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脫離苦海
第437章 脫離苦海
誰也沒想到丹娘竟是喊出要和離的話,而且是要帶著幾個丫頭一塊兒走。
正當眾人目瞪口呆的時候,孫母停下了與二郎媳婦的撕扯,轉而看向抱著大丫的丹娘,帶著不可置信的質問:「你要和離?
你敢和離?
你竟然敢跟我家大郎和離!」
然後又是一陣雞飛狗跳的侮辱謾罵,丹娘緊緊抱著大丫低頭想著何先生當時告知的法子,想著這話要如何說,才能真正的擺脫孫家。
「閉嘴!」
村長一聲厲喝,讓想要繼續撒潑的孫母停了下來。
村長和幾個村老,尤其是和五叔祖互相交換了眼神,不用言語,眾人的態度就是不同意丹娘所說的和離帶女走的提議。
畢竟,今兒個要是讓丹娘一個外嫁進來的女娘成了事,那以後這村子裡頭的外來戶豈不是都會有點兒想頭了?
村長心頭有些懊惱,覺得丹娘真是沒事找事,剛祭奠完祖宗,就正要準備吃上一頓好的呢,丹娘就弄出這麼個事兒來。
不過,村長自然是不會把自己的不耐煩表現出來,反而是帶著小心和氣的看著丹娘說:「丹娘,這居家過日子的哪裡有沒有爭吵?
好了,你的委屈我們都知曉了,我相信以後你婆母必定不敢做出這般事兒來的!」
說著說著村長就站了起來,狠狠瞪了孫父孫母一眼后,又裝作大義凜然的樣子說:「丹娘,你放心,在咱們孫家村不可能有賣兒女的事兒發生!
咱們都是良民,正兒八經過日子的好人家,哪裡能做出此等事來。
好了,丹娘,快起來,帶著大丫回去歇歇吧。」
丹娘低垂著頭,心道:「果然同何先生說的一樣,他們根本就不會同意和離的事兒。」
丹娘不用掐自己,只要一想到無法和離,以後還要繼續帶著大丫她們在孫家過苦日子,這淚就如雨水般嘩嘩的往下流。
丹娘這哭來的太快,又哭的這般急,讓周圍圍觀的本來是要看笑話的女娘們都有力幾分感同身受,紛紛為丹娘說起了話。
「唉,也是可憐,那孫大郎一天到晚不著家,活計還不都是丹娘自己乾的?」
「哎呀,你們不曉得,丹娘在家還吃不飽飯來。
天天干恁多的活計,就這竟還不給頓飽飯吃。」
「誒兒,你咋知道的?你看見了?」
婦人撇撇嘴,「我還用親自去看,我家拴柱兒和他家二房生的富貴兒不是老在一起玩兒么?
是那富貴兒說的,說丹娘就是他們孫家的狗,讓幹什麼就幹什麼。
他們自己家的崽子都這麼說了,那還能有假?」
「哎喲老天爺啊,這是作孽啊,真是作孽。
這女娃娃再不好,不還是自己家的種,養大了就算嫁出去也好啊。
哪裡能為了銀錢給孩子賣去臟地兒去?
這不是害了娃兒的一輩子么?
還不到八歲哩,真是作孽啊。」
村長的臉黑了下來,感覺自己作為村長的權威被挑釁了。
不過面子工程是這種虛偽的人最會做的事兒了,村長不過幾息就有又變成了為民做主的那副包公在世的樣子,剛想要開口,就被丹娘搶了先。
「非是我說假話,而是婆母她已是找過人牙子問過價錢了!
就等著把我支開,就要把大丫賣了去。」
然後臉上還帶著沒幹的淚珠子的丹娘就把人牙子姓甚名誰,長個什麼樣子都說了出來。
人群里「嗡」的一聲就議論開來了。
「丹娘說的不就是那個黑心的門牙缺了一個的叫梨花的婆子?」
「老天啊,這婆子可不是好相與的,俺娘家那邊兒有個小女娃兒就是被她買了去了。
聽說,就賣到了平康坊裡頭!」
丹娘瞧著氣氛醞釀的差不多了,轉而抬起頭看向村長說:「我要和離!
若是孫家不同意,要不就有本事弄死我們娘四個,不然我就要去京兆府裡頭去告官!
我要告孫婆子強行略買良民!
律法規定,略買良民,又是親孫女,是要徒刑三年的!」
「哄」的一下子,本來周圍的大小女娘都在議論,這回丹娘的話音剛落下,就連原本沒說話的老少爺們也起了話頭子,三五成群的開始說起丹娘說的事兒來。
村長的臉更黑了,這回他實在是裝不出好人樣兒來了。
要是真的讓丹娘告了上去,一級一級找下來,最先吃瓜落的必是他這個村長來。
村長實在是沒想到丹娘這麼個大字不識一個的村裡頭被欺負到頭,就差被磋磨死的婦人,竟然還知道律法規矩了。
「好啊,我說怎麼就在今兒這個日子裡找事兒了?
原來是早就打聽清楚了,這怕不是哪個懂律法的人給出的主意吧。」
村長又坐回了椅凳里,和幾位村老面面相覷,都帶著些尷尬和不愉來。
周圍的村民們,不分男女,不分老少都在熱烈的討論著這個事兒。
只村長他們呆的這一塊兒地方,好似是真空了一般,竟沒有人說話了。
丹娘知道,他們必是惱怒了。
丹娘明白,這次機會是唯一的機會了,必得要和離成功才行,不然前路對她們娘四個來說就真的是死路了!
「啊,老天啊,我們娘四個活不下去了啊,活不了了,我要去京兆府,我要去長安城,沒有天災,都是人禍啊。
良民都過不下去了啊!
聖人腳下,良民都過不下去了啊!」
一邊哭喊,一邊抱著大丫就往出走,眼看著丹娘就要走出宗祠前這一塊兒了的時候,村長才對著自家婆子使了眼色。
這才有兩個力大的婦人出頭上前,攔住了丹娘的去路。
最後,又是一陣磨皮,還餓著肚子的村長和村老們,都只想快點兒把這點子事兒解決了。
所以,最後在律法的威嚴下,孫家不得不同意了丹娘帶女和離的要求,但同時丹娘為了帶女和離,也不得不答應了孫家的條件。
孫家的條件是,可以帶走四個小女娘,但是,往後每年按著大小,從大丫到五丫,都得給孫家一定的銀錢,直到還清她們這幾年在孫家吃用的錢財后才行。
比如大丫快八歲了,至少要還八年的口糧錢才算完。
這種喪盡良心的條件,丹娘本不想答應,但孫家咬住了這一點,寧願放丹娘去京兆府去告官,都不帶改的。
沒得法子,丹娘只能先應了下來,等以後再問問何先生如何辦的好。
丹娘不識字,孫家也沒人認識,不過丹娘想著,再如何,這和離書都是要送去京兆府上紅契的,那村長應是不會作假。
拿著已經摁了手印的和離書,丹娘只收拾了一個破包袱,這包袱臨出孫家的門時,還被孫母扯了下來仔細扒拉過,發現不過是一些舊衣裳才放了丹娘和四個丫頭離開。
寶子們,編輯暫時還沒搭理我,所以第434章解禁的時間又要往後拖一下啦。
唐律中關於「販賣人口」的基本刑集中規定於《賊盜》「略人略賣人」條:「諸略人、略賣人為奴婢者,絞;
為部曲者,流三千里;
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
和誘者,各減一等。
若和同相賣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
賣未售者,減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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