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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我回來拉

  元旦過了沒多久,魔都開始下起雨來,淅淅瀝瀝的下了一周,大家都煩躁的過日子。

  洗的衣服曬出去。一周都幹不了。全是陰乾的味道。宿舍里瀰漫著臭腳丫的味道。

  丁師傅就在這麼一個陰雨綿綿的日子,帶著行李,帶著給胡哥和袁紅的零食,回到了魔都。

  到了宿舍門口,啪啪砸門,半響沒人開門。

  丁峰一頭霧水。

  這人呢?都死哪去了?

  掏鑰匙開門,果然,屋裡一個人都沒有。

  總結總結吧。

  拍了個電視劇,拿了五萬片酬,錄兩個小樣花了3萬。手頭就剩下兩萬了。

  家裡爸媽給的存款還有十萬。

  距離買房,買房,買房的目標還很遠啊。

  要努力啊。

  好吧,其實不用,京城五環內有兩套房了。等專輯發了,在跑跑場子,走走穴,應該就有錢了吧。

  挺好。

  行李收拾好,丁峰整個人躺在床上懶懶的不想動。

  天仙,蔣鑫,許菡,周訊,短短三個月發生了太多的事情,他的心有些沉重。

  本來就不喜歡和人打交道。突然就多了很多紅顏。

  林蕭影,胡君,高唬,這幾個好兄弟。

  白潔,陳郝,王薇,這幾個點頭之交。

  哎,真麻煩、

  習慣吧,習慣就好了。

  丁峰坐起來,從桌子上的垃圾裡面找到了一張紙條。

  上面寫著幾句話。「瘋子,我和鬍子去排練室了,今天師姐也在,你回來了就過來。Ps師姐超級好看,你早點過來啊!袁紅。」

  啊,我說呢,原來去泡妞了,怪不得都不在宿舍。

  撓了撓頭,丁峰站起身,想了想,行吧,還是去吧,人家師姐來幫忙,總要感謝一下。

  他拿出了小零食,又拿了幾瓶飲料。放到包包里,洗了洗頭,然後就出發去了排練室。

  排練室不遠,出了宿舍過了行政樓就是,外面的雨小了一些,雖然還是有水氣,但是似乎雲層不厚,天也漸漸的有變晴的趨勢。

  他緊走幾步,天空逐漸的放晴,太陽出來了。這是一周以來,第一次的晴天,雨後的空氣有些清新,丁峰深吸一口氣,感受著魔都的味道。

  排練室不大,在門口就聽見一個女孩子的聲音。

  「這句語氣不對,胡哥,你應該把重音放在後面,來,跟我說,哪怕!嫁妝薄一點呢!」

  哈哈,這是在排練?

  接著又傳來了一陣對話「那可不行!我閨女啊,身體弱,伺候不了公婆,所以啊我想備一份沖一點的嫁妝,過門之後,我閨女不受欺負,我閨女跟我這麼多年了,沒過上一天的好日子。」

  這氣勢不夠啊。丁峰搖搖頭,然後推門進去,接著說道。

  「他們逼我還錢,我呢,就賺一點,還他們一點,有一天,他們讓我上門,我就去了,可剛一進門,就看見他們倆坐那喝酒吃肉,一邊吃,一邊笑,我看著他們就噁心,他們吃的喝的,那都是窮人的血汗錢!」

  「他們讓我跪下給他們磕頭,說,有好事跟我說,我就給他們跪下了,我磕頭,我磕頭!」

  丁峰說著,跪在地上,開始磕頭。

  「可他們還說,看我這小店根本還不起他們的錢,他把我的女兒賣到窯子里去,跟窯子已經說好了,他們還說,他們還說,我的閨女天生就是拿來賣的!」

  丁峰起身,表情逐漸兇惡。

  「我求他們,別把我閨女賣了,我求他們,他們不同意,我求他們,他們不同意!」

  丁峰跪著起了身,表情逐漸猙獰,他舉起手,像拿著刀一樣的殺人

  「我們是窮人!可我們本本分分!我們靠我們的體力來賺錢來養家!我們雖然窮,但我們是人,我們不是畜牲!」

  那女孩背對著他,手裡夾著一支煙,手肘支著桌子,煙捲向上,回頭看著他。

  「可你賠上了一條命!」

  雨後放晴,陽光透過百葉窗的格子,傾灑在女孩兒的臉上,形成了一道明,一道暗,光影在她的臉上交錯,丁峰一時間看不清楚她的相貌,只覺得那裊裊升起的煙圈,那如絲綢般華麗的光暈,交織著,讓人有些眩暈。

  他依舊說出了那句台詞。

  「我不後悔!我殺了那些帶票的!我救了很多像我一樣的窮人!」

  他似乎是想起了什麼,猙獰的臉漸漸地變得很平靜,他跪在地上,匍匐著爬到了女孩腳前,捧起了女孩的鞋,虔誠的用自己的袖子擦著。擦著。

  擦好了之後,諂媚的問道。

  「這位爺,求您件事行嗎?明天一早,我閨女就要出閣了,可我看不見她了,您可否幫我看一眼她嗎,如果您能幫我看她一眼,我就放心了,我閨女她叫,她叫鳳蝶…」

  哇哦,袁紅和胡哥完全看傻了,倆人只是傻獃獃的鼓起掌來。

  而那個女孩,噗嗤一聲,笑了。這一笑,花開了,候鳥重來,整個世界都變得不一樣。

  春天來了。

  「啊?是你啊?」姑娘笑著笑著,眼睛彎彎,鼻子翹挺,嘴角一個好看的弧度。「我是萬倩,你還記得我嗎?」

  「…..」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記得,記得,你是那誰嘛,萬倩,我記得,啊,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可好?」丁峰很假的和姑娘寒暄著,心裏面想的是,這tm誰啊?我認識嗎?

  不知道別人有沒有這種經歷,就是那種,對面走過來一個人和你熱情的打招呼,然後你完全沒印象。

  對的,現在的丁峰就是這麼尷尬。

  他對這個女孩一點印象都沒有,但是偏偏對方好像認識他。這就尷尬了。

  女孩也看出了他的尷尬。然後嘟起了嘴。

  「哎,你不記得了,車站,小偷,一把小刀?」

  哦。丁峰恍然大悟,就是當初在車站救得那個紅衣女孩啊。

  仔細看看,還真是她。

  「啊,是啊,三個月沒見了,我記得你,萬倩嘛。」丁峰毫無誠意。

  「哼,好了,小鬍子,小猴子,今天就練到這邊吧,姐姐我要去上課了,你們和這個獃頭鵝說說排練的事情吧。」姑娘瞪了丁峰一樣。然後站起身,把散落在地上的煙頭收拾了一下,接著頭也不回的走了。

  不知道想到了什麼,走了幾步,突然又笑了,她笑著回頭,看著丁峰。

  「獃頭鵝,我叫萬倩,00表演的,下次再遇見,可不許不記得了啊。還有,你欠我一頓飯。」

  噠噠噠的,萬倩跑掉了。

  而丁峰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什麼就tmd欠你一頓飯啊,你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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