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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有些人有些事,不能不管

  隨後,中忍不在看李明義,轉頭向同樣在一旁聽著的婆婆詢問道。

  「老太太,你願意收養這個孩子嗎?你如果不願意的話,村裡就會將他安排到孤兒院了。」

  聽到中忍的詢問,婆婆猛然一把將身前的李明義抱進懷中,表情嚴肅,語氣憤怒無比的回答道。

  「我來收養,不用你們帶他去孤兒院!」

  得到回復的中忍點點頭后,在手中的捲軸上記錄了一下。

  「那麼對面那個房屋裡,如果還有什麼需要的東西,請在明天中午前拿走,之後會有新的住戶安排。」

  中忍說完這句話后,就轉身走向下一家。

  而被婆婆摟在懷中的李明義,在回味過戰爭時代的殘酷與無情后,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那些今天下午缺席未到的孩子們。

  想到那些孩子中,可能將會誕生的孤兒,想到他們將要面臨的與他一樣的選擇。

  李明義從婆婆的懷裡掙脫出來,抬起頭神色認真的對婆婆說道。

  「婆婆,我有事情要去做!」

  說完這句話后,李明義不敢有一絲怠慢的轉身就跑。

  一路沿著街道狂奔,一家一家的叫出屬於快活林的孩子們,發動他們去分散通知所有快活林的小弟到基地集合。

  等到大概兩個小時后,狼圖騰基地,護林十三番隊,二百位小孩全數到齊,在基地中間隊列整齊的站立著。

  看著那一個個哭紅的雙眼,李明義沉聲說道。

  「十三番隊長出列!」

  「到!」

  短暫洪亮的答到聲后,選拔出來的十三位隊長上前一步站出來。

  「去統計一下,有多少人成為孤兒,家裡的大人都沒有了!」

  「是!」

  領到命令的十三位隊長,轉身回到各自的隊伍里,與其他小隊長開始交流了解情況。

  幾分鐘后,統計完畢的十三位隊長再次來到李明義面前,挨個彙報統計結果。

  「一番隊,有三人。」

  「二番隊,有兩人。」

  「三番隊,有一人。」

  「四番隊,有三人。」

  「五番隊,有三人。」

  「六番隊,有九人。」

  「七番隊,有一人。」

  「八番隊,有三人。」

  「九番隊,有三人。」

  「十番隊,有一人。」

  「十一番隊,有一人。」

  「十二番隊,有兩人。」

  「十三番隊,有一人。」

  因為李明義之前對各小隊忍族孩子與平民孩子對半分配的原因,十三番隊基本上每個隊里都有成為孤兒的孩子,而且九成還都是平民家的孩子。

  其他忍族的孩子,就算是父母雙亡了,也會有其他親戚或者族裡的長輩負責收養與管教。

  雖說李明義知道那之前沒有來的將近一半的孩子里,應該有父母雙亡,家裡沒有了親戚大人的孩子,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竟然有這麼多。

  足足三十三人,差點佔到快活林二百位孩子中的兩成。

  「好的,我知道了,你們歸隊吧。」

  讓十三位隊長歸隊后,李明義低頭考慮起來。

  因為他想要做的事情,將會造成很大的影響,那不是他現在所能承擔的,但是他又不甘心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那三十多個孩子,被趕出家門,被帶到所謂的孤兒院里生活。

  因為他李明義前世就有一個從孤兒院走出來的朋友,他有去了解並親眼目睹過所謂的孤兒院,到底是什麼樣的環境。

  並不是說李明義在黑孤兒院,只是事實就是那樣。

  所謂的孤兒院,不過就是將那些孩子當作牛羊一樣,圈禁在院子與房屋裡散養而已,保證他們餓不死,凍不死就了不起了。

  至於其他方面的條件,那就全靠社會人士的捐贈了。

  衣服?

  不穿破,穿爛了是不會有人給你換的。

  衣服小了?

  沒事,脫下來給其他孩子穿。

  鞋子小了?

  脫下來給其他孩子穿。

  想要新的衣服鞋子?

  沒有,永遠都是其他孩子穿過的。

  包括書本也是一樣,永遠都是別的孩子用過,翻過的。

  缺張少頁正常的很,能人手一本就都要燒高香了,更多的都是與其他孩子輪流伙用。

  零食?

  想都別想,他們的字典里就沒有這個詞!

  吃飯?

  好一點的,一天三頓,次一點的一天兩頓,至於一天只管一頓飯的也不是沒有。

  而且,吃飯都是定時定量的,每個人就那麼多,大鍋飯,一人打一份飯,吃完就沒有了。

  不夠吃,沒吃飽?

  忍著,忍著等到下頓。

  想要打第二份飯?

  絕對沒有!

  而且絕對不會出現挑食現象,不會出現剩菜剩飯,因為那種飯量是絕對不會吃撐的。

  只要你敢說一句,打的飯吃不完,放心,以後絕對不會讓你有機會再說這句話的。

  為什麼?

  因為人多孩子多,所有物資都需要按統計來,絕對不會容許出現浪費現象。

  想要鬧脾氣?

  其他孩子都聽話,就你不聽話?

  其他孩子都夠吃,就你不夠?

  其他孩子都能吃完,就你吃不完?

  而且還有一點,孤兒院也不是你想住多久,就能住多久的地方。

  按照常理來說,孤兒院應該將孩子培養到成年,起碼能拿到身份證找到正式工作后,才會將他們趕出孤兒院,讓他們走進社會自食其力。

  但是絕大部分孤兒院可不是這麼做的,超過十一二歲,無法擁有非常好學習成績的孩子,九年義務教育都不讓你讀完,就紛紛趕出孤兒院找工作了。

  當然這個年齡段,孤兒院晚上還是會讓你回來睡覺的,只是不在為他們提供學習的機會了,而且那些孩子掙的錢,還需要給孤兒院上交絕大部分,留給他們自己的只有可憐的一點點。

  等到那些孩子十五歲,十六歲達到辦理身份證的年齡,拿到身份證后,那孤兒院就會徹底的將他們攆出去,晚上也不讓回來了。

  絕大部分孩子都會被孤兒院當作未成年工送去各大類型的工廠中,獲得那些大工廠按招收人頭付給的人力資源中介費或者推薦費。

  這是不會落到孩子手中一毛錢的,說句不好聽的話,這錢就是那些走出孤兒院孩子的賣身錢。

  這也是為什麼孤兒院中出來的孩子,絕大部分出來后,就連回去看看都不願意。

  這還是前世那個科技發達,現代社會裡孤兒院的生活環境。

  這個戰亂忍界的孤兒院里,孤兒孩子們的生存環境只會更惡劣。

  李明義所想的,並不是應不應該插手這些孤兒的去向,而是怎樣才能插手留下這些孩子。

  如果他李明義不知道,不認識,沒有條件,沒有那個能力也就算了。

  可是他李明義知道,他認識!

  這些孩子都是他召集過來的,天天帶著他們瘋玩瘋鬧,干這干那的聽話無比,還天天的管著他叫老大,他李明義能不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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