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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6章 機會

  第26章 機會 

  宋可火急火燎趕到錄音棚時,胡一飛正在跟陳惜反覆探討那首《我相信》。他不是一個人來的,一起來的還有娜音,本來今晚就是她約定要來錄音的,正在門口撞到宋可而已。 

  兩人在門口打了招呼,有說有笑一起走進錄音室。 

  「嗨嘢~~oh~~~ah~~~」 

  剛推開錄音室的門,就聽見一聲高亢嘹亮的嗓音直透心扉,兩人目光瞬間聚攏在隔音棚的大玻璃間內。 

  「想飛上天,和太陽肩並肩,世界等著我去改變~ 

  想做的夢,從不怕別人看見,在這裡我都能實現~ 

  大聲歡笑讓你我肩並肩,何處不能歡樂無限~ 

  拋開煩惱,勇敢的大步向前,我就站在舞台中間~」 

  …… 

  不同於《曾經的你》,這首搖滾歌曲,胡一飛帶有極強奮發向上的嘹亮歌喉,讓錄音室中三人渾然間就好像在聽一首從他自己心底里流出來的青春輓歌。聲音高亢,詞曲激昂,催人向上。 

  聽一聽,就讓人有種打雞血的感覺。 

  宋可和娜音的進來並沒有打擾別人,只是安靜站在後面,看著錄音棚里的表演,眼睛發亮。 

  被平推前進的歌曲感染著,胡一飛的演唱越來越投入狀態了,歌聲亦變得更加遊刃有餘。 

  他真假聲的切換很成問題,明顯沒有經過專業訓練,所以高音的部分大多都是硬著嗓子喊上去,完全沒有婉轉餘地。如果論技巧打分的話,顯然不會得到一個高分,可他全情投入下,哪怕變化時沒留緩衝的餘地,抑揚頓挫的強烈衝突,強烈的情感衝擊,也將一個內心堅強的人物心中那種奮發向上的心態,淋漓盡致的反映出來了。 

  有的歌,要一波三折;有的歌,要九曲十八彎;有的歌要從頭到尾淺吟低唱,有的歌卻需要從頭到尾的一路向上。 

  這首歌曲,無疑是最適合這種唱法的。尤其是作為一首勵志歌曲,兩相組合下,簡直是絕配。 

  ……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沒有地平線! 

  在日落的海邊,在熱鬧的大街,都是我心中最美的樂園!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 

  有你在我身邊,讓生活更新鮮,每一刻都精采萬分,Idobelieve!」 

  …… 

  第一波副歌隨著澎湃的鍵盤旋律襲來,胡一飛真假聲瘋狂切換,用幾乎輕嘶吶喊的方式將歌曲推向了一個。屋內新來的兩個觀眾身上過了一層電,被胡一飛的歌聲第一次點到了情緒的***。 

  這首歌的每一個音符,在娜音聽來,都透著一股子陽光的味道,再看唱歌的小夥子,一張臉陽光明媚,怎麼看怎麼舒坦。 

  一曲唱罷。 

  娜音忍不住鼓掌,「好聽。」 

  這時陳惜才發現有人進屋,摘下耳機就埋怨起宋可來,「你這傢伙,怎麼來的這麼晚。」 

  宋可呵呵一笑,「不晚不晚,剛剛好。老陳,你立功了。」 

  胡一飛唱了一下午,也感覺嗓子冒煙。錄音室錄歌雖然設備先進,可是每每都被人打斷、隨時提點改進,暢快上可比KTV差多了。他上輩子可是有過KTV七小時記錄的,還沒怎麼覺得累呢。他也看到了外面來人是誰,乾脆收拾了背包走了出來。 

  「小夥子你好。」宋可一見胡一飛出來,就熱情的上去打招呼。 

  胡一飛微微一笑,伸出手,「宋先生你好!我叫胡一飛。」又大大方方的向娜音伸手,「娜姐你好,很高興見到你,我是你的歌迷,很喜歡你的歌。陳哥說過一會有人要來錄歌,想來應該是娜姐吧,那我就不打擾了,正好騰出地方。剩下沒錄完的,陳哥下次有空了您再叫我一聲吧。」說完拿起自己的背包就要走人,他是個小人物,也不願高攀。 

  「……別。」宋可一愣,他還沒自我介紹,就被人認出來了。不過還是先留人吧,趕緊打斷道,「胡先生請留步,剛才唱的歌是你自己寫的嗎?」 

  胡一飛眉頭一挑,「當然,無論詞曲,都已經註冊了。」 

  宋可笑道:「沒想到胡先生還是唱作俱佳,這就更好了,冒昧問一下,不知你這首歌錄下來是打算做什麼用途,有沒有想過投唱片公司?」 

  胡一飛微微詫異,心中一動,難道他還想做伯樂。應付道:「錄製下來是另有用途,目前還沒有做專業歌手的打算。」 

  「哦?」宋可稍覺意外。 

  旁邊陳惜打斷道:「老宋你先別忙,小飛你也別急著走。剛才錄的可不止這一首歌,在這之前已經錄好了兩首歌,就這一首差個樂隊,比較難辦。大家乾脆一起聽一聽。」 

  「哦,還有兩首歌,我要聽。」娜音主動湊過去。不在舞台上的明星,都是很樸素的。加上娜音的素顏,皮膚不咋地,穿著也跟路人差不多。如果走在大路上說不定他還認不出來。胡一飛雖然是第一次見明星,此時也沒有任何拘束或者激動。 

  「胡先生,不介意吧?」宋可問道。 

  「宋先生直接叫我名字或者小飛好了,錄製這兩首歌,陳哥可是幫了大忙的,我不敢居功。兩位都是國內頂級音樂人,正要聽聽兩位的意見。」 

  「那就好。」 

  陳惜又將剛才錄製好的《校花》和《曾經的你》完整的播放了一遍。娜音邊聽邊打著節拍,時而搖頭晃腦,聽完忍不住鼓掌,「都很好聽啊,看不出來啊胡一飛,你居然這麼有才,什麼時候幫我寫首歌。」 

  「啊!這個……我可是業餘的……」 

  「別為難人家小夥子了,好歌哪有那麼容易寫的。」宋可打了援場,道:「總體來看,都是優秀之作。那一首《校花》是典型的校園民謠,胡一飛你是做什麼的,不會剛剛畢業吧?」 

  「是啊,剛參加完高考,正要上大學報道。」 

  「哪所大學?」娜音好奇。 

  「中傳媒。」 

  「高材生,厲害!」娜音豎起大拇指,「那就難怪了,畢業季校園民謠,也是不可多得的好歌,很有老狼、高小頌的風格。另外一首就不同尋常了,我真是喜歡的不得了。宋可你怎麼看?」 

  宋可贊同的點頭,「我也非常喜歡這首歌,非常有意境,比《校花》要好些。有些跟朴樹的風格相近,就這三首歌,都可以直接出專輯了。剛才被老陳打斷,我還沒問清楚,胡一飛你錄歌又不想當歌手,難道是因為要上大學?」 

  「有這方面的原因,原本是要找家彩鈴業務代理公司,發到網上製作彩鈴的。」 

  「還找什麼呀,這麼大個老闆在旁邊你不抓住。」娜音碰了碰宋可的胳膊,慫恿著。她性格豪爽,可真是什麼看上眼就喜歡幫一手。 

  胡一飛一呆,疑惑道:「太合麥田也有彩鈴業務,我真是孤陋寡聞了,不知宋先生可否賞臉,由小弟做東請吃頓晚餐。」 

  宋可哈哈一笑,「客氣了,你才到京城,怎麼好意思讓你破費。我請我請,正好我們詳細聊一聊。娜音你不是要錄歌嗎,那我就先走了。」 

  「切~!」娜音不屑一撇嘴,「讓你白撿一個好苗子。」 

  陳惜坐在工作台前沒起來,喊道:「給我帶份晚餐。」 

  娜音舉手:「我也要夜宵。」 

  「安啦安啦。」宋可笑呵呵擺手,迫不及待領著胡一飛出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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