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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章:心知肚明的狡辯

  煮湯,是絕對不能煮湯的。

  香江有矮騾子的歷史,比香江擁有這個名字都久。

  林懷樂和劉子健都明白,彼此的願望,是鏡花水月。

  這是林懷樂第一次進香江差館的審訊室,一杯熱氣騰騰的行政咖啡,正擺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因為是照例問詢,劉子健並沒有上銬子,算是給這個新客人一個小小的面子。

  「嘗嘗,味道還可以,沒有江湖上說的那麼不堪!」

  劉子健沒有坐在桌子對面的位置,而是靠在桌子上,朝著咖啡杯努努嘴。

  審訊室的冷氣很足,即便林懷樂身穿西服三件套,也能感受到刺骨的寒意。

  即便如此,他也沒動那隻咖啡杯。

  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指紋。

  差館需要指紋,需要完整的指紋。

  林懷樂屬於照例詢問,按照合法程序,並不需要留下個人資料建檔。

  在掛芋頭彪的現場,他全程帶著手套沒有脫下,而且他觸碰過的武器,都已經清理乾淨。

  他確信,沒有任何的紕漏。

  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謹慎地沒有去觸碰那杯咖啡。

  「酒樓喝太多的茶了,肚子裝不下任何一點水了。」

  「再說,現在喝咖啡,我怕晚上睡不著覺。」林懷樂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不喝就不喝!

  劉子健無所謂地聳聳肩,而後坐在林懷樂的對面,對著A仔點點頭,說道:「開始吧!」。

  A仔早就看這個油光粉面的矮騾子不順眼,聽到上司招呼,立刻展開手上的文件夾,冷聲說道:「林懷樂先生,1976年8月15日夜八點,你在什麼地點?」。

  「那天?」

  林懷樂一臉的疑惑,開口反問道。

  「昨天晚上!」

  A仔又一次地重複了自己的問題。

  「昨天下午下暴雨,那也沒有去,同羅夏(長毛)在雜誌社值夜。」林懷樂將西服的扣子繫上,淡然地回答著。

  「有誰能證明?」

  審訊室中的眾人都知道這個年輕男人在扯謊,但沒有辦法,A仔只能繼續追問道。

  「羅夏能證明。」

  沒有營養的問答,彷彿要用為所欲為這個成語玩成語接龍,沒有終點。

  「芋頭彪死了,老新不會善罷甘休。」

  「除了我們能幫你,死在街頭,還是活在祠堂,你自己選。」

  劉子健終止沒有營養的對話,循序善誘著迷途的小羔羊。

  林懷樂好奇地看著劉子健,心裡升起一個疑問,這個傢伙是真欺負自己沒文化嘛?

  香江法院實行的是慎刑制度,就是因為四大探長在任期間,搞出了太多的花活。

  證據可以後期製造,行兇動機可以專門加工。

  就算你清白如豆腐,他們都能給你扔進煤堆中,打個滾,用大記憶恢復術,幫你回憶,你的作案過程。

  你要是不請個好律師,一定在祠堂待到死。

  法院好處理,大法官們是看證據的。

  差佬也好應對,因為他們也是看證據的。

  攝像頭技術還沒有普及,就算有,只要沒有直接照在他的臉上,就沒有問題。

  至於劉子健嘴裡的老新,也可以通過講數解決。

  但要是沾了皇氣,當了二五仔,穿了紅鞋,那就是把路走窄了。

  污點證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都不用老新出手,和興和也會不惜一切代價,把他搞定。

  「劉警官,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並不認識芋頭彪,也不是你們嘴裡的三合會成員。」

  「我想要見我的律師!」

  一問三不知,是最好的應對辦法。

  疑罪從無,當事人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

  有證據你就抓,沒證據你就放。

  林懷樂最近一直在研讀法律書籍,算是給自己打預防針。

  軟硬不吃!

  劉子健也感到無奈。

  他手裡的確是沒有證據,要不然也不會用林懷樂是三合會成員的名義帶他回來。

  現場也沒有提取多少有用證據,消防局的水龍頭一衝,就算是有線索,也沖沒了。

  倒是現場的兇器上,提取到芋頭彪和毒佬的指紋。

  唯一的活口,那個骨妹,也沒有提供有用的證據,說是兇手都戴著面具,全程沒有說話,她什麼都不知道。

  唯一的證據,都指向了替死鬼。

  芋頭彪也不是什麼好人,作姦犯科,死了活該。

  劉子健沒有興趣,也不願意為這個雜碎報仇。

  在他眼中,這些攪亂局面的矮騾子都死光,才是大好事兒。

  「會讓你見律師的。」

  「咱們還是聊一聊你的父親吧?」

  「據我們的資料,林先生的父親是和興和的叔父輩,是芋頭彪的手下謀殺的。」

  「為父報仇,天經地義。」

  「林先生您說是吧?」A仔繼續問道。

  這番話,問的非常有水平。

  你父親是和興和的叔父輩,按此推斷,你林懷樂也可能是三合會成員。

  你父親是芋頭彪殺害的,你報仇也是理所應當。

  不愧是警校的高材生,幾句話中的陷阱,比字都多。

  「對不起,我不清楚你們的話。」

  「我父親是生意人,經營茶餐廳和酒吧,並不是您幾位嘴裡的說的和興和成員。」

  「還有就是,我的父親是因為生病而去世的,並不是被人謀殺。」

  林懷樂大仇已經得報,自然不會節外生枝,立刻否認雙龍林被人仇殺。

  審問陷入僵持,劉子健明白眼前這個年輕人是有備而來,是死活不上鉤。

  這也讓他把這個年輕人的危險等級提高了一級。

  當紅江湖新星他並不是沒見過,面對O記,這些所謂的出頭紅人,表現並不是很好。

  蠢的被抓住馬腳,建檔成功,

  聰明一點的,也只是聽從律師的建議,全程不說話,讓人保釋出去。

  油鹽不進的,近兩年只有這一位。

  「劉長官,我就是個生意人,經營雜誌。」

  「跟你嘴裡的字頭社團三合會,沒有一丁點的關係,如果沒有其他需要問的,我是不是可以離開。」

  「當然,您幾位還有讓我幫忙的地方,儘管直言。」

  「畢竟,協助警察辦案,是每一位納稅人應盡的義務。」

  看了一眼手錶,林懷樂發現時間不早了,於是打了個哈氣,有氣無力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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