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116反將一軍
「猜不透。」文曉蕭看著曲憶辦公室的方向,搖頭道。
「據說我們公司已經負債過億了,兩個月之後曲總真能填補上公司的虧空,還發半年獎?」
文曉蕭十指觸唇,「噓,這種事別到處說,你別看曲總年紀小,她每一步都很有章法,能不能填上窟窿我不知道,但我願意相信她,不過兩個月時間,何不等等看。」
「凌菲,你記住,咱們辦公室就是為一把手服務的,今天坐在這個位置的是曲總,我們只要無條件服從她的命令就好。」
曲憶勾唇一笑,她正要出門,雖然二人離的距離不近,但架不住她聽力好,一字不落地將二人的對話聽入了耳中,這個文曉蕭還不錯,看得懂形勢,還算忠心。
吱呀一聲,辦公室的門被曲憶拉開,只見曲憶拿著一頂中長的假髮走來。
「曲總,你這是?」
文曉蕭和向凌菲有些震驚,這還是曲憶嗎?臉上不知道擦了什麼,膚色比向凌菲的還黃,簡直像換了個人。
那中長順直的頭髮此時被紮成了一個丸子,鬆散地綁在腦後。
原本亮如明珠的曲憶,被這麼一收拾,直接泯然於大眾。
曲憶將手裡的假髮遞給文曉蕭,「待會我坐凌菲的車先出去,你假扮我開車跟在後面,當記者圍上凌菲的車時,你稍微打下一點點車窗,吸引記者過去。」
曲憶一開口,文曉蕭和向凌菲同時一頓,什麼泯然大眾,不過是剛剛的錯覺,分明還是那個曲總,清冷淡漠的氣質超然於眾。
兩人愣了一秒才接話。
此時兩人哪裡還不明白,曲總是想讓文曉蕭幫著引開記者,讓向凌菲帶曲憶避開記者出去。
可看曲憶的準備,這不像是臨時起意。
「曲總是一早就知道記者會堵很久?」文曉蕭問道。
曲憶點頭,第一天來的都是大媒體,這些人不過待了一上午就離奇地全部撤走了,曲憶猜想這或多或少都跟緋聞地男主角楚宴有關,只有他出手,這些主流媒體才會這麼聽話。
自然,這個猜測就沒必要對她們說了,「後面兩天來的都是些小網紅或者主播,這種人最容易被收買,而且網上詆毀我的消息,不少都是私密性強的,這就很肯定是有人背後指使或者說操控這些輿論。
難得被他們抓到這樣的機會,自然不會輕易放棄。」
所以曲憶一早就想好了怎麼躲避這些記者,也提前從網上買到了所需之物。
「走吧。」曲憶道。
蹲守在曲氏集團的小主播和網紅們,連續蹲守兩天,都沒見到曲憶本人,就算有人給人,他們也架不住這麼風餐露宿的,此時早有抱怨。
「你說這得蹲到什麼時候,這曲憶也真夠沉得住氣的,連續三天不出公司,她要是一周不出來,難道我們就蹲一周?」
「要我說,她不出來才好,你沒看網上說的,她是倒霉體質?還會被雷劈!要是真的,就算她出來你敢靠近她嗎?」
「別忘了我們是來幹什麼的,既然拿了錢,就辦好該辦的事,只要拍到曲憶,哪怕是尋到她一點錯處,放大了宣傳,錢都可以翻一倍。」
此話一出,原本有些懈怠的記者紛紛開始打起精神,「下班了,我就不信她這次又不出來。」
曲氏集團的員工陸陸續續離開,一輛輛小轎車從車庫裡出來,整齊地排成兩列。
這些小記者也真是賣力,車上沒有女人的就直接放行,有女人的就派了兩個人擋住車。
曲氏員工敢怒不敢言,前面有一個當面與這些人硬剛,被這些人拍到懟記者的畫面,精心剪輯后發到網上,引起一些人圍觀,那名員工還被人人肉搜索出來,被人電話騷擾,煩不勝煩。
事情傳出來后,人們再次被攔,就選擇了沉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當向凌菲的車被攔住的時候,她有些緊張,眼神不由得瞟了瞟後座,見曲憶泰然自若,她也冷靜下來。
有人湊近了後窗玻璃,正當他想仔細看時,後面傳來了巨大的驚喜聲。
「曲憶,是曲憶!!!」
檢查其他車的人再也顧不得其他,立即向剛剛發出聲音的那輛車圍攏過去。
向凌菲鬆了口氣,發動車子沖了出去。
眼看就要離開記者所在範圍,但此時,突然一個急剎車,車子被逼急停。
「怎麼了?」曲憶心裡有了不好的預感。
「前面的車突然停了,不知道什麼原因。」向凌菲說。
她心裡急,文曉蕭畢竟是假扮的曲總,時間一長肯定穿幫。
向凌菲準備從旁邊插過去,結果旁邊的車也停著不動。
一連等了三分鐘,那兩車都沒有動的意思。
「兩台車同時壞了?這也太倒霉了吧?」向凌菲感嘆完,才想起曲憶坐在後座,悄咪咪閉了嘴、
曲憶暗自嘆息,沒有了楚宴的吉氣壓制,她的倒霉體質就是這麼靈。
就在這時,文曉蕭果然穿幫了,記者也不是庸人,為首的人立即意識到不對勁,讓所有人分散開來,再次檢查。
立即就有三個人朝他們而來,向凌菲心裡一咯噔,正不知所措時,反光鏡顯示後座車窗的玻璃突然降了下來。
這不是自己暴露嗎?曲總要幹什麼?
記者們都被吸引了過來,因為車窗上貼著一張白紙。
有人好奇地念了出來。
「律師函……抖音名:高原上的狼,真名:劉原郎。」
劉原郎正是剛才為首的那名主播,聽到自己的名字,立即走了過來。
而出聲的人因為好奇,念字的聲音並未停止:「天正律師事務所受曲氏葯業有限公司委託,指派本律師擔任其代理人,現就你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且造成曲氏葯業有限公司較大財產損失一案,鄭重提出法律交涉:
一、請立即停止此違法行為並向曲氏葯業有限公司員工賠禮道歉。
二、如果你在見函后七日內,沒有停止此違法行為或賠禮道歉,我方將在相關媒體上發表維權申明,公布你的不法行為,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迅速、全面、足額地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特此函告
天正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費晉鵬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