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02.27案!
第366章 02.27案!
長江分局在長江路南側的一條巷子里,門臉很小,裡面很大。
好幾排民國老建築,早在解放前就是警察局,好幾部電視劇在這裡取過景,走進古色古香的會議室, 像是穿越到了民國。
「韓支隊,錢大,坐。」
「鄧局,您千萬別這樣,我們坐這邊。」
「少帥」不止一次來過分局,主要為技術中隊的事,法醫老呂就是他安排過來的,打過很多次交道, 鄧局不再客氣,放下包,坐下道:「老邊,正月初一,韓支隊和錢大挺忙的,直入主題,開始吧。」
分局局長如此重視,可見這個案子不簡單。
錢晉龍很尷尬,從包里拿出紙筆,低頭裝著準備做記錄,不好意思直視,更不意思開口。
案情分析會在分局開,02.27專案組的辦案地點絕對不在這兒。
韓博笑看著邊耀新、張孟亮、史原波三人,暗想他們搞得如此勞師動眾,甚至不惜跟身邊的禁毒大隊長翻臉,肯定掌握一些情況。
「報告各位領導,昨晚9點左右, 我們刑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接到群眾舉報, 聯合青年路派出所搗毀一個地下賭場,當場抓獲參賭人員23名,繳獲賭資9萬多。在我們民警搜查參賭人員有可能藏匿的賭資時,一個參賭人員偷偷往窗外扔出一袋東西。
為搗毀這個以『二八杠』方式進行賭博的團伙,張孟亮同志和史原波同志考慮得很周密,窗戶及後門全安排了人,東西一扔出來就被參與行動的治安員發現,初步認定是搖-頭-丸。」
邊耀新取出一張照片,接著道:「參與行動的民警立即調查,發現是這個嫌疑人所扔。王曉謙,24歲,初中文化,無業,家住開發區會成鎮,有前科,涉嫌販毒吸毒被處理過。接受訊問時態度惡劣,聲稱是禁毒大隊線人,聲稱搖-頭-丸的事錢大知道。
給禁毒大隊提供過線索我們相信,說錢大知情我們不信。於是連夜兵分兩路,一路去他租住的小區搜查,一路去他家搜查,同時審訊其他參賭人員。
結果在他租住的小區單位房床底下搜出搖-頭-丸1051顆,現在可確定參賭人員中有四名吸毒人員,這四個人以150元至180元每顆的價格從他手中買過,另外可證實他在市區的兩個酒吧和幾個KTV販賣過。」
原來送檢的只是一個零頭,甚至零頭都算不上。
按照現有法規,販賣苯-丙-胺類毒品(甲基******除外)一百克以上便可處死刑,1051顆超過一千克,這個案子堪稱大案,這個王曉謙基本上一腳踏進鬼門關了。
沒想到無意中遇到賊猴子,一時興起介紹他當線人,居然瞎貓碰到死耗子,明明舉報有人聚賭,卻稀里糊塗幫長江分局查獲這麼多毒品,韓博感覺有些好笑。
錢晉龍笑不出來,臉色氣得煞白,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跟上級解釋。
「我們把搜到的搖-頭-丸擺在他面前,可能意識到再信口開河無濟於事,意識到想活命就要立功贖罪,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邊耀新舉起第二張照片,介紹道:「這個傢伙叫陳家賓,35歲,家住南州區匯成鎮,去年11月,二人在市區賭博時認識的,一個有進貨渠道,一個能籌集到販毒所需的資金,就這麼一拍即合,從東廣一個毒販手中購入兩千多顆搖-頭-丸回南-港販賣。」
「三個月只賣出一半?」韓博抬頭問。
「陳家賓已落網,進貨數量能對上,基本可以確認只賣出一半。但這裡有一個情況,他們打算大肆販毒時南-港搖-頭-丸價格在200至300元人民幣一顆之間,等進到貨開始賣時滾石KTV的搖-頭-丸已降到150元一顆左右。
吸毒人員就那麼多,市場就這麼大,種種跡象表明有另一夥兒毒販在我們南-港從事販賣毒品活動,把價格打下來了。側面調查發現確實如此,這個傢伙叫蔣輝,38歲,我分局轄區人,沒前科。
他跑過運輸,開過歌廳,賣過手機,不過好像全賠了,幾年前負債纍纍,現在卻財大氣粗。我們發現他專門通過市區幾個娛樂場所的保安及服務員,從事販賣搖-頭-丸其實是冰-毒片的違法犯罪活動……」
不用問便知道,這條線索的賊猴子提供的。
韓博正琢磨著是不是再見見賊猴子,給他提提醒,邊耀新話鋒一轉:「蔣輝非常狡猾,不僅行蹤不定,幾乎從不與吸毒人員接觸,且利用一切手段打壓競爭對手。不知錢大有沒有注意到,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禁毒大隊接到的群眾舉報比平時多。
我們可確定他授意別人舉報過不止一次,利用我們公安機關替他清理其他毒販,好壟斷南-港搖-頭-丸市場。現在賣得便宜,如果不出意外,他接下來會漲價。另外他提供的『搖-頭-丸』本來就不是搖-頭-丸,在價格上具有一定競爭力。」
禁毒大隊,先是被你們大隊的線人忽悠,緊接著又被這個「輝哥」當槍使,這個案子能交給你們嗎?
鄧局看看錢晉龍,淡淡問:「老邊,蔣輝的下落有沒有搞清楚?」
「沒有,春節沒回家,他過去幾個月使用的車是租的,節前還給了出租公司。現在只掌握他的手機,我正準備打申請,看能否上技術手段,鎖定其位置。」
「移動公司春節放假,手續不太好辦。」鄧局摸摸頭,又苦笑道:「現在不是以前,上技術手段要湯局簽字。」
「韓支隊,您能不能幫幫忙?」
公安機關沒有手機定位設備,只有是立案並符合查詢定位要求的案件才可以向上級申請定位,獲得批准之後再去移動、聯通等通信單位查詢。
並且技術偵察措施屬保密範疇,在一定程度上有侵犯隱私之嫌,除了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不會使用。技術偵察作為最後的偵查手段之一也不能濫用,這口子一開,很難說將來會發展到什麼地步,萬一動輒定位,人人都沒有隱私。
一些群眾手機被盜,要求公安機關動用技術手段,民警愛莫能助,群眾非常不滿意,認為你明明可以找到為什麼不找?
他們是站在人之常情上來考慮的,但有時候法律和人之常情往往是抵觸的。
警察必須按辦案程序來辦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哪些案件可以使用技術手段,哪些案件不能使用。誰超出這個範圍違規動用技術手段誰就違法,誰就會被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帶走調查。
作為未來的技偵支隊長,韓博的立場是能不動用就不動用,苦笑道:「技術偵察大隊正在籌建,我現在一沒有設備二沒人員,就算有技術條件一樣要經過局領導批准。」
「看來我們只能採用第二套方案,讓特情聯繫,看能不能聯繫上,只要能聯繫上、只要能確定其位置就盯死他,搞清其大肆販賣的冰-毒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特情的身份只有史原波、鄧局和韓博三個人知道,邊耀新知道有特情卻不知道特情是誰。
具有一定危險性,怎麼使用要徵求「少帥」意見。
鄧局不想錯過這個破大案的機會,側身笑問道:「韓支隊,你認為呢?」
「我沒意見,不過要考慮周全,最好給特情進行一些必要的培訓,讓他知道遇到什麼情況該怎麼處理,尤其不能沾上毒品,一旦沾上,一旦成癮,一個人乃至一個家庭就毀了。」
「行,我們會注意的。」
韓博想了想,又問道:「一個專案組其實是兩個案子,邊大,王曉謙你們是怎麼打算的,給他們二人提供毒品的上線查不查?」
「查,有線索怎可能不查,鄧局給我們批了經費,王曉謙二人正在我們民警監督下跟東廣的上線聯繫,只要能聯繫上,只要有誘捕條件,立即組織精兵強將去東廣實施抓捕。」
「萬一他們的上線還有上線呢?」
鄧局當然知道他的意思,笑道:「韓支隊,東廣太遠,人生地不熟,語言都不通,這條線現階段只能這樣,能抓就抓,抓到立即審,審出線索再往上查,打團伙,打毒梟,打掉整個網路。」
越是「上線」警惕性越高,聯繫上或許只能抓到個馬仔。
禁毒大隊放長線釣大魚沒釣到,反而被魚給咬了。他們一樣好不到哪兒去,居然想「短平快」,當毒販尤其毒梟是白痴?
不過話又說回來,分局資源有限,同時偵辦兩起毒案既沒那麼多經費也沒那麼多人。
韓博權衡了一番,沉吟道:「鄧局,我建議向局領導彙報,申請市局督辦,爭取單案經費,把02.27案分拆為兩個案件,成立兩個專案組,跟禁毒大隊聯合偵辦。王曉謙這條線由熟悉情況且經驗豐富的禁毒大隊為主,蔣輝這條線以分局為主,齊頭並進,一查到底。」
早上不打算讓禁毒大隊是當時沒搜到王曉謙藏匿的大量毒品,現在搜到那麼多搖-頭-丸,錢晉龍不僅沒資格再搶功而且要想想該怎麼跟上級解釋。
主動權掌握在分局手上,聯合偵辦是給他找回面子的機會。
「老帥」雖然即將退居二線,鄧局一樣不想因為錢晉龍跟「老帥」鬧僵,何況這是「少帥」的建議,「少帥」的面子必須要給。
鄧局再次看看一向眼高於頂的錢晉龍,掏出手機笑道:「申請市局督辦也行,我現在就給崔局打電話,先向崔局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