地說著。


  林方軒苦笑著:「還是別拼了,拼也拼不過他們。」


  林晴不服氣,剛想說幾句,腳上又開始疼了。


  她嘆了口氣,林方軒說的沒錯。


  拼不過他們,要是拼得過,還用個著這麼跑。


  林方軒把手伸過來,一把牢牢地拉住林晴。


  「走吧!我拉著你,我們一起走。」


  林晴把手遞給他,林方軒拉著她的手,一起向前,可是,這樣子兩人的速度更慢了。


  林晴不動了,她反而拉住林方軒。


  「好了,別跑了。」


  「不行,要是被他們抓到……」


  後面的話,林方軒不想說,他的目光落在林晴的臉上,林晴的臉被秦可可用刀子劃出一條血痕。


  好在不是太重的傷,休養幾天,應該就可以恢復。


  可是,這件事想想都覺得太可怕。


  如果當時不是蕭絕點起一把火,把那些人吸引走,秦可可那個狠毒的女人說不定會對林晴幹什麼過分的事情。


  想到這,林方軒再次催促:「我們還是快走吧!」


  「不走了。」林晴指著自己的腳下地說,「我現在也沒法走,我的腳……」


  她的腳上沒有鞋,裹著腳的絲襪也破了,露出白嫩嫩的腳趾頭。


  不過眼前的福利,林方軒顯然沒空欣賞。


  他說:「我知道你的腳很疼,可是,如果我們不跑——」


  「好了。」林晴打斷他的話,「即便我們往前跑,也未必不會被抓到,我們現在連東南西北都分不清,怎麼跑?」


  說的也對,林曉峰抬起頭,看了看太陽,又向四周望了一圈,的確,這裡分不清東南西北。


  「也是這個道理,要是我們再亂跑下去,說不定反而會撞到那些人。」


  見林方軒也認同了自己的建議,林晴來勁了。


  「所以嘛,還是別跑,靜觀其變,我們……」


  「不行。」這種說法理所當然地被林方軒拒絕。


  林晴不樂意了。


  「那你說我們該怎麼辦?」


  林晴乾脆把這個棘手的問題甩給了林方軒。


  林方軒沉下心來想了一會,開口說:「第一,先想辦弄清楚往那邊走,第二,盡量隱藏自己,第三……」


  「你別說了,首先第一條怎麼辦,你分得清方向嗎?」


  林方軒一語不發,抬起頭,望了眼天空中的太陽。


  天氣忽然開始變差,太陽正漸漸隱去,好在沒多久,又跳出雲層,但光線已經相差很多。


  林方軒說:「辦法是有,只要一隻機械手錶,就可以很明確的判定方向。」


  林晴說:「你這不是廢話嗎?第一條就不行,都什麼年頭了,誰還帶機械手錶。再說,這荒郊野外的,哪去找手錶。」


  林方軒似乎早就想好了,他說:「沒有機械手錶也沒關係,我可以做個模擬的,只要知道現在的時間……」


  「這也不知道。」


  「這個也能推測。」


  「推測?你能嗎?」


  「當然,我是個時間觀念很強的人。」林方軒有些自吹地說了句。


  和林晴吃飯時,他確實是在看著時間,通過桌上的手機。


  現在手機是不在手裡了,估計是昏迷時,被秦可可一伙人搜走了。


  不過呢,大致推測一下現在的時間還是可以做到的。


  林方軒把幾件事需要的時間略微估摸一下,說:「現在,大約是下午三點。」


  「嗯,然後呢?」


  林方軒從地上撿起一根乾枯的樹枝,咔嚓一聲掰斷了,一長一短:「這個長的是分針,對著12點,短的是時針,對著三點。」


  兩根樹枝在林方軒的手中形成了一個九十度的夾角。


  林方軒繼續一邊說著一邊做:「用時針指著太陽,那麼時針與12點方向的夾角的平分線指的方向就是南方。大致來說就是那邊。」


  林方軒手指著一個方向,堅定地點著頭。


  林晴算是開眼了,還能這麼辦。


  她不太相信的問了句:「這個準確嗎?」


  「大致來說差不多吧!」林方軒也沒法保證,「我現在沒有手錶,也不知道具體時間,就是這麼大約一估計,可也差不到哪裡去。」


  「好吧,現在知道方向,該怎麼辦?」


  「這樣啊,我們逃出來的木屋是在那邊,那邊大致上是東邊。


  好,我們就往西走,和木屋離的越遠越好,興許能走到山下。」


  林晴一想,這也算是個辦法,至少比什麼都不做強,也不再是沒頭的蒼蠅一樣亂撞。


  她歇了一會兒,體力也恢復了不少,林方軒拉了她一下,兩人繼續上路。


  兩人慢慢地走著,深一腳淺一腳,極為艱難。


  不知怎麼的,天色越來越暗,沒過多久,下雨了。


  林方軒抬起頭,同時用手抹了下臉,轉臉對林晴說:「你怎麼樣,還好嗎?」


  林晴咬著牙說:「你以為是和誰說話呢?我還能有什麼問題。」


  說話間,雨越下越大,冰冷的雨水從天而降,兩人連眼睛都睜不開。


  沒辦法繼續走了。兩人看到不遠處有個淺淺的山洞,於是跑過去,躲在了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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