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你問這麼多幹嘛
托美國大額現金不太流通的福,卡特這三千美金,從鈔票數量上來說,最少也有近兩百張。
兩百張鈔票,被人迎面砸來,那股視覺衝擊力,足以令一般人愣神了.……
當一個人反應過來時,卡特和諾頓已經跑出了十米開外……
「法克!真是大魚,馬多克!哈迪!你們撿錢,我們追!」
領頭的黑人一邊下達命令,一邊掏出手槍,沖著遠處的卡特兩人,連開兩槍。只是等他安排完手下小弟行動時,卡特兩人已經跑出了二十米的範圍。
都說跑死的步兵,淹死的水兵。陸軍遊騎兵出身的諾頓,加上每天都要跑上3.4英里的陸軍學員卡特,別的不說,這兩人跑起來,速度是真不慢……
而且,千萬別小瞧二十來米的距離,手槍這玩意和步槍完全不同。無依託射擊的難度是指數倍上漲的。步槍,隨便來個新手,打一百米靶,怎麼樣都能有個三四十環,但手槍就不一樣了。手槍精度射擊比賽,就是站著不動打固定靶那種,靶位距離射手都只有25米。
沒有經過專業的手槍射擊訓練的人,在這個距離上,還是倉促下抬槍就打。那能否命中目標,真的只能靠信仰……
在人生地不熟的辛辛那提,又因為機場安檢,以及民主黨執政城市普遍禁槍的緣故。手裡沒槍,兜里錢又過多,明顯不太能善了的情況下,這是卡特能想出的最佳辦法!
一邊跑,卡特一邊感慨:前世在BJ旅遊時,那個射擊場100塊買體驗券的錢真沒白花!
當初第一次打手槍的卡特,使用的還是貝雷塔87,一種義大利產的發射5.6MM手槍彈的手槍射擊20米固定靶。自我感覺良好的打完十發子彈后,靶紙拉近,結果上面一個眼都沒有.……6mm就這樣了,卡特注意到,剛剛那黑人手裡拿的可是M1911啊!這玩意打的.45子彈,換算成毫米,足足11.43mm。
沒有經過專業訓練,這他要能準確打中自己,那才是沒天理了!
基於這個認知,外加卡特相信作為陸軍精英的遊騎兵,即便是沒有提前溝通過這個方案。但諾頓應該能反應過來這一點,兩點結合,卡特做出了這個有些大膽的決定……
只是理論歸理論,現實里真的聽到槍響。卡特還是被嚇得不輕!
說起來,自己這好像是第二次被槍擊了。只是對比上次在德克薩斯的經歷,那時候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會挨槍子,自然談不上害怕。而這一次,卻是實實在在的,心裡知道有這個威脅存在。先有心理認知,再有槍聲響起……
「媽的!這次一定要把私人飛機給搞下來!」
正所謂,做再多的普法教育都不如監獄一日游來得好用一樣。曾經對古德曼要求自己帶保鏢一直不怎麼上心的卡特,這回是真的不敢不上心了.……
走在路上都能遇到這種事,幾千美元都可能帶來殺身之禍,那這以後.……
「靠邊!他們開車了!」
「好!」
聽到身後諾頓的喊聲,卡特偏頭看了一眼身後。除了遠處開始響起的汽車引擎轟鳴外,一直有意無意跟在自己身後,以自己的身體為自己充當肉盾的諾頓,也看得卡特眼眶有些酸澀……
所說拿了保鏢的錢,幹得就是這個為人以命擋命的活。可歸根結底,現實里有幾個保鏢能做到這樣?起碼,通過安保公司雇的保鏢,一般做不到這樣……
拐進街邊的小巷,兩人並沒有繼續悶頭前行。完全不熟悉路況,誰知道前面會不會是死胡同.……
藉助巷邊商戶堆放的雜物為塔板,兩人翻上兩旁房屋的屋頂。就在兩人剛剛在房頂上趴好時,兩個黑人便衝進了巷子……
一直等到他們走遠,卡特這才藉助樓頂的掩護,在諾頓的指揮下,繞開了這群不速之客。等兩人兜兜轉轉回到辛辛那提市中心,找到警察報警,並被對方送到警局時,時間已經來到了中午十一點出頭。
今天去雅典的計劃顯然泡湯了.……
「布萊克先生,剛剛我們派去案發地的警員回報,你們駕駛的車輛已經不見了。你們沒有身份證件類的重要物品遺落在車上吧?這個被盜車輛找回,難度不低,幾日內恐怕是不會有結果的。你們可以留下電話,等我們找到后,再……」
「不用了,你們幫忙開個被盜證明送去機場租車行吧!那輛車是租車行的,會有保險公司來處理。至於你們什麼時候能找到,或者乾脆找不到,你們自己去和租車行協調。」
聽著接警警員的說辭,卡特十分厭煩地擺擺手。自己被搶的地方,頂天了算是城郊。都沒出城呢,治安都能搞成這個樣子,還指望他們找回被盜車輛?
在紐黑文警察里適用的邏輯,在辛辛那提也一樣。這種藍色城市,警察不能說沒用,也不是說裡面真的沒好人了。只是普遍從積極性來看也好,還是從辦事效率來說也罷,基本不用抱太大指望.……
加之車輛被盜損失有保險公司負責,卡特也不想去管這事。現在,善後的事情還要忙活呢!
「借你們電話用用?」
「請!」
看著沒有大發雷霆的卡特,接待警員暗暗鬆了口氣。只是用用電話,那算什麼?
拿起電話,卡特一個個電話撥了出去.……
古德曼那邊要通知,支票賬戶掛失,然後新建一個支票賬戶,將錢款轉入;還有亞特蘭大聯儲銀行也需要電聯知會.……
駕照比較小,平時卡特一直塞在錢包里,此時倒是在身上。只是自己的支票本,連同一些小物件,全在包里,而包在車裡。
雖然這年頭的美國已經有磁條銀行卡了,但支票依舊是一種流行的支付方式。所以支票本,肯定是得及時掛失的。
最重要的事情辦完,卡特又給德米爾去了一個電話。讓對方帶上武器,直接開車來俄亥俄與自己匯合……
在擁有槍照的情況下,即便是在藍州城市,只要不拿出來,攜帶過境並不違法。這個卡特自己開車溜達過,有經驗。先讓對方帶來,甭管用不用得上,起碼有傢伙什在身邊,心裡也踏實不是?
最後,一直到十一點四十左右時,估摸著瑞克應該到寢室了,卡特打出最後一個電話:
「瑞克,有個不幸的消息!我應該要晚……可能三四天,可能一周才能回去了!請假手續方面,還是得拜託你了。」
「哈?你去華盛頓要這麼久?你到底是去辦的什麼事啊?很難辦嗎?」
「不是華盛頓的事情難辦.……是,我特么在辛辛那提被人搶了!一些證件補辦啥的,很耽誤時間。把俄亥俄的事辦了以後,我還要去一趟波士頓,做完這些我再回去……」
「等會?你被搶了?不是,在哪被搶的?辛辛那提?」
「是啊,這不坐飛機,沒法帶槍嘛。結果.……」
「你先等等.……你在哪被搶的?你現在在哪,安全嗎?」
「現在還行,在警局呢.……」
「哪個分局?」
「在……不是,你問這麼多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