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塔納風雲 第三十九章 無賴酒鬼
直到歐內斯特一行人完全消失在科恩的視野中,科恩這才完全的放下心來,心中直呼:終於走了。
行程繼續,往書店進發。
聖塔納城一共有兩百萬人口,街道巷子眾多,若是科恩自己一個人走這些小巷子肯定會迷路。
不過好在有托爾帶路,自從他沉迷鑄造之後,書店就已經是他常去的場所之一,畢竟對一個初學者來說,前人積累下來的鑄造知識,對他來說,可比自己一點點實踐獲益更快。
多次往返與書店與學院之間,這些個彎彎繞繞的小巷子,托爾早已記的熟透。
這不,忽左忽右的走來走去,帝國騎士學院裏高高聳立的鍾樓,已經消失在了視野當中,科恩已然分不清楚自己在那裏了。
學院門口那建築高大的房子也變成了低陋破舊的小房子,好多房子的窗戶都是破的,隨意用幾塊木板給釘了起來,也不知道能不能擋住風吹進去。
汙水遍地,氣味都變得刺鼻起來。
這是走到了那兒?
科恩抬起頭,看看天上的太陽,想分清個東南西北先,卻發現正值晌午,太陽正在頭頂上,那裏還辨別的出來。
科恩忍不住抱怨道:“托爾,你帶的這是什麽路,我們還要走多久才能到?”
“不遠了,前麵直行,到第二個分叉路口的時候左拐,再往前走,到第三個分叉路口的時候右拐.……”
“停……你就告訴我還有多久能到就可以了。”
“還有十幾分鍾吧。”
科恩將雙手交叉在一起,挽在腦後,說道:“希望十幾分鍾能到。”
一邊跟在托爾後麵行走,嘴裏一邊絮叨個不停:“我還是覺得從大街上走更好一些,雖然要繞一個半圓形的圈才能到。”
什麽味道,怎麽怪怪的,比起那刺鼻的臭味,不夾雜了一股其他什麽味道。
突然間出現的一股味道讓科恩皺起了眉頭,用力的吸了幾口氣,直讓人惡心的想吐,卻還是沒分辨出來。
“哎喲.……”
隻想著這股難聞的味道,都沒注意到腳下,一個冷不丁的踢
到什麽東西,科恩差點被絆倒,踉蹌的往前衝出幾步,這才定住身形。
剛站好,就聽到身後同樣傳來‘哎喲’一聲。
“哎喲.……是那個不長眼的踢到了我,咕、咕……痛死我了,我的腿都被踢斷了,哎喲……咕、咕……”
不好,原來是踢到人了,科恩急忙轉過身看看什麽情況。
一個邋遢的男人正坐在地上,一手抱著腿在那呼痛,另一隻手拿著個金屬酒壺,時不時的往嘴裏灌上一口。
難怪剛聽到有‘咕咕’的聲音,原來是個酒鬼。
一個邋遢的酒鬼,衣服褲子都不知道有多久沒洗了,滿是汙漬、酒漬,長久沒洗的頭發,簡直是油的發亮。
科恩總算明白剛才那是什麽味道了,酒味與臭味混合在一起,就是那股讓人惡心的味道。
若是平常遇見,科恩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離開,可現在不行,剛才自己踢到明顯就是被酒鬼抱著的腿,看那模樣,似乎疼的不行。
看這人的模樣,年紀很大,估計有五六十歲的樣子,就稱咱他為‘老伯’吧,科恩走到他的身前,看著他的腿問道:“老伯,您怎麽樣了?”
酒鬼隻是抱著腿直哼哼,口中直呼:“我的腿阿,我的腿阿,疼死我了,咕、咕……”
呼痛之餘,還不忘喝兩口酒,接著又繼續哼哼起來。
麵對酒鬼這副模樣,倒是讓科恩十分為難,隻好說道:“要不您讓我看看。”
“看什麽看,看看就能好嗎?”
“你怎麽走路的,把我的腿踢斷了,你知道嗎?”
“你個混帳小子,走路的時候,眼睛是看著天上走路嗎?”
“咕、咕……”
酒鬼白著一雙眼看向科恩,一連幾句惡語相加,若不是又喝了兩口酒,還不知道有什麽更難聽的話從他的嘴裏蹦出來。
“那我帶你去醫生那裏看看,幫您治好腿?”
自覺理虧的科恩,看著眼前這位看起來疼痛異常的酒鬼,隻能盡自己所能的去做些什麽,去牧師那裏治療,也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酒鬼一副十分疼痛的模樣說道:“醫生我自己會去看,你直接賠錢給我就可以了。”
自己去看醫生,這話聽起來怎麽怪怪的?
還有他這表情,怎麽疼痛之外,還帶著一絲狡黠?
科恩就是再傻也明白了個大概,自己這多半是遇上了想訛詐自己的無賴,心中原本存著的一絲愧疚瞬間蕩然無存,繼而就是憤怒。
原本想看看酒鬼的腿怎麽樣,科恩一直躬著身子,現在直了起來,也不說話,就靜靜的看著酒鬼的表演,也思量著如何整治此人才好。
“怎麽了,怎麽了?”
一直在前麵帶路的托爾,發現科恩沒跟上來,回過頭來才發現科恩停了下來,就走了回來,看到酒鬼在那裏抱著腿呼痛,連忙問道。
酒鬼指著科恩說道:“他踢了我的腿,把我的腿踢斷了。”
見有人來問,酒鬼一副受害者的模樣,向著托爾述說著發生了什麽。
“你說你走路怎麽這麽不小心。”明白了情況折托爾一邊訓斥著科恩,一邊向著酒鬼說道:“老伯,你這腳受傷了,我帶你去看醫生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去看醫生就行。”酒鬼連忙拒絕道。
‘咕、咕……’
‘嗝……’
又是兩口酒後,酒鬼打了一個長長的嗝,胃裏的酒氣、未消化的食物味道翻湧出來,朝著科恩和托爾撲來,差點讓二人也吐了出來。
嗝聲結束後,酒鬼又喝了兩口酒下去,說道:“賠我錢,我自己去看醫生就行。”
自己去看醫生?這種話連頭腦簡單的托爾也是不會信的,托爾也明白遇上的是什麽樣的人了。
托爾的表現很直接,拉著科恩就走,說道:“這人就是無賴,想要訛錢,理他做什麽,科恩,我們走。”
若不是這人實在邋遢,且一身惡臭和酒氣,托爾肯定會先打他一頓再走,托爾最見不得的就是這種人了,比起攔路搶劫的劫匪還要讓人討厭的多。
但比小偷要好一些,如果東西被偷,自己找不到發泄的對象,托爾會更生氣一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