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團同學

  第4章 女團同學

  這個世界的詞曲作者收入,和林夕前世差不多。


  普通的創作人,一首歌可能也就幾百上千塊。


  好一點的,能有兩三千就不錯了。


  但行業內的頂尖的創作人,就完全不同了。


  邀請他們寫一首歌,價格可能達到四五萬,甚至上十萬。


  而且這只是詞曲費用。


  後面每年還會收取版權費,有些情況,根據合同的不同,還會參與收益分成。


  《我們的歌》就是如此。


  畢竟來參賽的創作人質量參差不齊,創作出來的歌曲更是無法保證,新時代公司不可能直接事先預付錢,將參賽期間所有創作的歌曲買下。


  「林老師,你看三萬的價格怎麼樣?」


  王曉凱很大方。


  開價很高,這已經是行業內一線創作人的價格了。


  能賣到一首歌三萬的,無一不是創作過多首爆火單曲的知名作曲作詞家。


  「價格可以低一點。但我只賣演唱權。」


  林夕不為所動。


  三萬價格的確很高。


  他現在也挺缺錢的。


  如果沒記錯的話,他現在銀行卡裡面,所有積蓄加起來也就三千多。


  沒辦法。


  他一個在校大學生,雖然以前也寫了些歌,並且通過『裙帶』關係賣出去了,但價格都很便宜,一首也就兩千塊左右。


  可是自從大二開始,能靠寫歌賺錢后,生活費、書學費,林夕就沒有向家裡要錢。


  所以積蓄存款並不多。


  不過,缺錢歸缺錢。


  林夕作為穿越者,眼光並不短淺。


  這首《帶你去旅行》,是口水歌不假,質量很差。


  但是具有大火潛力。


  一旦火起來,各種商業用途、音樂平台下載受益,將會極為可觀。


  不是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事情。


  舉個例子。


  就像前世的楊臣剛,就因為一首《老鼠愛大米》賺了一點幾個億;雨神花了5000塊賣了一首《廣東愛情故事》,也賺了上億。


  當然。


  這兩首歌都有一定的運氣成分在。


  而且他們賺的錢也並不是完全因為歌曲帶來的受益。


  更多的是他們通過這首歌有了名氣后,去走穴、商演、接代言、上個各種節目。


  王曉凱還想再談談,他想徹底買下這首《帶你去旅行》,又提高了幾次價格。


  不過林夕都拒絕了。


  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


  最終花了一萬的價格,買下這首個的演唱權。


  如果以後涉及到這首歌的商演、翻唱所帶來的的受益,大頭都是林夕的。


  「林老師,合作愉快!」


  簽了合同,兩人握手。


  林夕銀行卡上多了一萬。


  「我接下來準備去找樂隊老師,排練這首新歌,林老師要不一起去旁聽下?提提意見什麼的。」王曉凱提出邀請。


  「不了,我還約了人。」


  林夕毫不猶豫的拒絕。


  他得是有多想不開,想折磨自己,才會跑去旁聽王曉凱排練唱歌?


  而且。


  他也的確約了人。


  說曹操,曹操就到。


  「小林子~」


  一位穿著染著黃色頭髮,臉上帶著大墨鏡的苗條年輕女孩走了過來。


  雖然穿著很簡單隨意,衛衣牛仔褲,但氣質卻照樣出眾。


  簡單來說,就是有明星感。


  「白師姐?伱今天也在公司嗎?」


  王曉凱扭過頭,眼神頓時一亮。


  白露。


  最近娛樂圈最熾手可熱的當紅小花!

  雖然白露去年也是參加了一個偶像女團,最終獲得第三名的成績順利出道。


  但是她現在,已經不限於只是一個女團成員。


  先是參演了一部大火的電視劇,並且還是女主角,深受觀眾喜愛,人氣大增。 隨後又參加了幾部綜藝,開朗大方又帶著幾分『搞笑女』的性格,再次吸粉。


  所以王曉凱雖然也算是當紅小鮮肉,剛參加完比賽人氣正高。


  但比起白露來,差了不止一星半點。


  「白師姐,上次我想請你吃飯,你說下次。你看今天怎麼樣?你有空嗎?」


  王曉凱很殷情的說道。


  除了白露人氣地位比他更高,而且很重要的是,白露長得漂亮!


  前不久,還有媒體將其稱讚為95后最漂亮的四大小花之一!


  去年的女團選秀,白露當時的業務能力並不算太出眾,唱跳都只能算一般,當時她還沒簽新時代,身後又沒有資本助力。


  憑什麼能深得觀眾喜愛?

  硬生生從各大經紀公司手中,搶下來一個第三名的席位?

  就是因為這張臉,屬實是有些讓人驚艷,太能吸粉了。


  「額,今天還是沒空,我約人了。」


  白露笑嘻嘻地說道。


  隨後她指了指旁邊的林夕,說道:「喏,就是他。」


  王曉凱有些發懵,問道:「白師姐你認識林老師?」


  「林老師?」


  白露聽到這個稱呼似乎是覺得有點好笑。


  她平時叫林夕,要麼直呼名字,要麼調笑叫小林子。


  聽到林老師這個稱呼有點不習慣。


  「嗯吶。」


  白露點點頭,說道:「我和林夕是校友啊,在學校就認識。」


  隨即她很自然走到林夕身邊,拍了拍林夕的肩膀,笑眯眯地道:「走走走,說好請我吃大餐的!今天非得宰你一頓不可。」


  在王曉凱驚訝的眼神中,兩人離開了新時代公司大門。


  ……


  ……


  在林夕記憶中。


  最近紅得發紫的小花白露,的確是他的校友兼好朋友。


  兩人在大一的時候就認識了,到現在已經三年多。


  他之所以能夠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和一群已經頗有名氣的創作人,一起參加《我們的歌》節目。


  就是白露幫忙。


  所以節目工作人員,才會認為林夕是靠『裙帶關係』上節目的。


  白露帶著林夕沒走太遠,就在不遠處一家商場內的川菜館。


  兩人找了個偏僻的角落位置坐下。


  「不是說吃大餐嗎?」


  林夕翻看菜單,發現這家店很實惠,就算多點幾個菜,人均也就一百塊左右。


  「還真以為我會宰你啊?吃什麼大餐啊。這家川菜我吃過兩次,味道挺不錯的。」白露白了林夕一眼。


  兩人之間的友誼早就非同尋常,即便白露幫了林夕這麼一個大忙,也並不需要林夕回報她什麼。


  林夕笑了笑,說道:「你今天還真不用幫我省錢。」


  「怎麼,賺錢了?」白露好奇的問。


  林夕點了點頭:「王曉凱買了我的新歌演唱權,一萬塊。」


  「哇!這麼高!你這是第一期節目就要放大招,準備一鳴驚人,寫了首質量爆棚的好歌?」


  白露一雙好看的眼睛有些發亮。


  作為圈內人,她當然清楚普通創作人一首歌能賣多少錢。


  五千以上,就算品質不錯的歌了。


  一萬以上,必須得是有一定名氣的創作人才能賣出的價格。


  更何況,王曉凱還只是買演唱權。


  「一般,一般……」


  林夕有點尷尬。


  什麼質量爆棚的好歌啊,就一首口水歌。


  「唱給我聽聽!」白露好奇十足。


  「咳咳……」林夕紅著臉咳嗽了聲,轉移話題道:「趕緊點菜吧,都餓了。」


  白露哼哼了一聲,撅著嘴一邊點菜一邊說道:「還玩神秘,反正後天公演我就知道了。」


  是的。


  白露也參加了《我們的歌》節目。


  算是她為了幫林夕走後門,答應公司的條件。


  不過她顯然和王曉凱一樣,是作為演繹者,是來唱歌的。


  而不是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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