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小說
自己寫的東西受到讀者們的追捧認可,自然是很開心的事。
穆青雲寫作的熱情也一下子高漲起來。
每天回家,刷兩套試卷,讀一會兒書,之後就開始寫作。
白奶奶家有一台電腦,別看她老人家年紀大了,可是心一點都不老,對這世上出現的各種新鮮事物都有旺盛的好奇心,電腦一開始銷售,她就沒忍住去提了一台。
穆青雲在開始寫作前,對那台電腦是一點興趣都沒有。
笨重的機身,看起來眼睛就很累的屏幕,她甚至都沒辦法把這東西當電腦來看,在家裡,她用的電腦是喬氏科技最新產品,高清軟屏幕延展開有半堵牆那麼大,清晰度更是極佳,纖毫畢現,反應速度更是無與倫比。
如果她想打字,鍵盤可以隨意調節觸感,語音輸入更是十分靈敏,除了腦鍵入這種手段尚未實現,她的電腦能滿足她的一切需求。
現在——「哎!」
也就是她,從來不缺任何娛樂手段,換成別的那些一天不看手機就渾身不自在的手機上癮人士,來到眼下這個時代,肯定很痛苦。
現在穆青雲需要寫作,她手寫的速度並不算慢,而且還能練字,可手寫稿需要去郵局才能寄出去,傳真又很貴,而且路上有可能出現各種問題,再者,想留下底稿,只能去複印,這也是個麻煩事。
她想了想,還是管白奶奶借用了電腦。
別說,用起來除了一開始感覺重些,沒幾日竟還感覺很有意思,平時玩個掃雷,蜘蛛紙牌,居然頗有趣。
她老人家還很時髦地買了專門的機械鍵盤,鍵盤質量極高,各種軸的都有,穆青雲偶爾用茶軸,大部分時間用紅軸,手感輕柔,打字一點都不會累。
穆青雲一個小時能輕輕鬆鬆打四千字左右,包括了在腦子裡構思情節,整理大綱等等。
一個月下來,穆青雲拿到了兩萬塊的稿費。
編輯部那邊,魯大剛甚至包括他們的徐總編,都被穆同學這寫作速度驚的眼珠子差點掉出來,連帶著讓魯編輯美的每天眉開眼笑,整個人脾氣變得特別好,對待作者們那是一萬個溫柔款款。
他們的《戲說歷史》這個月賣到了一百三十萬冊,而且還出了一本增刊,增刊愣是一周就賣了八十萬冊,數量仍在不停攀升中。
就連這兩天坐公交去上班,他都看到好些人拿著他們家的雜誌在看,讀者還不只是以前的中老年男人,現在是男女老幼都有。
他們雜誌一直有在雜誌後面隨書附贈調查單的習慣,調查單如果被寄回來,便會送一些小禮物,還有折扣券一類。
平時他們家的調查單也只有忠實讀者喜歡往回寄,送出去一萬份,能回來兩千就算不錯。
這個月卻是大大的不同,回收率愣是達到了百分之七十,八成以上的讀者,尤其是新讀者,都認為本期最佳是《紅袖憑紅樓》,不光是女性讀者,各地的學生,退休的老職工,別管男的女的,都感覺這本小說很值得一讀。 魯大剛挺能理解的,別看這小說的名字文雅秀氣,但內容卻在悲喜中流淌著大氣。
不只是主角,在作者筆下,所有的配角,哪怕是鑲邊角色也有血有肉有故事,作者描述的是情義,而不是單純的一個『情』字。
如果只看愛情,主角夏眠沒得到什麼生死相許,不離不棄。
她所愛之人,完全無法理解她,她的這段愛情,只是機緣巧合下,在某個環境中,怦然心動,於是便覺得這漫漫紅塵,當有此愛。
夏眠敢愛敢恨,既然喜歡上,就不在意身份來歷地位等等東西,認認真真地表達自己的情感。
她這樣的女孩子如此特別,男主一個無時無刻不處在緊張憂懼中的世家貴公子,在好奇里也動了心。
他們之間絕對不是沒有愛情,奈何隔絕這愛的是千年光陰。
對夏眠來說,愛了便開口,鍾情就在一起,愛情衰竭便坦然離開,這是身為一個人所擁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但在愛情中,必須只有彼此,愛是自私的,不能分開。
可對貴公子而言,喜愛的女子,和喜歡的花花草草沒什麼區別,願意給一個名分,便是情深義重了。
魯大剛看書時把自己代入到男主角身上去,看著男主角這麼作死,傷的他是眼淚直冒,咬牙切齒,難受極了,即便如此,仍是不忍不讀。
好在對夏眠來說,很多事情很重要很重要,這其中,愛情只佔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像魯大剛,他看的自然不是兒女情長,而是流淌在作者筆下的,大唐由盛轉衰時的時代悲歌,是那個時代的風土人情,是英雄低首,無可奈何,是滾滾大勢之下,個人的勇武無法拯救的生靈塗炭。
他在喜劇里挨刀,被刀的酣暢淋漓,破口大罵,越發念念不忘。
連魯大剛這樣見慣了各類小說,敏感度不高的讀者都如此,何況是普通讀者?一個月的時間,大江南北,各大城市村鎮,不知有多少人沉浸在《紅袖》里不可自拔。
穆青雲他們四中,竟然還有學生私底下組織讀書會,她有一回也被邀請參加,和蔡盼睇一起去湊了一回熱鬧,讀的就是《紅袖憑紅樓》,這幫學生解讀出一大堆東西,她自己都不明白,小娃子們到底是怎麼解讀出來的,不過,一本小說寫出來,就不只屬於作者了,他們愛怎麼解就怎麼解吧。
畢竟,或許把歷史上那些文豪抓到現代,讓他們來做自家作品的閱讀理解,能拿高分的也鳳毛麟角。
穆青雲寫小說,目前純粹就是為了賺一筆生活費,解決她吃飯多的問題,現在超額完成,她又想要趕緊買套房子。
在當下這個時代,如果能一口氣買個三五套上好的房子,等到房價最高的時候倒手賣出去,那麼後半輩子就等於實現了財富自由,這是最好的投資,基本上來到這個時代還不買房子的,不是實在沒錢,就是傻子。(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