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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開個公司?

  第58章 開個公司?

  林夕乾淨利落的拒絕了鄭蕾的要求,鄭蕾倒是也沒有因此而生氣憤怒。


  其實她本來也沒有抱著特別大的希望過來。


  以己度人。


  當初陸雪薇前一天晚上,喝醉酒,因為感動答應了林夕的追求,成為男女朋友。


  結果一覺醒來,就變了臉,堅定絕情的提出了分手。


  即便林夕苦苦哀求,也沒用。


  這對於男人來說,絕對是難以忍受的恥辱。


  換位思考,就算是自己也不可能幫這樣的前女友或者前男友寫歌吧?

  鄭蕾只是稍微有些後悔和遺憾。


  早知道林夕有這樣的才華,能寫出《旅行的意義》、《天黑黑》這種級別的經典作品,當初她或許就不應該勸說陸雪薇跟林夕分手的。


  當然。


  現在這樣也不差。


  陸雪薇參加《青春有我》,百分之百能夠總決賽出道。


  即便最後拼不過資本和人脈,拿不到總冠軍,不能C位出道。


  陸雪薇在團體中的人氣,也是數一數二的。


  說不定也能像白露這般,後來居上,雖然不是冠軍出道,卻趕超冠軍,成為最具流量和人氣的當紅小花。


  而要是當初陸雪薇戀愛腦上頭,選擇和林夕長久下去,不分手。


  那才是留下一個後患。


  試問。


  哪個女團出身的小花,能談戀愛有男朋友?

  要是被曝光戀情,直接就是毀滅性的打擊,再好的前途也沒了。


  只要想走流量偶像這條路線,不管是男性藝人還是女性藝人,談戀愛都是最大的忌諱!


  因為要經營粉絲,要經營飯圈。


  一旦被曝光戀情,那等待著的就只有一個結果,粉絲大量脫粉。


  而人氣偶像一旦沒了粉絲,沒了人氣,那就什麼也不是了。


  別說陸雪薇。


  就算是現在的白露。


  她敢談戀愛嗎?


  看她樣子似乎和林夕關係很好,敢在一起嗎?


  不敢的。


  除非她腦子壞了。


  所以在鄭蕾看來,雖然陸雪薇和林夕分手,或許錯過了幾首絕佳的經典歌曲,但也不能說走錯路。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吧。」


  「而且,創作出經典歌曲,是具有很大偶然性的。林夕能夠寫出《天黑黑》和《旅行的意義》,並不代表他後面還能繼續發揮神勇。說不定只是曇花一現,下一期比賽就不行了。」


  鄭蕾看著林夕和白露離去的身影,搖了搖頭。


  很快收拾好了心情,離開酒店直奔機場。


  計劃失敗了。


  那就再嘗試其他的辦法,儘可能的保證陸雪薇能C位出道。


  ……


  ……


  接下來兩天。


  經過《我們的歌》節目官方、白露的粉絲團體、以及經紀公司,三方聯手發力。


  《天黑黑》在網上的幾乎是以橫掃之勢,霸佔了所有音樂平台top1的位置。


  將前兩天top1的《旅行的意義》給壓到了第二名的位置。


  接連兩首歌登頂,並且都是人氣、質量雙豐收,並不是口水歌,受到很多專業音樂人的高度評價。


  白露本來就正當紅的人氣,更進一步。


  一時之間,竟然有種『破圈』的趨勢。


  也就是說,白露已經不僅限於粉圈,不限於流量藝人了。


  而是已經有朝著『實力派』轉變的苗頭!


  這之前,白露火歸火,但那僅限於年輕人,追星粉絲。


  在最廣大的路人群體中,或者成年人圈子中,他們或許聽說過白露,但更多的印象,是停留在顏值上面。


  提到白露,都會說:哦,知道,那個什麼選秀出來的嘛,長得的確很漂亮。 除此之外。


  沒了。


  沒有代表作,實力也不算多強。


  至於參加綜藝節目、偶像劇?


  除了粉絲認之外,正常人不會覺得這是代表作。


  但在《旅行的意義》和《天黑黑》兩首金曲級別的優質新歌下,白露打破了界限。


  不再是她所在的女團中,發揮最好的一位。


  在整個人氣偶像圈子裡,她都成為了最特別的。


  如果她真的能夠完全踏出這一步,將人氣與實力兼具,那麼到時候她就不再是當紅小花,而是真正的小天后!


  何為小天后?

  那就是不會吃完了人氣的紅利,幾年後就會身價大跌。


  可以成為娛樂圈的常青樹,即便十幾二十年後,在娛樂圈依舊有一席之地!

  甚至隨著時間的推移,地位、身份會更高。


  舉個例子。


  就相當於林夕前世娛樂圈中,周杰倫和那些偶像的區別,什麼坤坤、戰戰。


  不過。


  白露是最直觀、最大的受益人,效果最明顯。


  作為這兩首歌的詞曲創作者,林夕,在背後也依舊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首先是金錢方面。


  幾首歌的創作費,以及各大平台反饋回來的前期收益,已經讓林夕的腰包鼓了起來,足足二十大幾萬。


  後續還會有源源不斷的收入進賬。


  其次,名聲也在進一步擴大。


  參加完《我們的歌》第二期直播當晚,林夕的聲望值剛突破10。


  三天後,林夕的聲望就來到了15。


  比想象中的還要多。


  看來還是有很多聽眾,注意到了這兩首歌的詞曲創作人。


  除了聽眾之外,更重視的,還是『圈內人』。


  各大唱片公司、明星歌手的經紀人!

  市場上不缺歌手,不缺明星。


  甚至可以說不知不缺,而且泛濫。


  缺的,是好的作品!


  而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


  即便是詞曲界的兩大泰山,要寫出一首經典歌曲也是看靈感和運氣的。


  所以這幾天,無數的專業人士都在尋找林夕的聯絡方式。


  林夕這兩天每天都會收到幾十個未知來電。


  有邀歌的,有想簽他的,也有談合作的。


  搞的林夕不勝其煩,只能重新辦了個電話卡,才算清靜下來。


  前世林夕也算得上是一個不大不小的明星了,也還沒有受到過圈內人這般熱切的追捧。


  「我是不是也得找個經紀人,來專門幫我打理這方面的業務啊?」


  林夕在心裡琢磨道。


  其實邀歌,對方只要開價合理,林夕也不是不能答應。


  反正他腦海中的歌太多了,他自己肯定是唱不完的。


  就算加上白露,也唱不完。


  還不如拿點出來賺錢。


  「不過,加入什麼唱片公司就算了。可以考慮自己開個公司?」


  實力不夠,需要別人用資源來捧,才需要加入經紀公司。


  背靠大樹好乘涼嘛。


  如果自己實力夠,肯定能火。


  那還加入什麼公司?

  幫別人打工,替別人賺錢嗎?


  自己開個公司又不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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