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想去照顧媽媽
施小鹿來找自己,林放很開心。
可若是施小鹿不開心,林放的開心就會打折扣。
施小鹿看到林放停下來,也跟著停下。
她眨著眼睛,疑惑的望著林放,小聲道:「哥哥,怎麼了?」
林放表情略顯嚴肅的問道:「小鹿,你和爸爸住在一起,不開心嗎?」
話問出口,林放就感覺有些不妥。
以林放對施小鹿的了解,就算有再大的委屈,她也會選擇沉默,選擇忍耐。
這個小受氣包,不會承認的。
果不其然,施小鹿用力搖搖頭,努力很開心的笑著道:「哥哥,怎麼會呀,和爸爸住一起,我過的很開心呀!」
你撒謊!
你什麼時候笑的這麼誇張過?
騙人都不會,你這個小受氣包!
林放用力揉了揉施小鹿的小腦袋,輕聲道:「小鹿,撒謊不是好孩子哦!我會打電話給施叔叔的!」
施小鹿臉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她低下頭,小聲道:「我……我就是想媽媽了……」
林放心頭猛的一顫,鼻子不由得有些發酸,心情說不出的複雜。
他是見過施小鹿和譚友琴的相處模式的,譚友琴對施小鹿的態度並不好,要求苛刻,也不太關心她的生活。
施小鹿剛剛和施文城生活在一起,以後怎麼很難受,現在卻正是施文城對施小鹿最好的時候。
偏偏這個時候,施小鹿卻偷偷跑出來找自己,還說想媽媽。
林放都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此刻自己的心情,這孩子有福都不會享嗎?
深吸了口氣,林放強笑道:「不是說好了的嗎?你每個周末都可以去看媽媽的呀。昨天和前天,你沒去嗎?」
「去了。」
施小鹿低著頭,兩隻小手撕扯著垂落在胸前的書包肩帶,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道:「媽媽瘦了……我想搬回去照顧媽媽。」
聽了這話,林放更是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施小鹿她還不知道譚友琴生病的事,才幾天沒和譚友琴見面,就很輕易的察覺到了譚友琴身體上的細微變化,還想回去照顧媽媽,懂事的簡直讓人心疼。
肝臟有著強大的「代償」功能,只要有30%~40%的肝臟是完好的,就可以保證機體的正常功能,維持人體的正常運轉。
如果不是懷疑譚友琴有抑鬱症的可能,用了些手段,逼她去遠方醫院檢查,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發現。
譚友琴的身體出現較為明顯的變化,可能是已經知道了自己病情的關係。
讓施小鹿去照顧譚友琴,對她的病情並不會有實質上的幫助,反倒可能會起到一些反作用。
林放想了好一會兒,才又揉了揉施小鹿的小腦袋,笑道:「媽媽是大人,你還是個孩子。你搬回去,到底是你照顧媽媽,還是媽媽照顧你?另外,你告訴我,媽媽最希望你做什麼?」
「出國讀書……」
施小鹿說出這四個字的時候,像是一隻泄了氣的皮球,小臉都皺皺巴巴的,快擠成了一團,可想而知她對這件事有多抗拒。
林放假裝沒看到,反倒故意問道:「那小鹿,你告訴我,你想出國讀書嗎?」
「不想!」
施小鹿回答的很堅決,很果斷,她抬起了頭,期冀的望著林放,道:「哥哥,我可以不出國嗎?我……我英語很爛的!」
林放好氣又好笑的反問道:「那位問你,你這麼不想出國,卻要搬回去照顧你媽媽,那要是媽媽堅持讓你出國讀書怎麼辦?」
「我……我不知道……」
施小鹿很泄氣的再次低下頭,有些生無可戀。
林放揉了揉她的小腦袋,安慰她道:「好啦,別擔心啦,施叔叔把你接過去,就和你媽媽談好了,最多只會讓你去當半年的交換生,不會讓你一直呆在國外的。另外,施叔叔也會陪你一起,別擔心。」
「哦……」
施小鹿低頭想了一會兒,抬頭問道:「哥哥,那我要是想你怎麼辦?」
林放摸出手機晃了晃,道:「我們可以視頻啊,對了,我記得你的手機只能打電話,走,我先幫你買個智能機。」
「哥哥,我換手機了!爸爸買的,你……你等我一下!」
施小鹿想把手機拿出來,可手機裝作書包里,她拿起來有點費力,只能先把書包摘下來放在地上,自己蹲下來打開書包找了一會兒,才在最底部把手機摸出來。
她的新手機是最新款,是很可愛的粉金色,外麵包了一個半透明有著各種動物圖案的手機殼,手機正面的色澤看起來不太光滑,應該是貼了鋼化膜。
把手機藏的很好,又做了種種保護,可想而知施小鹿對新手機有多愛惜。
林放有點擔心的望著施小鹿,道:「小鹿,施叔叔不擔心你玩手機耽誤學習嗎?」
「嘻嘻……」
施小鹿抬起頭,沖著林放燦爛一笑,伸出三根手指,道:「我跟爸爸保證過,每天玩手機的時間不超過兩個小時!哥哥,加微信!」
加了施小鹿的微信,林放道:「走吧,哥哥要去上班了。我幫你找個位置,你先自己學習一會兒,等我下班的時候,送你回家。」
「嗯!」
施小鹿點了點頭,再也不提搬回去照顧譚友琴的事。
林放帶著施小鹿回辦公室,這時候律所差不多都已經來齊了。
看到他牽著一個怯生生的小女生從食堂那邊走過來,李小斐好奇的趴在前台上,問道:「林放,你牽著的小姑娘是誰啊?該不會是你女兒吧?」
林放看了一眼施小鹿,回頭笑道:「要是能有一個這麼可愛的女兒,我做夢都會笑醒。可惜不是!」
李小斐一甩頭髮,拋給林放一個媚眼,道:「想要個可愛的女兒還不容易?找我呀!我現在就可以滿足你,霸霸!」
林放:「……」
你給我走開!
我在跟你聊正經的,你卻跟我發騷?
還要不要工作了?
林放揉了揉鼻子,牽著施小鹿快走幾步,把李小斐幾人甩在了身後。
路上看到林放牽著一個怯生生的小女孩子,同事們或多或少的都會好奇的問上一兩句。
遇到這種情況,林放統統都是回上一句「這是我妹妹」。
幫施小鹿找了一個位置安置好,林放又去找古朋飛,想問問他有什麼新案子。
搞定了施文城的撫養權案子之後,上一周整整一個星期,林放都很清閑,除了看看資料,就是去找付好溫存。
今天付好開始高掛免戰牌,林放琢磨著,自己也該努力工作了,是時候跟一個新案子了。
古朋飛看到林放,先問了一句:「小林,你怎麼把小鹿帶過來了?是不是施文城那個案子,有什麼反覆?」
「跟案子無關。」
林放解釋了一句,道:「她是來找我的,小姑娘觀察力很敏銳,上周末和她媽媽相處的過程中,發現譚友琴身體上出現了一點變化,瘦了一些。她就來找我,說想要搬回去照顧媽媽,被我勸住了。」
「這孩子……」
古朋飛回頭看了一眼趴在辦公桌上認真做功課的施小鹿,嘆了口氣,道:「是個懂事的孩子,可惜卻出生在這種家庭!」
某種程度上來說,論心腸的硬度,律師和醫生有的一拼。
倒不是無情,只是見多了人情冷暖,生離死別,心腸不硬一點,根本就沒辦法從事這個職業。
人的精力有限,在乎的人越多,放在工作上的心思就越少。
長此以往,慢慢的就會工作的越來越吃力。
古朋飛早已習慣這些,他感嘆了一番,就收回了目光,望著林放道:「說吧,找我什麼事?」
「古哥,最近有什麼新案子,我想跟一下。」
「案子倒是有不少,不過……你不去先問一下吳律嗎?」
古朋飛把筆丟在了辦公桌上,給林放使了個眼色,小聲道:「你是吳律的實習生,又不是我的。老跟我混在一起,小心沒前途!」
「那有什麼?」
林放嘿嘿一笑,道:「我反倒覺得,跟古哥你一起挺自在的,也學了很多東西。吳律名氣是很大,可跟他在一起,太不自在。另外……我擔心他給我安排的工作,都比較……特殊!」
進律所的第一天,就被安排了一個泡妞的任務。
得虧林放遇到的任務目標是自己的前女友,雖然過程中經歷了不少波折,好在最後也算是得以順利完成。
只可惜,代價卻是付好被辭退,還被限制不準再從事金融工作。
在林放心裡,這個完成,自然就要打個大大的問號。
施文城的撫養權案子,也不是吳青松安排給林放的,而是他自己討來的。
繼續跟著吳青松,林放真的很擔心,他會不會又給自己安排什麼跟法律工作完全無關的奇葩任務。
在林放眼裡,吳青松完全就是一個不走尋常路的老陰比,想的從來都不是從法律層面擊敗對手,而是如何用最小的代價,最短的時間幫助委託人。
吳青松的這種做法,當他的委託人會很舒服,除了委託費用貴的離譜,其他地方沒什麼毛病。
可要是當吳青松的執行人,在他的手底下工作,就有點難受了。
林放擔心,自己要是在吳青松的手下幹活乾的久了,可能怎麼當律師的知識學不到多少,其他各種有用沒用的奇葩知識,卻增長了一堆。
「咳咳……」
聽到林放在背後吐槽吳青松,古朋飛心裡很是認同,卻不得不咳嗽幾聲打斷,然後道:「你小子少在背後議論領導,小心有人打你的小報告,影響你的實習成績!」
古朋飛說著左右看了看,見沒什麼扎眼的人物,這才又道:「小林,施文城的案子,咱們兩個配合的挺愉快的。你要是不嫌棄我手裡的案子小,我當然歡迎你繼續跟我一起處理。但是呢……這事兒吧,你還是得先問問吳律。要是被他知道我截流他看上的實習生,我會倒霉的!」
林放無奈,只好道:「好吧,那我去問問吳律。」
來到吳青松的辦公室門口,林放敲了敲門,得到允許后,他推門進去。
有段時間沒有單獨見面,就算偶爾看一眼也隔了老遠,林放發現,比起上次單獨見面,吳青松的氣色看起來要好上不少。
吳青松見進來的是林放,他把手裡的案宗丟在桌上,揉了揉鼻樑,笑著問道:「怎麼了林放,找我有什麼事嗎?你手裡的案子,處理完了?」
「處理完了。」
林放點頭道:「庭外和解,撫養權已經轉移到了委託人的名下。」
事實上,委託結束都已經有一段時間。
只不過吳青松並不負責行政工作,不是他親自經手的案子,什麼時候完結,他並不知情。
這時候問一句,也是因為這個案子是林放討要的,他才關心關心。
「那你處理的很好嘛!」
吳青松笑著給予肯定:「嚴格來說,這是你跟的第一個案子吧?葉海棠的案子,走的不是常規程序,不能算是你跟的第一個案子。」
原來你知道啊?
林放強行忍住翻白眼的衝動,報以禮貌的微笑,道:「吳律,有什麼新的案子需要我幫忙,請儘管……交給古律,我從旁協助。」
吳青松似笑非笑的看了林放一眼,道:「怎麼?擔心我再交給你一個不走常規程序的案子?放心,現在我手裡的案子都很正常。這裡有個離婚案,你感興趣嗎?」
感興趣啊!
怎麼可能不感興趣?
只要不是讓我出賣色相,我都感興趣!
林放從吳青鬆手里接過案宗,翻看了兩眼,有點撓頭。
委託人的名字,他第一眼看到,就覺得眼熟,心裡還在嘀咕,應該不會那麼巧。
可翻看到後面才知道,事情真就這麼巧。
這個女委託人,他不但認識,還很是熟悉!
怎麼辦,這個案子,要不要接?
林放現在還是實習生,一沒畢業,二沒律師職業資格,就算是接手,也只是從旁協助,真正負責的肯定是別的律師。
可不管怎麼協助,他都是要和委託人見面的,到時候尷不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