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鑒證
「是那個敲詐彤彤的警察,肯定是彤彤拒絕給他錢,所以他惱羞成怒殺了彤彤!」張艷的語氣充滿了肯定,一雙美目似噴火般地看著司徒勝。
「勝隊,您來一下。」聞言,司徒勝交待何施施安撫激動的張艷,便來到了主卧里。
「現場情況如何?」司徒勝向法醫張明亮問道。
「經過我們初步勘察,死者至少已經死亡了一周以上」張明亮指著趙彤彤的屍體說道。
「一周以上,可死者的朋友說上周才跟她聯繫過,難道說剛聯繫完就死了,會不會這麼巧?」呂闖插口道。
「你來看,屍體皮膚上的這些白點就是蛆蟲。根據法醫昆蟲學,人體死亡過後,由於昆蟲會在人體身上繁殖,所以觀察昆蟲的生長情況再結合現場環境,濕度還有溫度,就可以基本推斷出死亡時間」張明亮向疑惑的二人解釋道。
「那死因是什麼?」司徒勝接著問道。
「從屍體上看,死者體表沒有明顯傷痕,就是說生前沒有遭遇爭執、打鬥或是反抗;脖頸、手腕、腳腕沒有勒痕,說明沒有遭到過束縛或者拘禁;結合現場環境看,炭盆里的炭是經過燃燒自然熄滅,這裡又是完全密閉的空間,所以初步判斷,死者應該是吸入了過量的一氧化碳,導致心肺功能喪失,窒息而死」張明亮認真分析著環境情況:「詳細情況,還得等我回去,對屍體進行解剖后才能確定。」
「麻煩張警官你了,還請你儘快出份詳細的報告給我」司徒勝向張明亮客套了句,心中卻很是焦急。
「沒事,我分內事而已」說完,張明亮便收拾好工具,帶著助手連同趙彤彤的屍體離開了。
「咦,這台電腦怎麼開不開機,是不是壞了」呂闖撥弄著桌上擺著的筆記本電腦,一番搗鼓愣是無法啟動。
「我說你是不是傻,電源線都沒插,肯定是沒電了」一旁的何施施踢了踢落在地上的電源插頭,無奈地搖了搖頭。
太囧了,呂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頭,蹲下身子將插頭插好,電腦屏幕果然亮了。不一會兒,桌面上赫然出現了一個文檔,眾人圍了上來,看內容居然是一份遺書:
親愛的華,自從我們第一次相遇,你的帥氣就深深地吸引著我;從我們開始談戀愛,你對我的呵護讓我倍感幸福。我一度想過要脫離現在的生活,跟你遠走高飛,安心經營屬於我們的二人世界。你想要創業,說這樣才能給我一個幸福的生活,我把所有的錢都給了你,你很驚訝卻無從得知錢的來源,當然,如果可以,這一生你都不會知道我的工作。可惜,幻想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忍的,你那次的突然登門撞破了我不齒的勾當。無論我怎麼解釋哀求,你都覺得是我背叛了你,傷害了你,我不想的,我真的不想的,可依然無法挽回你的心。最後,你還是走了,我再也找不到你了。我很痛苦,真的很痛苦,既然生前無法跟你在一起,我就唯有死了嫁給你。華,我真的很愛你。
趙彤彤絕筆
「唉……又是個為情所困的可憐女子」呂闖不由地惋惜道:「大好青春年華就這麼沒了,真是可惜。」
「可惜啥,你不會看人家漂亮,還想接盤吧」何施施在一旁調笑道,隨即像是想到什麼,感到一陣惡寒,身子也不由地向司徒勝緊挨了過去:「該不會是搞什麼冥婚吧,難怪她還化了妝,穿著一身紅裝自殺,想想都滲人。」
現場窗門緊閉,沒有打鬥的痕迹,死者身上沒有傷痕,床邊有燃盡的炭盆,還有一份遺書。怎麼看,都像是自殺。
經過半天的勘察,警察陸陸續續地離開了,1502室的大門則貼上了重重封條,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出入。周圍的鄰居都很惶恐,畢竟是死了人的,任誰都會覺得磕磣,房東老李頭更是後悔不迭,如果當初沒有將房子出借給別人,現在仍能賣個好價錢。
張艷和孫小海已經同居,是以,司徒勝僅帶著何施施一人來到孫小海家,呂闖則被吩咐回到分局,跟進屍檢情況。
「不,不可能的,彤彤不會自殺的」聽完司徒勝的話,張艷的情緒又變得很是激動起來,好在有何施施在一旁不停地勸慰,這才沒有失去理智:「彤彤的性格我知道,她肯定不會為這點事情尋短見;而且,我也沒聽她說過交過男朋友,不然她也不會對即將到來的相親表現的很期待。」
「也許她不想太多人知道,擔心會被她男朋友知道,所以才沒有告訴你」何施施安慰道。
「不會的,我們的關係最好,她有什麼事都會跟我說,甚至……」說到這兒,張艷頓了頓,臉上更是出現了一抹紅暈,很快又下定決心似的開口道:「甚至連她招呼客人時的事情,她都會說。」
這麼說來,趙彤彤和張艷兩人還真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居然連這麼私密的話題都會說,那有男朋友應該不至於那麼藏著掖著才對。
「你想一想,有沒有見過她什麼男性朋友」司徒勝追問道。
張艷微低著頭,想了又想,卻一臉苦相地搖了搖頭:「沒有,我們出來玩,從沒見過她帶其他男人。只聽她說過,有幾個代聊負責幫她介紹生意。可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更沒有見過他們。」
難道是和其中一個代聊發生感情?也不對啊,既然是幫她介紹生意,那肯定是知道她在從事的行當。遺書中的那個人顯然是開始不知道她的工作,後來知道就斷了聯繫。
不過,遺書中也提及趙彤彤想脫離,那一定會告訴代聊終止合作,是以,這些代聊多少應該會知道些情況,不能放棄追查。而這項任務,也就自然而然落在了精通計算機的何施施身上,由她對趙彤彤手機的通訊錄以及聊天軟體中的常用聯繫人進行逐一篩查。
對於剛剛痛失好友的張艷,只能稍作言語上的安慰。司徒勝又叮囑了下孫小海母子,便與何施施返回分局。
「情況怎麼樣了?」一回局裡,司徒勝就趕忙向呂闖追問道。
「張警官還在解剖,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呂闖回道。
見隊長回來,其他負責現場勘查鑒證的警員紛紛彙報起來,主要還是圍繞案發現場的環境所做的鑒證:現場環境整潔,沒有發生過碰撞和重新布置的現象;除了趙彤彤的指紋外,還採集到了數十枚不同的指紋;經過對1502室洗手間下水管道的勘查,採集到了數根毛髮,已交由法證進行化驗……
「楊威,跟我去張警官那看看;小何,你儘快將死者手機打開,我要知道她平時經常和什麼人聯繫」安排完工作,司徒勝和楊威二人徑直前往技術科。
「你們來的正好,我剛完成解剖」二人一進門,就見張明亮遞上來一份解剖報告。
翻開報告,死因一欄上赫然寫著:藥物過量。
難道是吃安眠藥自殺?可在現場並沒有找到任何相關的藥品包裝,總不會是趙彤彤吃了葯再把包裝都扔了吧。
不等司徒勝開口,張明亮接著說道:「有一點我覺得很奇怪,死者並沒有癲癇,但為什麼會吃魯米鈉呢?」
「兩者有什麼關係嗎?」司徒勝問道。
「臨床上來說,魯米鈉主要是用來治療癲癇症患者,還有需要鎮靜的患者,具有鎮靜安眠和抗驚厥的作用,也可用作麻醉前用藥屬於精神類藥物,一般只有醫院的醫生才有權開出的處方葯」張明亮解釋道:「如果死者是從醫院開出的葯,那醫生不會直接就開魯米鈉,普通的安眠藥就夠了。另外,我從死者的血液里驗出將近二十倍的藥量,這個量吃下去很快就會引起嚴重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導致低血壓和休克,繼而引發腎功能衰竭,最後死亡。」
既然已經想到吃藥自殺,為什麼還要燒炭呢?就算燒炭也能自殺,試問一個多想死的人會以兩種方式讓自己快速離開這個世界。這點看來也很值得懷疑。
「另外,從死者家中下水道採集的毛髮,經過化驗分析,證實除了屬於死者外,還有多名不同的男性,我已將採集到的DNA錄入電腦,進行比對」說完這些,張明亮不由地眉頭一緊,語氣有些疑惑地說道:「指紋分析也出來了,也是屬於很多不同人;但有一點我覺得很奇怪,就是在死者的生活區域,也就是床這個範圍里,除了屍體本身,一點兒痕迹都沒有,包括死者本人的指紋、毛髮、甚至是皮屑。像是刻意清理過一般。」
案發單位是兩室戶,有兩個卧室,趙彤彤死在主卧床上。按照張艷所說,趙彤彤從來只在次卧接待客人,而主卧的床一般只會和親密朋友分享,例如每次張艷留宿,就和趙彤彤一同睡在主卧里。
「還有一點,死者下體處有撕裂傷,傷口癒合的時間並不長,所以我判斷死者在死前曾與他人發生過關係」張明亮又補充道:「只是時間太久了,提取不到任何第二人的DNA。」
都準備死了還要和別人發生關係?如果放在其他人身上,不難聯想到可能是要與愛的人最後一次共赴巫山。但是,趙彤彤的遺書上看來,那個所謂的男朋友應該和她斷了聯繫有一段時間了,若是還願意和她發生關係,不是回心轉意就是趙彤彤的死和他有關,因為張明亮說的下體撕裂,只除非強力下才會導致這種情況的發生。
正當司徒勝深思的時候,何施施氣喘吁吁地跑來,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趙彤彤的手機打開了,我查到她的微聊和支付通在上周,也就是她死後轉賬了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