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一封辭職信(2)
本想跟著李所長一起離開的郝盼盼,按捺不住一肚子的疑問:“為什麽你要辭職?是因為我嗎?” 齊雯笑笑,“你?你誤會了。我隻想好好休息下。”說著將辭職信塞進辦公桌的抽屜裏。 “別瞞我了,這不是正真的原因。是因為劉琳?”郝盼盼之前聽說了傳的沸沸揚揚的一些消息,說齊雯為了劉琳的案子四處奔走,熬夜失眠之類,但是真是假確實看見齊雯瘦了一圈,臉上沒有以前有光澤。 齊雯回答:“一半一半吧。” 在問下去已經沒有任何意義,郝盼盼知道齊雯是那種做了決定就會義無反顧付諸行動不計得失的人,她佩服齊雯身上那股子執著,同時又可以為了她認定的事情而隨時放下一切,她沒有齊雯那種勇氣更沒有齊雯說放手就放手的灑脫,還有低調行事的態度。她需要被大家認可,這種存在感比取得的成就感更讓人安心踏實,或者說郝盼盼就是因為這二者的存在才選擇律師這行。而齊雯則不在乎什麽認可和存在感。她需要贏更多官司來證明自己的存在,齊雯則願意接受那些一般律師不願接受、難以翻案,被告人充滿爭議的案子。她和齊雯的出發點是截然不同的,一個向著自身發展的頂點靠近,一個甘願落到泥沼裏對抗外界的是非爭議。 “你能先給我保密嗎?等這個案子結了我會告訴你們大家的。” “那是當然的!但是你得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不然我可不會放過你這個對手。” 齊雯連連應聲,“好好好,到時請你喝咖啡還不行?” 郝盼盼笑笑,滿意的離開了。齊雯重新麵對電腦文檔資料,看著劉琳的犯罪資料,一審的判決材料,還有她會見劉琳做的筆錄,回想起她第一次見劉琳的畫麵。 那是三月十五號,正是消費者權益日,大街小巷為了這一天提前幾天就掛上了大紅條幅還有張貼宣傳3.15的廣告貼,我所在的小區也不例外。出了小區,幾個重要路段的大屏幕上也滾動著3.15的公益廣告或字幕,有相關的工作人員早早穿著一身製服等候在人流密集的商場或市場分發宣傳手冊,還有街道大媽自發組織的、一些誌願者分散在各處宣傳3.15,分發傳單或者環保袋。這天的行人似乎也多了起來,好像過節一樣大家都走出家門出來消費,隆重到人人都要出門了解下3.15是幹什麽的。所裏也派了幾個新人去社區和街道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傳單告知投訴電話還有所裏的谘詢熱線。 從M站到S站不堵車的情況下要四十分鍾的車程,坐地鐵也要近一個小時,為了不在堵車上耗費掉工作時間,擠地鐵至少能提前到達目的地。天氣預報說下午會有少量的雨,出門帶把傘總是正確的選擇。電話那頭的王檢察長事先簡單交代了下犯罪嫌疑人劉琳的情況,說劉琳拒絕在代理律師委任書上簽字,為她請了許多律師都被她拒絕,無奈之下求助李所長時說起我,才想到讓我來。來之前李所長已經通知過我,事務涵開了下來會見劉琳就差她在委任書上簽字。 我想象著劉琳與我見麵的場景,是被拒絕還是默不作聲地反抗,是她先發製人問一些荒謬的問題?或者辱罵進行言語攻擊?材料上沒有介紹她有任何反常行為,要怎麽開口贏得她繼續搭話的興趣?雖然接觸過這類犯罪嫌疑人,但是多數都是聽從家人朋友的建議委任律師,該走的過程都走,沒有翻案的可能也盡心聘請好律師辯護,不抵觸律師的任何提問,配合律師的本職工作。最壞的情況也隻是被告人簽了委任書,什麽也不說或者發瘋似的編造自己是清白的。而劉琳沒有父母也沒有親戚為她聘請律師,她身邊的同事吳芳也和她一樣犯案被逮捕,這樣隻有先麵對劉琳本人探探口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