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母親的往事

  常樂的心情是崩潰的,她是個事業型的女強人,當初選擇嫁給周國建,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愛,更大的原因,其實是被現實所逼。


  常樂出身單親家庭,五歲的時候,就沒了父親,母親一個女人,一路拉扯她,實在是很不容易。


  從記事起,媽媽總是盡她所能的,給她她能給的最好的一切,而媽媽自己,卻總是委屈自己,從三十多歲,到五十多歲,穿沒穿好,吃也沒吃好,就更不用說什麼金銀首飾了。


  常樂印象里最深刻的一次,是她高中的最後一年的寒假,臨近春節了,母女兩個去逛商場,母親打算給常樂買件新羽絨服過冬,乖巧的常樂,卻細心的發現,母親也已經很久沒有添置過新衣。


  那一晚,母親很快給她挑選好了新的羽絨服,常樂卻提出,要給母親也買一件的想法。


  母親猶豫了一下,點頭答應下來。於是母女兩個,就在商場里一遍一遍的逛。


  其實母親是個很有品位的女人,看上的衣服,價格總是有些昂貴。


  明明有好幾件衣服,母親穿上去都很好看,但是看看標籤上的價格,母親最後還是選擇了放棄。


  那一晚,母女兩人,在商場里逛了足足三個半小時,最後卻只是買下了常樂一個人過冬的新羽絨服,常樂問母親為什麼不買,母親笑著說自己穿了不好看,常樂啞然,她知道,母親不買的原因,其實是因為家裡沒錢。


  是啊,母親一個人的工資,要維護他們兩個人的花銷,還要余出來一部分用來補習,哪裡還有什麼錢。


  所以,一踏入大學的校門,常樂就格外的奮發圖強起來。


  她努力的學習,利用課餘時間來賺錢,終於在半年後母親的生日上,給母親送上了一件羊毛絨大衣。


  一百七百塊,她兼職了一學期,才攢下的錢。


  她永遠忘不了那天母親臉上的表情,感動,欣慰,嘴上卻還埋怨著,她這個孩子,太浪費錢。


  但是她記得,那件衣服,母親穿了好久,一直都捨不得脫下來。


  回到學校的常樂,就更加瘋狂的賺錢。


  她人漂亮,又能言會道,酒量也好的驚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談生意的一把好手。


  她平日里學習,業餘時間就做起了小生意,多虧了她的能說會道,生意做的越來越紅火。


  她細心,想要做什麼事情,就四處把做這件事所要面對的所有可能都一一嘗試個遍,然後做好全面的應對措施,所以她的生意,穩賺不賠。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她邂逅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場戀愛。


  努力的女生總是吸引人的,大三的時候,在校園裡已經小有名氣的常樂,身後已經有了一大批的追求者,李浩泉就是其中的一個。


  常樂學的經濟管理戲,李浩泉是計算機工程系。


  文科女和理工男,大學里標準情侶配置。


  李浩泉吸引常樂的,大概是他的質樸吧。


  常樂常年混跡商場,大老闆的確也沒少結實,可是越是和他們相處,就越覺得人和人之間的坦誠是多麼的重要。李浩泉沒什麼錢,家境甚至還不如常樂,但是他好學,上進,不苟言談,又足夠專一,更別說他還生的乾乾淨淨,帥氣英俊。


  這樣的李浩泉,在見多了大老闆花天酒地,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常樂看來,尤為可貴。


  俊男靚女,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


  但是他們的相處,大多都是在圖書館,在教師,在課堂。


  常樂背誦課文,李浩泉坐在一旁安靜的敲代碼。


  又或者,忙碌了一天,常樂趴在課堂上睡覺,李浩泉替她聽講,等到晚上閑下來的時候,再複述給她聽。


  兩個人這麼簡簡單單的生活,日子竟然過的也很是滋潤。


  這個世界其實還是公平的,只要你付出了艱辛,就一定能夠獲得收穫。


  常樂也不例外,她的努力奮進拼搏,終於在一年以後出現了成果。


  她開始變得有錢,生意變得紅火,最好的時候,一個月大概能賺到兩三萬的樣子,少了也有萬八千的可以拿。


  常樂回到家裡,借著寒暑假的時間,帶著母親去了很多很早以前就想去,但是卻一直沒錢沒時間去的地方。


  雲南大理,浙江杭州,冰雪哈爾濱,甚至還走出了國門,來到那個微笑國度泰國。


  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母親多看一眼,她就豪爽的刷卡,甚至,要用不告訴母親物品的真實價格,來哄著她買。


  母親節儉慣了,一邊埋怨著她亂花錢,一邊卻幸福的享受著女兒孝順的幸福。


  好景不長,又過了一年半,常樂的大學生活接近了尾聲,她面臨畢業了。


  大學是在一線城市,而常樂和李浩泉的家鄉,卻都在三縣小城,而且,兩人的家鄉相距著十萬八千里。


  常樂的媽媽一心盼著常樂能夠回家,和他們一起生活,而常樂和李浩泉,卻都想留在大城市,謀求一些發展。


  最後拗不過媽媽,常樂選擇了回家,留在媽媽身邊,照料她,陪伴她。


  原因只有一個,媽媽這一生,過的太不容易,她希望自己能夠給媽媽一個安定的晚年。


  李浩泉也嘗試過在常樂的城市投簡歷,可是作為程序員的他,別說那個年代了,即便是在現在,三線城市裡,都不太好找工作吧。


  所以兩個人,就開始了苦逼的異地生活。


  常樂很樂觀,也知道愛情需要保鮮,所以她每天,即便忙碌,即便辛苦,也總想著要和李浩泉保持一兩個小時的通話。


  然而這個世界上,做什麼都是容易的,唯獨堅持難啊。


  一天兩天可以,一個月兩個月可以,那一年兩年呢?


  都說女人最珍貴的不過22到26歲這四年的光陰,畢個業就是23歲了,再過上兩年,轉眼常樂就25歲了。


  媽媽開始著急,開始一遍遍的向常樂大廳,李浩泉什麼時候過來工作?

  你們什麼時候能夠結束異地,結婚?


  常樂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能夠理解媽媽希望她早點結婚的想法,但同時她也能夠理解李浩泉一直遲遲沒有過來的原因。一個程序員,在大城市裡,可以坐著和自己專業對口的工作,拿著高薪,然而到了三線小城,卻只能找個和自己工作無關,大多需要靠出賣體力的工作,工資少的可憐,但是更讓人絕望的,還是那工作十年數十年,都不太可能的升職加薪。


  常樂的經濟上也出現了問題,自從回到三線小城,她處處碰壁,越是這種天高皇帝遠的地方,腐敗就越是明顯。


  不管是做生意,還是上班找工作,每一樣,都需要關係。


  關係夠硬,沒什麼本事,也照樣可以賺大錢。


  無數個夜晚,常樂靠坐在床頭,一夜又一夜的失眠,她想和李浩泉說說自己心底的苦悶,可是每每電話撥通過去,就聽見李浩泉嘆著氣的勸誡。


  「回來吧,我養你。」


  她就不說話了,李浩泉有這個能力,他在他們上大學的那個城市,做著一份適合自己,又有著足夠能夠養活一個家庭的工資。


  終於,在不知道是第幾十,還是幾百次聽到他這樣的勸誡之後,常樂爆發了。


  「你為什麼,不能到我的城市裡來養我呢?」


  李浩泉沉默了。


  常樂也沉默。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她記不清過了多久,五分鐘,或者十分鐘?


  然後李浩泉先開了口。


  「樂樂,我跟你交個底吧,我是不可能再離開這個城市了。」


  他頓了頓,「我畢業開始,就在這裡打拚,這座城市,有我太多奮鬥過的痕迹,現在的我,已經不可能再到另外一個城市重新發展……」


  常樂沉默。


  李浩泉接著往下說,「你知道的,我家裡還有個弟弟,馬上就要上大學了,我必須保持著當下的收入,才能交得起我弟弟的學費,而你的那個城市裡,我看不到希望。」


  常樂沉默。


  她還能說什麼,她也看不到希望。


  可是,她不能離開,她知道母親一個人過的太過辛苦,她不能,讓她的晚年,再繼續辛苦孤單下去。


  他們分手了。


  分手的過程,遠比我能夠想到的描述的要痛苦慘烈許多。


  一次次的打電話,也經歷的分分合合,李浩泉甚至一次次的來到常樂的城市苦苦哀求。


  可是他們最後還是分手了,因為看不到希望。


  苟且的在一起,只會連累著兩個人,都過不好這一生。


  媽媽握著常樂的手,只剩下一聲,接著一聲的嘆息。


  李浩泉這個孩子,她是喜歡的,可是她不喜歡他的家庭。


  她這一輩子過的太辛苦,不想自己的女兒再和自己走一樣的路,所以私心點講,她是希望常樂,能夠嫁入一個更加富裕一些的人家的。


  失戀之後的常樂,似乎更有了破釜沉舟的架勢。


  她辭掉了那個勉強能夠維持她和母親溫飽的工作,重新踏上了經商的道路。


  生意做的不大,二十來歲的姑娘,也放下了二十來歲原本該盡情享受的大好青春時光,走上了,白天工作,晚上學習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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