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 交心
月色下,齊城的大門打開了,不僅僅大門打開,就連所有人都認為不可能的出城投降都做到了。
林霄寒本來覺得不可能,可齊均賜已經負荊請罪將自己反綁,所有的士兵卸甲去掉武器,只等著林霄寒受降。
這下,還有什麼好說的呢,這下也就只有一句話了。
林霄寒想知道為什麼。
「書生孔雪笠,是孔聖人的後裔,為人寬厚有涵養,善於作詩。他有位摯友在浙江天台當縣令,來信請他去。孔生應邀前往,而縣令恰恰去世了。他飄泊無依,窮困潦倒,回不了家,只好寄居在菩陀寺,被寺僧雇傭,抄錄經文。
菩陀寺西面百步開外,有單先生家的宅院。單先生是世家子弟,因為打了一場大官司,家境敗落,人口也少了,便遷移到鄉下居住,這座宅子於是空閑起來。有一天,大雪紛飛,道上靜悄悄的沒有行人。孔生偶然經過單家門口,看見一個少年從裡面出來,容貌美好,儀態風雅。少年看到孔生,便過來向他行禮,略致問候以後,就邀請他進家說話。孔生很喜歡他,非常高興地跟他進了門。見房屋雖然不太寬敞,但是處處懸著錦緞幃幔,牆壁上掛著許多古人的字畫。案頭上有一冊書,封面題名《瑯嬛瑣記》。他翻閱了一下,內容都是過去從未見過的。
孔生見少年住在這座宅院,以為他是單家的主人,也就不再問他的姓氏家族了。少年詳細地詢問了孔生的經歷,很同情他,勸他設館教書。孔生嘆息道「我這流落在外的人,誰能推薦我呢?」少年說「如果不嫌棄我拙劣,我願意拜您為師。」孔生大喜,不敢當少年的老師,請他以朋友相待。便問少年說「您家裡為什麼老關著大門?」少年回答道「這是單家的宅子,以前因為單公子回鄉居住,所以空閑了很久。我姓皇甫,祖先住在陝西。因為家宅被野火燒了,暫且借居安頓在這裡。」孔生這才知道少年不是單家的主人。當晚,兩人談笑風生,非常高興,少年就留下孔生和他同床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個小書僮進屋來生著了炭火。少年先起床進了內宅,孔生還圍著被子在床上坐著。書僮進來說「太公來了。」孔生大驚,急忙起床。一位白髮老人進來,向孔生殷切地感謝說「先生不嫌棄我那愚頑小子,願意教他念書。他才初學讀書習字,請不要因為朋友的關係,而按同輩看待他。」說完后,送上一套錦緞衣服,一頂貂皮帽子,鞋和襪子各一雙。老人看孔生梳洗完了,於是吩咐上酒上菜。房內擺設的桌椅和人們穿著的衣裙光彩耀眼,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做成的。酒過數巡,老人起身告辭,提上拐杖走了。
吃完了飯,皇甫公子送上所學的功課,都是些古文詩詞,並無當時的八股文。孔生問他是何緣故,公子笑著回答說「我不是為了求取功名。」到了傍晚,公子又擺上酒菜說道「今夜盡情歡飲,明天便不允許這樣了。」又喊書僮說「看看太公睡了沒有?如果睡了,可悄悄把香奴叫來。」書僮去不久,先用綉囊把琵琶帶了回來。過了片刻,一個侍女進來,身穿紅裝,艷麗無比。公子讓她彈奏《湘妃》曲,香奴用象牙撥子勾動琴弦,旋律激揚哀烈,節拍不像以前所聽到的。又讓她用大杯斟酒,二人一直喝到三更天才罷。
第二天,兩人早起一同讀書。公子非常聰慧,過目成誦。兩三個月後,下筆成文,令人驚嘆叫絕。他們約好每五天飲酒一次,每次飲酒必定叫香奴來陪。一天晚上,喝到半醉的時候,孔生的兩隻眼睛緊緊地盯住了香奴。公子已經明白了他的心意,說「這個侍女是老父親撫養的。您離家既遠又無妻室,我替您日夜籌劃已經很久了,想為您找一位美貌的妻子。」孔生說「假若真要幫我的忙,必須找一個像香奴這樣的。」公子笑著說「您真正成了『少見而多怪』的人了,要是認為香奴漂亮的話,那您的心愿也太容易滿足了。」
過了半年多,孔生想到郊野去遊玩,到了大門口,見兩扇門板外邊上著鎖,便問公子是什麼原因,公子說「家父恐怕結交一些朋友擾亂心緒,所以閉門謝客。」孔生聽說后也就安下心來。當時正值盛夏濕熱季節,他們便把書房移到園亭中。孔生的胸膛上突然腫起一個像桃樣的瘡癤,過了一夜竟然長得像碗一樣大了,他疼痛難忍,呻吟不止。公子朝夕探望,連吃飯睡覺都顧不上。又過了幾天,孔生痛得更加厲害,漸漸不能吃喝了。太公也來探望,父子相對嘆息。公子說「我前天夜裡考慮,先生的病情,只有嬌娜妹妹能冶療。已派人到外祖母家去叫她了,怎麼這麼久還沒到來?」話剛說完,書僮進來說道「娜姑到了,姨婆和松姑也一同來了。」父子倆急忙進了內宅。一霎時,公子領著妹妹嬌娜來看孔生。嬌娜年約十三四歲,美艷聰慧,窈窕多姿。孔生一見到她的美貌,頓時忘記了呻吟,精神也為之一爽。公子便對妹妹說「這是我的好朋友,我們不亞於同胞兄弟,妹妹要好好為他醫治。」嬌娜於是收起自己的羞容,垂著長袖,靠在床上為孔生診斷病情。手把手之間,孔生聞到嬌娜身上散發著的芳香勝於蘭花。嬌娜笑著說「應該得這種病,心脈都動了。病情雖然危急,但是還可醫治;只是皮膚瘡塊已經凝結,非割皮削肉不可。」
一切事情也就只有到了這個時候才有決斷。
齊均賜想要和林霄寒好好聊一聊,而林霄寒也沒有別的意思,他決定要好好和齊均賜說說,既然已經開始聊了,那也不能再浪費時間干別的事情了,他們倆決定在一次好好交心,畢竟這一下就是年沒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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