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8章 倒是沒想到,梟爺竟然還記得這個事
顧予白!你給我開門!你不要以為你關燈了我就不知道你在裡面。你丫還要不要臉了?嗯?你出來!」宋小咪一邊拍著門,一邊氣勢洶洶地道。
難怪呢,她說這傢伙今天怎麼這麼聽話就乖乖回去了!
合著是想來這招兒啊!
反正她家的指紋鎖里,有錄入他的指紋,所以,他就故意等一等,等她大概洗漱完上床了,然後再偷偷摸摸地進來,鑽進客房!
這騷操作,簡直臭不要臉!
「顧予白!」
「裡面沒人。」顧予白的聲音傳來。
「哈?沒人?那這是狗在跟我說話嗎?!」
哪知,顧予白直接:「汪汪!」
宋小咪:「…………」
真是被他給氣笑了。
這傢伙……
「明天我再找你算賬!」知道這傢伙今晚是打算賴在這兒,不回去了,宋小咪也就不在這兒耽擱時間了,放了句狠話后,便回了自己房間。
而顧予白嘛,聽到外面沒動靜后,這才重新開了燈,然後進了浴室里洗漱去了。
對付宋小咪,就得臉皮厚才行!
翌日。
宋小咪醒來后,洗漱完,換好衣服,出了房間。
本來是想直接去客房找某人算賬的,哪知,餐廳那邊傳來了動靜。
宋小咪過去一看,才發現顧予白已經把早飯準備好了。
「醒啦?正好,我這邊早飯也剛剛做好,來吃吧。」顧予白沖宋小咪討好地一笑,然後朝她招了招手。
宋小咪直接走過去,跳起來就揪住了顧予白的耳朵,兇巴巴的:「昨晚還跟我裝傻是不是?還說是狗應我,那今天這頓早餐,是不是也是狗給我做的呀?」
「哎喲喲!錯了錯了,小姑奶奶,我錯了。」顧予白一邊彎下腰來,讓她揪得更順手一些,一邊再假模假式地求饒。
「哼!」
某人委屈巴巴的道:「誰讓你不答應讓我留宿的嘛,你不答應,那我就只能用這樣的招數咯。」
「鄙視你!唾棄你!」吐槽了他兩句后,宋小咪倒也鬆開了他的耳朵,然後再傲嬌道:「算了,看在這桌美食的份兒上,昨晚的事,不跟你計較了。」
顧予白連連笑道:「多謝我的小姑奶奶。」
————
下午,慕夜星直接約了顧予藍出來,去了摘星樓的咖啡廳,喝下午茶。
她們進的是包廂。
慕夜星是先到的。
她到了一會兒后,顧予藍才到。
進了包廂后,顧予藍脫下了自己的外套,然後再走到沙發這邊來坐下。
「抱歉慕小姐,讓你久等了。」顧予藍沖著慕夜星點了點頭,溫柔地道。
看著對面,這笑得極其溫柔的女人,慕夜星的眸光微微閃了閃。
說實話,單看錶象的話,她真是不敢相信,眼前這個女人,有可能就是那個——一直在背後聯合別人算計她,陷害她,甚至想要將她置於死地的人!
這還真是應了那句話了:知人知面不知心。
所以啊,看人,還真是不能光看外表。
外表雖然光鮮亮麗,但誰知道裡子,已經爛成什麼樣了呢?
她如果真的喜歡戰墨梟,那麼,光明正大來和她競爭,她都沒覺得有什麼。
畢竟——誰都有追求自己心愛之人的權利。
但是,她明面兒上,完全讓人看不出,她愛慕戰墨梟,可私底下,卻做著那樣骯髒而又惡毒的事!
真是……讓人太瞧不上了。
她怕是,也就只會使用那些下作手段了吧?
連光明正大和她競爭的勇氣都沒有!
她甚至還不如顧予青呢!
至少,顧予青喜歡戰墨梟,這誰都看得出來!
「慕小姐?」見慕夜星看著自己,又沒有說話,好像是在發獃的樣子,顧予藍不由得出聲喊了她一聲。
慕夜星回了回神,然後再沖她笑笑:「沒事,我也沒到多久。」
「對了,慕小姐今天怎麼想著約我出來喝下午茶呀?是有什麼事嗎?」顧予藍這便立刻笑著問道。
慕夜星也跟著微笑著:「沒有,沒什麼事,就只是單純地想約你出來喝個下午茶而已。畢竟,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嘛,而且,你的哥哥又是我家墨梟的好兄弟,現在還是我閨蜜的男朋友。」
慕夜星想,如果真的確定了,顧予藍就是神秘人,那麼——不知道顧予白知道這件事後……該多崩潰?
自己的親妹妹,竟然是那樣一個惡毒又心狠手辣的人!
畢竟,從錄音里他們都聽出了,秦世豪那件事……是神秘人指使攛掇喬若嵐殺的。
那可是一條人命啊!
就因為秦世豪知道了她的真實身份,她擔心會有暴露的風險,所以就直接選擇了殺人滅口!
呵——
「慕小姐你真是太客氣了!我都說了,當時也只是巧合罷了!而且說實話,在那樣的情況下,無論被綁架的是誰,我們也都會救的。況且,這份人情啊,梟爺都替你還了,所以真沒什麼好再謝的。」顧予藍扶了扶肩上的長發后,臉上繼續掛著溫柔的笑,然後再這般,極其溫柔地對她說道。
「嗯,的確。」慕夜星點了點頭。
她頓了下,隨即再繼續道:「對了慕小姐,昨天我跟墨梟說起你的時候,他突然想到了一個事!他說,他小時候救過你,是嗎?」
聽到慕夜星的話后,顧予藍微微一怔,似是沒想到,她會突然這麼問。
不過,她的怔愣,也只維持了幾秒鐘,隨即便立刻笑了起來,然後點了點頭:「你不提啊,我都差點兒忘了!對!是有這麼一回事,記得……唔,那是在我11歲還是12歲的時候發生的事了。的確,那次啊,真的是多虧了梟爺,不然……我,我現在還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呢!」
說到這裡,她頓了下:「倒是沒想到,梟爺竟然還記得這個事,真是有些受寵若驚了。」
聽完她的話后,慕夜星不由得在心裡冷笑了一聲。
她不提,她都差點兒忘了?
還不知道具體是在11歲,還是12歲時候發生的事了?
哄誰呢?
說難聽點,12、3歲的人了,又不是一兩歲的孩童。
當時那件事,絕對足以讓她記一輩子!
畢竟,如果那件事真的發生了,那說難聽點,她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走出那個可怕的陰影。
所以——被她一提,她才想起來?
呵呵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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