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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一場鬧市裡的演唱會

  第164章 一場鬧市裡的演唱會

  烤肉這個東西,陳星好久沒吃過了。


  上一次吃烤肉的時候還是前年在甜城讀書的時候,和朋友一起去吃的,但那時候他帶著女朋友,烤肉是女朋友幫他烤的,自己只管吃。


  所以技術真是不行。


  但也不能讓剛認識一個小時不到的人幫自己烤肉呀。


  而且還是人家請客。


  所以陳星堅持自己來。


  反正他胃功能很強大,正常情況下無論吃的東西熟不熟他都能消化得了,也不需要害怕有寄生蟲什麼的。


  話說有這個技能是不是可以去印度逛一圈?

  乾淨又衛生?

  【旅行小提示:你可以的】


  滾!

  但他很快發現了一件事。


  有些人是真的喜歡烤肉,比如周雪研和羅劍國兩個人,陳星隱隱約約感覺羅劍國是想烤東西給周雪研,但周雪研自己烤得也很多,怎麼可能吃別人的東西?


  所以羅劍國烤的東西大部分被幾個損友瓜分了。


  周雪研就是真的那種喜歡烤,但又不是很喜歡吃的人,看到別人吃得開心這才整兩口,然後又開始烤。


  本來她投喂的對象主要是楊穎的,後來發現陳星烤得少,像不好意思似的,本著要讓自己的救命恩人吃高興的想法,以及一點點照顧帥哥的私心,所以也經常把烤好的東西往陳星的碗裡面放。


  陳星和他們幾個人的年齡差不多,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國外留學的原因,她覺得陳星身上的氣質真成熟,但相處的時候也能發現那一些少年氣。


  這種氣質讓她覺得很吸引人。


  楊穎也有這種想法,覺得陳星比學校裡面的男生都要好看,而且也確實很洋氣……但她最心儀的還是餐桌上的美食,帥哥什麼的等吃完再說。


  烤盤上東西已經放滿了,暫時沒有可以吃的,雙胞胎中的一個就拿著酒杯說道:「我們大家都在家裡貓了一個冬天,剛開始恢復訓練肯定會不適應,但也不用著急,慢慢來,來,我們干一杯。」


  陳星也隨大流的拿起酒杯喝酒。


  幾個男生喝的是啤酒,女生喝果啤,這種果啤也是有度數的,和啤酒差不多,就是味道更好。


  陳星心裡也想喝這種,他是真不喜歡啤酒。


  還不如喝白的呢。


  「乾杯!」


  一杯酒咕嚕嚕的,喝乾凈了。


  羅劍國問道:「陳星,你會樂器嗎?」


  「額,會一點點鋼琴?」


  「那很厲害啊,彈鋼琴的男生很帥,額,除了梁玉。」


  梁玉用倒酒掩飾尷尬,他是隊伍裡面的鍵盤手。


  「還好吧。」陳星說。


  他沒謙虛,他是真的只會一點點,當初周鵬想學鋼琴了,拉著他去報名了培訓班。但那時候兩人都長大了,練習起來吃力不說,還放不開。


  畢竟培訓班裡全都是小孩子,就他們兩個十六七歲的。


  所以周鵬沒學兩節課就跑了,陳星覺得可惜,繼承了他的課時,加上自己的,學了大概三個月的時間。


  三個月什麼也沒學到,就會了一點基礎。


  如果讓陳星去拍戲的話,那他倒是可以裝作很熟練的姿勢在鋼琴上按來按去,後期剪輯一下估計也能炒作個什麼鋼琴王子之類的。


  但真的彈,他只會一點練習曲。


  而且太久沒練,也都快忘了。


  大家開始圍繞著樂器聊了起來,別看楊穎身材嬌小,但卻是打架子鼓的,雙胞胎學的是貝斯,梁玉是鍵盤手,羅劍國主音吉他兼主唱,周雪研也會一點吉他,主唱。


  「你們什麼時候組建的樂隊?」陳星問道。


  「大一的時候就組起來了,我們都是同一屆的,反正就是玩兒唄,等畢業估計就要散了。」


  現在的華語主流音樂中,已經沒有樂隊的位置了,如今還在堅持做樂隊的都是信仰。想到他們也不會在一起多久,幾個人都有些憂傷。


  那就喝酒。


  烤肉沒吃多少,一件啤酒很快喝完了,但是大家聊得很開心,雙胞胎又去叫了一箱。


  話說陳星一直沒認清雙胞胎里誰是誰,不過其中坐在左邊的那個人比較活躍,好像是樂隊的組織者,之前一些勸酒的話也是他說的。


  兩個女孩雖然喝的果啤,但臉也紅起來了。


  梁玉喝多了以後話也開始多了起來,問陳星:「兄弟,伱最喜歡的歌是什麼?」


  陳星想了想,說道:「應該是周董的反方向的鐘,我是他粉絲。」


  「樂隊的呢?」


  「樂隊……」陳星吸了一口涼氣。


  他好像沒怎麼聽過樂隊啊。


  「殺死那個SJZ人算不算?」


  「算,怎麼不算,萬能青年旅店的歌,經典啊。」梁玉搖頭晃腦,然後說,「那你猜猜我最喜歡什麼歌?」


  我哪知道啊!

  這讓我這咋猜?

  楊穎忽然笑道:「你這讓人怎麼猜?陳星,我給你一個提示,咳咳……」楊穎清了清嗓子,說道,「就這點錢?我最多唱一宿啊。」


  「哦哦哦!!」陳星想起來了,他在B站刷到過,但不知道是什麼歌。


  「二手玫瑰!」


  「對對對!」梁玉很興奮,唱了起來,「東邊不亮我西邊亮啊~曬盡殘陽我曬憂傷~」


  「哈哈哈。」


  餐桌上一片歡聲笑語。


  陳星很羨慕他們這種青春的狀態,這種感覺是他在讀高職的時候沒有感受過的,難道這就是音樂的魅力嗎?也不知道以後到了巴黎,自己會不會有這樣的朋友。


  有人注意到他們這一桌的歡樂氣氛了,抱著吉他走過來問道:「幾位哥,小姐姐,要不要點歌,十塊錢一首,大部分流行歌都會唱。」


  周雪研看了看他的吉他,問陳星:「陳星,你唱歌怎麼樣?」


  「還行。」


  他混日子的那段時間天天和狐朋狗友一起逃課唱歌,練也練出來了,在老家的朋友裡面他算是唱得最好的那個,叫來陪唱的小姐姐都沒他唱得好。


  「那行,帥哥,你吉他借我們用用。」


  周雪研紅著臉蛋,一副可愛的樣子,讓這個來賺錢的小哥一時間不知道怎麼拒絕。


  羅劍國連忙說道:「你放心吧,我們是一個樂隊的,絕對不會弄壞你的吉他,我們給你五十塊錢,算我們租一下怎麼樣?」


  聽到有五十塊錢,小哥連忙點頭:「那行。」


  周雪研抱過吉他,很豪爽的踩在板凳上,牛仔衣和棒球帽讓她在這一刻帥氣逼人,棒球帽下那一排染過色的長發隨著她的擺動露出色調不同的顏色。 陳星對色彩很敏感,下意識的盯著她的頭髮看。


  「兄弟們,唱一首殺死那個SJZ人?」


  「好!」


  「沒問題。」


  幾個人都是樂隊成員,唱歌肯定都是沒問題的。因為學過樂器的人在音準上都能很輕易的拿捏,完全的音盲也不會對音樂感覺到熱愛,更加不會參加樂隊了。


  大家都同意,不記得詞的人打開手機找歌詞。


  其實這時候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膽子比起沒喝酒的時候大了很多。


  陳星酒量一直不好,讀書的時候一直都是兩瓶啤酒的量,去年和社會上的朋友喝多了紅酒,白酒,現在進化到了四瓶啤酒。


  他的第四瓶啤酒已經打開了,現在也快要見底。


  處於感覺沒醉,但走路都會搖晃的階段。


  但唱歌?

  那肯定沒問題啊,意識不清也不影響唱歌不是?


  周雪研微微點頭著開始彈吉他,梁玉用手在桌子上拍著,像是在打鼓,也像是節奏器。


  「傍晚六點下班,換掉藥廠的衣裳,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幾瓶啤酒……」


  幾個人聲音的配合完美,醉酒的狀態下也有更多感情的投入,讓他們這首歌唱的很是動聽,過來推銷自己的吉他小哥都有些懵了。


  你們都唱得這麼好?

  早說啊,感覺我就像個小丑。


  梁玉估計真的醉了,跑到小哥那邊借來了人家別在衣領上的小麥克風,對著唱道:「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廈崩塌!雲層深處的黑暗吶,淹沒心底的景觀!」


  合唱的聲音很大,周圍桌子的客人都聽到了。


  不少外面路過的人也漸漸放緩腳步,甚至停留了下來。


  端著菜的客人,店裡的服務員,只要是聽到了他們唱歌的聲音,都站在了店門口往這邊看,連這一片夜市喧鬧的聲音暫時都聽不到了。


  「保衛她的生活!直到大廈崩塌!」


  「夜幕覆蓋華北平原,憂傷浸透她的臉!」


  周雪研沒唱歌,她很投入的在彈吉他,現在是她的solo時間。


  周圍的時間都好像停了下來,直到他們唱完了這首歌。


  掌聲在吉他停止的一瞬間響了起來。


  「唱得好啊!」


  「太好聽了,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陳星還好,只是心裡很高興,無論是誰在公眾里獲得認可都會和他一樣高興的。但作為一個校園樂隊,周雪研他們從來沒有體驗過這種被無數人喊再來一首的感覺。


  一種衝動在他們心底滋生。


  「那再來一首?」周雪研提議道。


  「行。」幾人都同意了。


  陳星說道:「要不你們唱吧,我想當個觀眾。」


  「嘿嘿,你可當不成觀眾。」周雪研笑著說,然後把吉他遞給了羅劍國,「你來彈?」


  「好。」


  羅劍國彈吉他的技術比她厲害很多,在這樣難得的舞台,她想把樂隊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至於陳星,他演唱的水平已經得到了自己的認可。


  梁玉攥著拳頭很興奮的說:「我們唱仙兒吧!」


  「可陳星不會啊。」


  陳星說道:「我看著歌詞應該會,可以唱。」


  知不知道什麼叫KTV的麥霸啊?


  別人點的歌陳星或許不知道名字,但拿到話筒就會唱,這就是麥霸,平常的聽歌量太大了,很多歌不知道名字,但絕對聽過。


  於是又幾人又唱了起來。


  周圍的觀眾也都喜歡聽,很捧場。


  雙胞胎去找附近的歌手借來了吉他,甚至還找到了電吉他……反正現在這些歌手也賺不到錢了,乾脆就傢伙事兒借給了他們,自己當觀眾看個樂呵。


  烤肉店甚至搬出了做活動的時候才用的音響和麥克風,楊穎有點可惜這裡沒有架子鼓,發揮不了自己的實力,但唱得也很嗨皮。


  幾人唱的或許也沒多好,肯定沒有專業歌手唱得好。


  但他們喝醉酒後投入的樣子,卻是很多街頭歌手表現不出來的,有一種很特別的張力,彷彿他們就是一支出了名的樂隊一樣。


  這叫做颱風?

  陳星也不知道,酒勁一上來,他徹底醉了。


  他記得自己在做什麼,但已經完全瘋狂了,彷彿重新回到了十幾歲,不用考慮家庭,也不考慮自己的未來,成天解放天性,在學校里享受自由的那段時間。


  和朋友們蹦蹦跳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真舒服。


  凌晨一點,學校肯定回不去了。


  大家都喝多了,錢也不多,就在附近的酒店開了兩間房,幾個男生在住在一間房裡面,有人睡在床上,有人睡在沙發上,有人睡在酒店的地毯上。


  陳星是睡在沙發上的那一個,

  至於為什麼不多開幾間房……陳星以前可是喝醉了就睡覺的人,之前陪著他們在夜市唱歌已經很神奇了,一旦停止下來,當然就睡了過去。


  他都不知道自己睡在了什麼地方,當然也沒辦法多開房間了。


  第二天醒過來。


  「脖子好痛……」


  陳星喝醉了第二天不會頭痛,這算是他的一種天賦。但睡在沙發脖子受到的壓力也大,估計再睡久一點,多半要落枕。


  房間裡面全是酒氣,亂七八糟的,速食麵和飲料都消耗了一點,還打翻了一個,差一點就要流到在地上睡覺的雙胞胎面前了。


  這味道……


  陳星忍住那種噁心的慾望,打開了窗戶通風,然後去衛生間洗了把臉,翻看了一下相機里的相冊。


  裡面有好多昨天拍下來的照片,有些照片他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拍的。


  不對啊,我昨天不是一直記得事情嗎?最後大家決定去酒店住的時候自己才睡著的,怎麼就多出這麼多自己完全不記得的照片出來了?


  看情況好像還是幾個在唱歌的時候,陳星下去拍的。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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