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挽回的諾言
最青澀的年紀,他和她相遇。
都是窮孩子出身,來上大學時,他口袋裡只有一百塊錢,而她穿著母親親手縫的衣服,那是他們想,一定要在北京這座城市站住腳。
那時,她二十,他二十一。
沒有花前月下,兩個人的愛情一點也不少,坐在湖邊,一邊讀書一邊談情,他隨手采了身邊的草,給他編一個草戒指,小心翼翼的套在她手上,她笑著說,好看。
那個戒指,她趁他不備夾在了書里,後來,一直偷偷戴,他說,將來有了錢,就給她買金的銀的磚石的,這時候的話,她信。
大四那年,他們偷食禁果,結果她懷上了。
學校里校風很嚴,學校知道了這件事情,她一個人承擔了下來,沒有說出他的名字,雖然同學老師知道是他,可是她說,不,不是他的,與他沒有關係。兩個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擱了,她要讓他知道,她有多愛他,甚至可以為他放棄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的面前,你放心,我們說過相愛一輩子的,畢業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來,你先回家,等我。
她無法在北京再呆下去,於是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個電話,兩個月回來一次,畢業時,他如願留在北京,而且進入了中直機關,他是農村孩子,在這裡沒根沒業,有同事介紹女孩子給他,是北京女孩父母是高幹,有車有房不算,還能對他的前途有極大幫助。
那時,他有些動搖了。
是啊,她在鄉村,只是一個沒有畢業的女孩子,還快生孩子了,將來還能有什麼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傾斜了,可是,他還是良心發現,覺得這樣做不妥。
生孩子的時候,她打過電話,說,此刻,多想你在身邊。
他趕回去是兩個月後,看到敞著懷給小孩吃奶的她,披頭散髮,大襟上沾著飯粒,面色很黃,懷裡的孩子叫著,他灰敗得很,想著北京追求自己的女生,簡直是天與地。
她看出了他的慌張,也看出了他的遲疑,她說,如果你不方便,我也不會拖累你,真的,我可以再嫁別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語了。
此時的他,是羞愧的,是難以和人述說的慚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於是,他掏出了一張銀行卡,那是兩萬塊錢,於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筆數了吧,他撒了謊,不說不愛,只說,我要出國,不知何時才能回來,你不要等我了吧。
他並沒有出國,而是和那個北京女孩談起了戀愛,去吃馬克西姆餐廳的西餐,學著穿西裝打領帶,去彈著鋼琴的五星級賓館里喝咖啡,也用英語說親愛的,總之,他要把舊的那套全部拋棄掉,他要開始新的愛情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