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序 一
我是一個愛幻想的屌絲,24k純屌絲,我出生在一個在百度地圖上面都找不著的小村莊,在我小時候也曾經幻想著做一名作家,但實際上我連作文都寫不好,還記得在上初中的時候,我的一篇《我的同桌》被語文老師在班級裡面當做範文來讀,我當時很高興,甚至連去講台上做演講的腹稿都想好了!就在老師讀完之後,就在我努力的剋制自己激動情緒的時候,就在我幻想著大家對我歡呼的時候,老師發話了:「我之所以把這篇文章當做範文來讀,是讓大家引以為戒的,你寫的題目是《我的同桌》,但你家的狗卻在文章裡面佔了500字,標點符號100個,六百多字的作文,期間你的同桌就出現了一次,還是被你家狗給咬的時候,你這不是一般的跑題啊!我都懷疑你是不是寫錯題目了,你出去這個班門別說我是你的語文老師,教出你這樣的學生我都臉紅」。
在語文老師戳戳逼人的演講聲中,在同學們嘻哈的嘲笑聲中,我當時真恨不得把腦袋低到褲襠裡面去,從那時起我便養成了一個習慣,就是先寫作文然後再總結出題目,這是一個不會跑題的好方法。
在寫這篇的文章的時候,我不僅僅是個愛幻想的屌絲,而且還是一個喜歡低著頭走路,然後把能看到的小石頭都一腳踢開的無為青年,喜歡踢小石頭這是一個習慣,是在小時候養成的習慣,那時我們村裡面還沒有柏油馬路,所以找到一塊像樣的小石頭也很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我就從家門口開始低著頭踢著小石頭去上學,等走到學校門口再彎腰把它撿起來放到兜裡面,放學了再放地上踢回家,當我媽把三個手指頭從我鞋頭破洞伸出來的時候,那雙鞋已經磨的快沒有底兒了,我媽便會一臉霧水的問我:「果兒!你是腳上長牙了嗎?」我腳上沒有長牙,但我是不會傻到把我喜歡踢小石頭的習慣告訴我媽的,她會揍我!
說我是無為青年也是有原因的,我小時候是很淘氣的,闖了禍,便耷拉著腦袋聽我爹喋喋不休的訓話,說到生氣的時候,他便會用手擰著我的耳朵,對我說:「日你娘的!你這貨長大了也是個弔兒郎當的二流子,你要是有出息了,就摳出來我的眼睛當做『麻泡』踩」。這句話就像是魔咒一樣,為了我爹的眼睛我也不能有出息啊!長了,我果然沒有出息,大學畢業了也只是上著固定的班,操著國家主席的心,拿著白菜價的工資!
寫這篇文章純屬意外,我是被一個夢給點化的,那時前幾天的一個凌晨我起床去完廁所,剛躺在床上一會兒,就感覺腦子裡面似乎有東西要出來,我分不清楚自己是醒著的還是在夢裡面,我發現我在寫小說,很順利的開頭與結尾,似乎已經是一篇很完整的文章了,文章的內容就是我生活中的片片斷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