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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提高婚嫁年齡,禁止近親結婚,促進

  要讓非是同性別人的可以認可並支持你的觀點,還能真切的施行措施,就得從他們的角度上思考問題,把問題同他們的利益結合起來,如此,才有可能徵求到他們的一票。 

  甚至,有時候,就算是同性別的人,如果只看立場的話,她們甚至會比非同性別的人更加苛刻。 

  打個比方,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裡的一條,就是重男輕女這件事。 

  如果你去了解過,你就會發現在一個家庭中,並不僅僅父系的人,像是父親、祖父這般的人才會重男輕女,認為必須得生兒子,生女兒就是賠錢貨。 

  還有在這個家庭之中的母親,母親身為女性,往往因為自身利益的問題,會比父親更加重男輕女。 

  父親可能不會厭惡女兒,只是無感,而母親,這個重男輕女的家庭里的弱者,她服從了這種父權制下的規則,為了保護或者說是維持自己的利益,她會比父親在對待女兒這件事上更加惡劣,會出現虐待甚至恨不得殺死女兒的語言乃至行為暴力。 

  這就是利益的問題了。 

  而李三娘此時提出的想要提高此時女娘的婚嫁年齡,也就是延遲女娘的初產年齡這件事,其實就是在侵佔一個家庭的利益。 

  多養一個女兒兩年,家裡就要多出一份兒口糧,就沒辦法提前支取女兒的性價值和生育價值來換取財物,從而給家裡的兒子娶妻,為自家傳宗接代。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想把這件事辦成,那是困難很大的。 

  李三娘明白,很可能就算她徵求到了各個穿越同仁的簽名,也找到了太醫署,從明面上到暗地裡都給武帝上書這份報告,最後很可能還是無法達到她想要得到的目的:提高女娘的婚嫁年齡。 

  但,李三娘,她啊,算是悲觀的樂觀主義者了,併兼具少許理想主義者情懷。 

  按她說的:「這世上,有些事,總是要有些人去做的。 

  那既然總是要做的,我去做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所以,先提出來,再看各方博弈,最後能得到什麼樣兒的結果。 

  如果結果不滿意,那就再努力么。 

  世上事,哪裡就是可以一口吃成胖子的呢? 

  李三娘站在上首講的口乾舌燥,自然也看到了圓桌上眾人的不贊同,別說邢瑜他們這些男子了,就是蔣以荺在激動過後,細想李三娘這措施的要求來,也自覺是很難成功被認可,從而實施的。 

  李三娘端起方几上的茶杯狠狠喝了一大杯后,她看著眾人的面色,緩緩的笑了。 

  「我知諸位心裡所想,我也明白我說的這些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 

  我也不是那等氣運之子,凡是我所想我所念就都能成。 

  可有些事,總得有人去做吧? 

  再有,其實近親婚配里的一半以上的人群都是中上層,我想他們看到近親結婚的後果,應該會為了子嗣大事,可以能夠贊同禁止近親結婚的。 

  如此,就已是能挽救相當多的一部分人了,算是能達到我想要的一部分目的了。」 

  常思遠點點頭,他就想到了,李三娘非是那般異想天開的人。 

  要知道就算是現代社會裡,亞洲地區之中,我國已經是法定婚齡里限制最高的了。 

  (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可以說全世界範圍來看,我國都是最高的,其他大多數國家女性的法定婚齡多為16歲。) 

  如果李三娘想要憑藉幾個簽名,就去影響上層,想要得到提高婚嫁年齡這個結果,那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而在這之外,如果能夠讓人意識到,提高女娘的初產年齡,是有益於保住孩子,並能夠降低女娘的生產風險,從而保存住更多的女娘,才能有更多的人口這一點的話,我就已是很滿足了。 

  在這之中,若是能積極的為女娘創造工作崗位,讓她們能夠掙錢,可以養活自己,甚至多給家中一份兒錢財的話,那就更好了。 

  先從有意識開始,隨著生產力的提高,人均壽命的增長,我相信未來有一天終究會達到這一點的。」 

  丁明軒和丁安柏兩人其實對於李三娘說的這些一點兒都不關心,畢竟這與他們自身的利益沒有本質的牽扯,且從大面上來講,李三娘提的確實都是對大唐的未來有好處的。 

  丁明軒是從這報告之中看出了李三娘的「野心」,是的,野心。 

  「別看她說她知道事不能成,但看她這精心整理完成的報告,聽她說的頭頭是道,一條條一樁樁都是她的野心。 

  她這是想加快歷史進程,做史書上留下名字的進步者啊。」 

  丁明軒是如何看她的,她自是不能知道,畢竟她總不能變成一條蟲兒鑽到丁明軒的腦子裡去。 

  接下來李三娘就又對優生優育這個概念進行了講述,最後她總結道:「很多東西自是在此時無法完成的,但總是要先提出來,讓人們能有這麼個意識,才好在往後的發展中逐步實現。 

  諸位,我們能夠穿越一場,是這個時代的幸運。 

  我們腦中的知識,是能夠幫助這個時代更快、更好的走向最好的發展道路,讓此時的人們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的。 

  既然我們能,那我們為什麼不去試一試? 

  若是你贊同我,還請在此簽下你的名姓,與我共同進步。」 

  李三娘對著眾人行了一禮后,就把那本要往上遞出的冊子先送給了離李三娘最近的畢瓊嵐手上去。 

  畢瓊嵐毫不猶豫,提筆就在最後一頁的簽名區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是蔣以荺,以及她身旁的施樂安。 

  施樂安簽完名字后,就把本子遞給了身旁的常思遠,常思遠是先翻了翻這本子前頭幾頁,大略看了看寫的都是什麼,見和發給他們的冊子大略相同,只是某些地方換成了此時的通用格式,才在最後一頁上頭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邢瑜接過本子,倒是乾淨利索的直接簽了名字,然後就直接傳給了對面坐著的丁安柏和丁明軒。 

  丁明軒心裡想的多,他比常思遠還要仔細的翻看了這本子的前前後後,確認了李三娘是真的沒作假,寫得和發給他們看的差不多后,才在上頭簽字了。 

  丁安柏自是緊跟在丁明軒身後,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去。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最佳生育年齡是女性在25-30歲之間,男性是不超過40歲。 

  這是生理差異造成的,無解。 

  在臨床上界定高齡產婦的年齡是35歲以上的初產產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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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活在一個小城市之中,在我們當地的大多數長輩(60后左右)眼裡,過了30歲還不結婚,就不太好了。 

  我有同學在上海工作,聽他講上海很多男女30+不結婚是很正常的。 

  所以,還是那句話,女性最好在文明程度高的發達地區生活。 

  我有個朋友,因為生孩子這件事,真真是差一點兒就要沒了,若不是現代醫療技術的進步,她真的很難說。 

  每個人在懷孕的時候的狀況都是不一樣的,我見過生產當天仍舊在開會的,也見過從五六個月就被迫強制卧床保胎的。 

  總之,生育對女性而言是一道門檻兒,從古至今都是。 

  一定要慎重選擇,對自己好一些,好好愛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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