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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章:秀恩愛死得快

  「撲街!」

  「就只有你這隻傻狗有老婆嘛?」

  「看我不打死你!」

  元寶算是被瘋狗給氣到了,決定給這個傢伙一點教訓。

  深夜的銅鑼灣街頭,兩方人打在了一起。

  街邊都是出來玩的客人,香江市民見多識廣,根本沒有驚慌,甚至還有熱心市民,幫忙把道路旁的燈箱抬走, 省得被砸爛。

  客人都在街上看熱鬧,馬欄的小姐們也忙裡偷閒,也從樓上下來,三五成群地抽著煙,吹水聊天。

  對於她們來說,地盤換誰來罩, 都無所謂。

  生意就是這樣, 大腿一劈,財源滾滾!

  倒是附近商戶的老闆們,比較憂慮,如果改天換地,交的規費會不會漲。

  吉寶看著自己的馬仔們,一個接一個的倒下,眉頭越皺越緊。

  打仔和連勝,粉佬老新。

  要是搵水賣葯,沒有幾個字頭比老新做的好,甚至香江大學的化學系的廚師,都有好幾位。

  掙錢內行,打架外行。

  這也是十二個堂口話事人,比較憂心的地方。

  要不然辦事時常發癲的麥考,怎麼會是老新最近培養的紅棍之一。

  得培養個猛將,為老新守江山。

  瘋狗跟元寶對了幾刀,手臂就發麻,不管是力道,還是刀法,都差著元寶幾個級別。

  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苦苦支撐著。

  身後的兄弟們都在看著, 他這個吉寶的頭馬都敗了,那還怎麼跟興和打。 ……

  荔枝正聚精會神開著車,她的旁邊,就是她的寶貝女兒謝蘭。

  「讓你在拳館待著,你非不聽,要想看熱鬧,你跟你外公去陀地多好。」

  「那幾個老傢伙,戲比誰都多,要是當年好好念書,現在都是什麼狗屁議員了。」

  「說話啊,剛才見你就是這樣,發癲啊!」

  聽到自己老豆的電話,荔枝就火速召集早已經等候多時的馬仔們,一起出發灣仔。

  今天社團有大動作,字頭上上下下都收到風,只是沒想到,真同傳聞一樣, 真拿老新開刀。

  「老媽,你最近話好多, 去看看醫生,是不是更年期到了?」

  謝蘭也是被自己老媽絮叨煩了,又見她老人家辛苦開車,連冷風都不開,一腦袋汗,就扯出幾張紙巾,孝順地幫著擦拭額頭的汗。

  「荔枝姐不是更年期,是白天打牌輸了幾百塊,生牌桌上的那幾個八婆的氣。」

  坐在後座的番薯,見這娘倆拌嘴,就主動幫自己大佬解釋。

  「天天打牌,也不知道管管你手下的這幫爛仔,各個穿的窮酸,正牌穿成街貨,丟不丟人啊!」

  一聽到自己老媽又打麻雀,謝蘭生氣地將手上搽完汗的紙巾,團成一團,扔出窗外。

  「多嘴,我那是因為那幾個八婆。」

  「你看看後座這幾個,感覺那個是靚仔,就算給這幫傢伙穿龍袍,旁人看到,也說他們是唱戲的。」

  「沒救了!」

  「牌桌上才能輸多少錢,我生氣,是上午去那個鬼茶話會,幾口茶,就要十萬塊。」

  「那個什麼鬼印度佬的茶葉,聞著香,喝著苦,還不如凍鴛鴦好喝。」

  「還有你買的高跟鞋,大一碼,穿著就跟才高蹺,差點摔跟頭。」

  荔枝回頭瞟了一眼身後的爛仔小弟們,各個長的凶神惡煞,嚇壞小朋友那種,對他們已經放棄希望了。

  「是我想交這筆茶水費的嘛?」

  「還不是你和老豆名聲太大,就連校長都知道尖東扛把子荔枝姐。」

  「外公托議員寫的推薦信都沒有起效果。」

  對於自己的大學之路,謝蘭也是唉聲嘆氣。

  高中成績各科都是優,申請了中文大學,一切都OK,就是卡在了家庭上。

  金牙豹是託了很多人,才搞定,就算是這樣,也需要交十萬塊的茶水費,捐給基金會給阿婆買米面。

  荔枝一聽到這裡,臉色也難看起來。

  自己不如小弟爭氣,從小就出來瞎混,跟的男人也是個短命鬼,光會打拳,不會動腦子。

  不得已之下,她接過了老豆的班,維持著尖東的地盤。

  不過女兒爭氣,讀書好,人也聰明,長的也漂亮。

  這回上大學,釣個金龜婿回來,她就可以退休,天天出去打麻雀。

  「沒辦法,誰讓你是從我肚皮當中鑽出來的,就得認。」

  「對了,你天天往元寶那個傻仔那裡跑,干咩?」

  「是看上那個姑爺仔嘛?」

  「要是讓我知道,你跟爛仔搞在一起,我就打斷你的腿!」

  「聽沒聽到?」

  荔枝想到女兒也大了,便出言警告,離那些姑爺仔遠一點。

  聽到老媽的教訓,謝蘭腦海中不由地想起林懷樂清秀的外表,下意識地咧嘴一笑。

  番薯聽到荔枝在訓女兒,大嘴巴地搶先說道:「荃灣的姑爺仔可不敢下手。」

  「我聽兄弟們說,少爺樂在開香堂的時候,都拉著小蘭姐的手。」

  「那個姑爺仔不開眼,敢去騷擾小蘭姐.……」。

  說到一半,番薯的嘴就被謝蘭的手堵住了。

  聽到自己辛辛苦苦養的大白菜,讓外面的豬拱了,荔枝立刻一腳剎車,這一腳剎車剎停的實在太突然了,要不是後車的司機經驗豐富,就直接追尾了。

  「少爺樂?那個少爺樂?」

  荔枝滿臉怒容地扭過頭,看向自己的小弟番薯,大聲地怒吼道。

  「龍叔的兒子,你從小看到大的阿樂啊!」

  番薯見自己大佬反應怎麼大,知道自己說錯話了,但這個時候了,也不敢不說,只能將自己知道的說出來。

  「鼻涕蟲?林懷樂?」

  「有沒有搞錯,你不是從小最煩他嘛?又怎麼心甘情願讓他騎?」

  「呸!呸!呸……」

  「看我的烏鴉嘴,跟他交朋友,交朋友。」

  「芬嫂就是狐狸精,龍哥走了之後,直接跟人跑荷蘭去了,連小的都沒帶走,真是撲街。」

  「不過,鼻涕蟲小時候就長了一張狐狸臉,要是出去當小白臉,也是一把好手。」

  「一定是看上他的臉了,這一點就隨我,一樣的好色!」

  混江湖的女人,精明是精明,但都是男人脾氣,豪邁的不像樣子,提刀砍人,絕不手軟。

  豪邁歸豪邁,說話做事就比較沒譜,聊著聊著,就聊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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