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源血尋脈
第104章 源血尋脈
曹魏從府中後院,一路悠閑地散步著,隨意地尋了個無人房間,衣袖一揮,幾道靈符貼在了門窗之上,靈光猶如水波般展開,將整間房間都布下了一層禁制。
他盤膝坐在取出的蒲團之上,翻手之間,只見一顆血珠從袖中飛出,浮於掌心之上。
這血珠正是取自曹夢兒,畢竟這無端多出個女兒來,總要確認一番真假才是。
對於林鶯兒與林燕兒兩人,曹魏在離去之前也沒有說不讓她們嫁人。
當然她們已經不是什麼黃花大閨女了,若是高嫁了,總歸會被嫌棄,這是免不了的事情。不過要是找個尋常人家,倒是沒有那麼多講究。
只是不管如何,卻不能在這種事情上出言欺騙於他。
而對於這血脈,修士自有一套驗證的辦法,這也是一個家族保證血統的保證。
不過最多可探明三代之間的親緣關係,要是超過了這界限,所得出的結果便會有些不準確。而若是在五服之外,那就更不用說了。
世俗之中,男女雙方十六七歲就婚姻嫁娶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修士壽元連綿,築基就已經有兩百餘年的壽命,要是一代又一代地繁衍下來,必定會超出五服,因而這就要修族譜,記明各脈之間的關係。
要是這種事情沒弄清楚,也許等到了七八代之後,族中養的可就是其他人的血脈了。
曹魏將掌心之上的那枚血珠,置於身前,而後從儲物袋中取出了一盒硃砂,將其倒進了白瓷碗中,一邊口念法訣,一邊細細地研磨了起來。
待其成為粉末之後,他倒進了一些靈水,而後取出了一把小刀,在指上一抹,擠出了幾滴如汞般濃稠的鮮血,滴入其中。
只見靈血泛著幽幽靈光,浸染了硃砂。
而後他屈指一彈,將取自曹夢兒那枚血珠震成蒙蒙血霧,融入那已成稠狀的硃砂之中。
「唉,要是有源血靈台就不用這般費事了。」曹魏嘆了一聲,說著,他便提筆在符紙上筆走龍蛇地畫了起來。
不多時,一張細如蚊蠅的黃符便已然畫成。
「起。」
曹魏掐訣一指,黃符倏然飛起,靈光順著符紋流動不息。
過了足足盞茶工夫,此符光芒才黯淡了下來。
「還好,這頭上總算是沒有多頂帽子。」曹魏將靈符燃成灰燼,將地上的東西全部都收了起來。
而一踏出門外,就看到夔敖正俯著身子,眼中流露出耐人尋味的目光。
「魏哥,那孩子是不是你的種?」
曹魏悄悄地取血,雖然能瞞得過林陳氏等人,但是卻躲不過夔敖那雙牛眼。
「不是我的,難不成還是你的?」
「額,我雖然身具蛟龍血脈,但暫時還和人族生不了孩子,除非雙方都到金丹期,才有一點點可能,否則……」夔敖說道。
通常來說不同種族之間,是無法孕育後代的。
不過龍族不一樣,這種族也不知是怎麼回事,能與絕大多數的物種,包括人族,都能孕育混血後代。
而這些混血者有的可再傳承血脈下去,漸漸地形成了新的種族。這修行界中有許多種族若是追溯到血脈源頭,就能發現其中免不了有一絲龍族血脈。
「夢兒的靈根你可有測了?」曹魏問道。 「水、木雙屬性的靈根,魏哥伱這可撿了大便宜了。不過你要是帶回宗門,嫂子那一張臉怕是要黑了,從此以後家宅不寧。」夔敖笑道。
這世家之中,要是有靈根的孩子,從小就會放在當家主母膝下養育。等孩子長大了,能記事了,這彼此之間的養育情分也就有了。
不過眼下曹夢兒已經快六歲了,這就不好再這樣子操作。
「你想多了,那孩子既然身具靈根,自然要送回家中教養,從小拜入宗門,才是正理。至於其他事情,不過是旁枝末節。」曹魏沉聲說道。
他眼下並沒有太多的餘力去培養女兒,最好的選擇便是拜入宗門,這才是根正苗紅,而不是像他一般半途而入。
不管是在哪裡,身家清白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懂了,這就是那話本中所說的質子了。」夔敖頷首說道。
「以後這些雜書少看一些,我這叫為女兒今後長遠著想。」曹魏瞪了這頭青牛一眼。
「這府中那三個凡人女子還有你那兒子,要怎麼安排,也一併送回百竹峰?」
「先不用,等我們此次遊歷過後再說,左右也不過一兩年時間。」
曹魏可不放心在他不在的時候,就將女兒送回宗門,要是有個萬一,那可沒有地方後悔。
畢竟要是李之行那老傢伙起了心思,只需動用一丁點手段,就能要了這孩子的命。
而且這種事情只要通過其他人,也無須他親自動手。即便宗門追究起來,不會禍及自身,更不用牽扯到李家。
這世上有的是手段,能讓人去賣命。
「不如送去峰主那邊,這老女人幾百年了都沒嫁人,現在也沒有一兒半女,她應該很高興收個記名弟子當做女兒來養。鏡湖那麼大的地方,就她和青茗兩個在,平時冷清得連個鬼影都沒見不到。」夔敖說道。
「此事我自有打算。」
曹魏拒絕這般提議,萬一殿主要是沒有這個想法,那豈不是將女兒暴露給了李之行。
「那隨你意吧。不過我老爹說了,宗門那邊有可能不再節制燕、趙、齊三國,那合歡宗治下的韓國應該也差不多。到時候戰事一起,你這女兒在世俗之中也不安全。」
青霞宗雖然名下有三個世俗王朝,看似比合歡宗要多,而雲浮宗一個都沒有。
但是實際上三派皆有權利在各國之中招收弟子。
至於那些王朝的供奉,在元嬰修士眼中,並不是什麼必要之物。
「我出去一趟。」曹魏身形一晃,消失在原地。
夔敖耳朵一豎,似乎聽到了曹夢兒的呼喚聲,便循聲而去。對於人族,它更喜歡對方小時候天真無邪的模樣,可要是長大了,那就喜歡不來了,一個個心中千百般算計,著實無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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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一百零二章又被刪減一兩百字,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