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此時應導引國際私法!
在長安和洛陽交界,有條洛河,也稱雒水,特別長,橫貫東西。
長安和洛陽富甲天下,各國商旅絡繹不絕。
不只是這幾個敵對國,還有波斯、天竺、大食國的商船,也來大離朝做生意。
每個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互相衝突的情況經常出現。
因為戰亂,長安到洛陽的商路斷絕,商人無法做生意,只能幹賠錢。
史斌平定長安后,河運也通了,可以繼續做生意了。
商人們高興之極,一窩峰的湧進來。
這對大離朝來說,與其它國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
他們把當地特產運到大離,大離把絲綢、茶葉、瓷器加十倍利潤運到國外,大離朝鐵定是貿易順差,這掙錢速度就跟撿的一樣。
但這月下旬,發生了一件大事,引發各國商旅抗議。
他們有的用手帕包頭,有的鼻青臉腫,有的身上淤青。
顯然是起了大衝突,又誰也說服不了誰,這才請大離朝皇帝陛下裁決。
三法司收到此案,也懵了。
因為這案子涉外,這幫熟記律法,精通文墨的刀筆吏,這次一籌莫展了。
案件如下:
出嵐國的皇商,在大離朝買了巨量絲綢,要運到天突國和桓塗國。
他們錢多,量大,所以價格有優惠。
另外兩國錢比他少,得不到這樣的價格。
所以他們寧可讓渡一部分利潤,也要買出嵐國的貨。
畢竟你如果要貨少,大離朝是沒義務理你的。
這就好比你作為消費者去廠家提貨,人家十萬份起賣,你說我是普通消費者只買一件即可,你按批發價給我吧,人家會說你有病。
以前他們也和梁國做生意。
現在大家被史斌忽悠的,和梁國絕交了。
其實也不全是史斌的能量大,而是梁國太貪,只顧自己搶地盤,讓小弟們白死人,白搭錢糧,不給好處。
所以不方便報復時,沒人說話。
一旦史斌拱火挑撥,甚至主動攻打梁國,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國這兩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兒子也不行。
格局太遜。
反正現在和梁國鬧的絕交了,也不用管誰對誰錯,再說這個沒意義。
但是吧,出嵐國的大商人,是皇商,有的是錢,採購量巨大。
以前和梁國是朋友,隨意過境。
現在絕交了,不能從人家境內經過吧?
不搶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殺光了才怪。
那怎麼辦?
繞道。
但繞這麼遠的路,繞這麼大圈,額外產生的運輸成本和其它成本怎麼辦呢?
風險一共就這麼多。
算你的,還是算我的?
按出嵐國的法律,這種情況屬於情勢變遷,對方必須加錢。
而按桓塗國的法律……
該國官員素質極低,上來就罵:「加你媽……我朝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我們國的法律,這種事屬於天定活該條款。意思就是說,老天爺讓你活該,多餘的錢,你自己承擔。」
天突國的法律呢,則這樣規定:「只要你遲到,大宗貨物誤期送至,傷害了本國人的期限利益,一律處以五百兩銀子的罰款,至於原因,則在所不論。」
要是五分錢,那也罷了,誰也不會閑的蛋疼因這點小錢跟你打這官司浪費時間。
五百兩銀子,那可不是小數啊。
出嵐國皇商當然不願意賠這錢。
以他的身份,當然不缺這點錢。
但是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罰,到時人家會這樣說,出嵐國被罰五百兩。
罰一文都不行!
連累朝廷挨罰,丟這麼大的臉,這罪過誰受不的了!
其實波斯等國也有類似規定,不可延誤,延誤要罰錢。
現在事情就僵在這了。
幾方人士各執己見,根本就說不明白,惹焦躁了,互相謾罵,最後在離都長安城大打出手。
各自受傷。
因和梁國絕交,竟然惹出這麼多事。
不能走梁境,意味著不能走陸路,而只能被命運強迫走水路。
可是走水路適用的是另一套運貨模式。
貨交承運人。
貨過船舷轉移所有權。
以提單或倉單代替支付。
以朝廷信譽作保。
大離朝廷以銀票承兌。
海運商人要求按自己的原則來,陸運商人說你在放狗屁。
誰也說不清,最後有人提議:「人言大離皇帝聖聰燭照,才高八斗,有異術,同時還是法學天才,何不請他裁決?」
馬上有人附和:「對呀,咱們現在在人家的地盤,這般打來打去,成何體統?再打十年,甚至打出人命,也打不出結果,還不如聽大離皇帝陛下的!」
打架打的凶,達到一致意見倒挺快。
他們向禮部尚書投遞名刺(用木頭用的古代名片),提出自己的要求。
這些人全是貴族,雖然是外國人,但大離和外國聯繫甚密,禮官不敢懈怠,接了名刺,層層上報。
一直報到尚書大人那裡,他也不能決斷,只能投到丞相陳楓那裡。
陳楓也決斷不了這事,只好說:「這事只能聽皇帝的意見了。」
狄公也嘆道:「如果連皇上都解決不了這樁事體,那我估計,也沒人能解決此事了。」
蕭飛說:「關鍵是太亂了,跟繞口令似的。他說以這個為準,另一個人又說以那個為準,彼此又互相衝突,幾方各抒己見,這幫權貴又是誰也不讓誰的主,不打架就怪了。」
大離皇帝史斌為了普法,也為了向天下各國宣示大離國的威嚴,公開審理了此案。
六部九卿的主要官員全部旁聽此案。
新設的民事大堂人滿為患,外面更是擠滿了看熱鬧的百姓。
大離有兩大審判庭,一個是刑事,另一個是民事。
民事包括商事。
也就是說,史斌目前採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因為這個時代的商事相對來說,遠比民事少。
不值得特意為它開個商事庭。
大離皇帝作為主審官,其它行政官、審判官、監督官全部坐在他的後面。
天突國商使為原告。
因為這廝運氣不好。
那天出去浪,喝酒喝多了,和手下練武,把腿閃著了。
瘸著腿走路已經很難受了。
回來時卻趕上出嵐國皇商和桓塗國資產過億的大商戶越吵越凶,然後互相問候對方十八代女性,之後就動手了。
動手你就動手吧,你打準點啊。
這時天突國商使瘸著腿從他倆中間穿插過去了,這倆貨打的正凶,打急眼了,一人打拳,打了天突國商使腦袋上了,鼻子打歪了,嘴也也斜了。
瘸子兄大罵道:「真他娘的晦氣!」
然後被手下架走養傷去了。
養好傷后,沒人來道歉。
大夥都是本國頂級有錢人,誰鳥你啊,打了就打了唄。
打你是你的榮幸。
於是瘸子兄大怒,帶著手下把天突國皇商打成了豬頭,還從廁所里挖了一盆寶貝,扣到桓塗國商人腦袋上。
你倆都打我,報復的時候為啥要區別對待呢?
因為皇商跟他們國皇帝有關,出氣的時候,也得遵循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原則。
普通商戶就不管你了,有錢就有錢唄,有錢在你們國橫去,別來這裝。
所以不同人有不同待遇。
於是三國商人輪番大戰,波斯商人和大食商人用蹩腳的漢語說:「唉,狗咬狗一嘴毛,這都什麼素質啊。」
「簡直是沐猴而冠。」
天竺商人雙手合十說:「在孔孟之鄉,干這事,真是丟死人了,真真有辱斯文!」
三國商人一聽,也是。
畢竟大家都是要臉的人,於是有人提議,既然誰也說服不了對方,就讓大離國皇帝裁決吧。
莊嚴的大理寺審判廳,史斌閱完所有卷宗,問完各國所有商人前因後果,說:「這事,得充分尊重各國主權。」
出嵐國皇商說:「大離皇帝陛下果然高明!小人不計較那點損失,只是本使代表朝廷,不可折了朝廷的臉面!」
他說的沒錯,想的也沒錯。
可是另外兩國的人也這樣說。
所以這才是所有人都痛苦的原因。
尊重我國法,就必須不能適用你國法。
不管怎麼弄,那總得有人(國)丟臉。
史斌拍了拍桌子,道:「肅靜!」
所有人噤聲。
史斌宣布他的處理方法:
「要想完美解決此事,尊重各國主權,應該導引國際私法。」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餘的表情,彷彿對什麼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裡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麼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於後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然後一步步晉陞,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於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