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伯樂不常有
“你好,聒噪鳥。”
跟隨奶奶走下山,銀發少女主動朝樹上揮手:“剛剛聽到了你的歌聲,非常動聽,唱的真棒。”
“謝謝女士。”聒噪鳥不是第一天被人誇,停下動作略微點了下腦袋。
說完,就將麵前蟠桃摘下扔向卡蒂狗。
幾個大桃子摘完,聒噪鳥沒再繼續,見他從樹上下來,女孩不禁開口:“不多摘幾顆嗎?樹上還有好幾顆桃子熟透了。”
“不了,剩下的留給老猴子一家。”
聒噪鳥這時才看了眼被自己擊敗的火爆猴一家三口,然後振翅看向女孩身邊的婦人:“您有什麽事嗎?”
以聒噪鳥常年混跡人類生活圈,以及現在逐漸提升的實力,他不難判斷麵前的老少,究竟是誰說的算。
雖說她們不太可能動手搶桃子,可旁邊那隻沙奈朵還是讓聒噪鳥感受到一股壓力。
婦人笑著點頭:“你是一名很優秀的精靈歌者,我能知道你住哪嗎?”
“抱歉,我和二狗都是流浪精靈,沒有固定居所。”聒噪鳥回答這話的時候十分坦然,一如當初遇見李易時說的那樣。
“流浪精靈。”
婦人眼底並沒太過意外,但銀發少女顯然有些吃驚。
如果說聒噪鳥邊上那隻髒兮兮的卡蒂狗是流浪精靈,她不會覺得有什麽問題,可眼前這隻聒噪鳥非但沒有流浪精靈那種野性,反而氣質出眾外貌也十分俊秀。
更別說他隻用一個‘唱歌’技能就能擊敗火爆猴一家,實力可是一點不差。
哪個訓練家、飼養家舍得把他趕走?
莫非是主人遭遇變故導致他流浪在外?
銀發少女自動補腦,隨口真誠開口:“我可以帶你回我家,這樣你就不用和其他精靈搶食物了。”
可惜聒噪鳥壓根就沒想過再找個主人,搖頭道:“我來摘蟠桃不是給自己吃的,我得趕緊離開,不然老猴子醒過來又要嚷嚷,他真的太吵了。”
婦人聽到這話,眼角若有所思:“是要送給教你那首歌的人嗎?那一定是一位十分出色的音樂家。”
音樂家?
聒噪鳥回想起李易彈吉他的模樣。
好像算不上。
最多和自己一樣,會彈曲子會唱歌而已。
“不,他是一家飼養屋的店主。”
聒噪鳥輕輕搖頭,展翅騰空而起:“我該走了,再見。”
話音飄落,聒噪鳥已經轉身揮動翅膀,卡蒂狗則熟練的叼起袋子,三兩步追上鳥哥。
銀發女孩沒想到聒噪鳥會走的這麽幹脆,連忙高聲喊道:“能告訴我,是哪一家飼養屋嗎?”
“我隻知道,那裏叫東湖。”鳥哥稍稍回頭,留下了最後一句話。
………
清早下樓開店門,李易看到門外站著的哥倆,一點都不覺得驚訝,反而笑眯眯開口:“讓我猜猜今天又帶來了什麽好吃的東西,還是水果嗎?”
“旺”
二狗叼著袋子往前一送,大舌頭一伸一縮,似是有些口渴。
“進來吧,我已經給你們準備好了早餐。”李易拎起袋子開口,望向一旁鳥哥:“這兩天好像長胖了點?”
鳥哥這次沒有拒絕入店,邁著步子邊走邊說:“有一家喵喵烤魚店讓我在他們店門外唱歌,報酬是為我們準備十條烤魚。”
喵喵烤魚?
李易對這家店有些印象,就離那家豪力燒烤屋不遠。
“所以鳥哥你現在從街頭歌手升級成了駐場歌手?可喜可賀,來,我們幹一杯,慶祝一下。”走靠餐桌,拿起自己的杯子對旁邊盛好羊奶的瓷碗輕輕一碰,李易眼底笑意明顯。
他可不是笑話鳥哥,而是真心覺得不錯。
以美食街的食物價格,十條烤魚就是兩百塊,一個月下來怎麽得也不會少於六千。
誒?
這麽算的話,鳥哥的駐場工資不是比自己開給方瓊的實習工資還高?
“都是因為你教給我的歌好聽,我的歌唱水平其實很普通。”鳥哥在音樂方麵一直都保持著嚴謹的態度,並且把這份改善生活的‘功勞’算在了李易身上。
李易沒去爭論這個話題,轉而笑道:“看來我是得抽空去聽聽你唱歌,不然再等下去,以後就得買票聽歌了。”
“你願意聽,我現在就可以唱。”
“現在不了,沒有你在小吃街唱歌的那種氛圍。再說早餐時間吃東西要緊,你看二狗都累壞了,今早摘這些桃子不太容易吧?”
“旺旺”二狗十分難得的從餐盤中抬頭,插了句嘴。
李易眉頭微蹙:“打架了?”
二狗已經說出口,鳥哥沒再隱瞞,有些驕傲的仰起脖子:“算不上打架,我看過的打架都是兩個人互相打,今天早上火爆猴沒有傷到我們,我也隻是讓他們一家睡會覺。”
火爆猴?
精靈猴怪的進化型?
而且聽鳥哥敘述,好像還是他一個人單挑別人一家?
“你這可有點厲害了,怎麽做到的?”李易沒法不好奇,要知道前幾天剛認識聒噪鳥的時候,他敢肯定鳥哥並不具備很強的戰鬥力。
“還是因為你教我的歌,我以前並沒有學過精靈技能,但是唱了很多遍你教給我的歌之後,我突然發現唱歌可以讓人昏睡。”說起‘自學’經曆,聒噪鳥可謂模棱兩可。
曾經他還沒被拋棄前,也是嚐試學過飛行技能的,可因為不感興趣,再加上也沒有認真學,所以出生到現在快一歲,都沒掌握一個技能。
自從成為流浪精靈,鳥哥就更沒想過學技能的事,每天自由自在唱歌十分舒服,能學會一首好歌當然會更開心。
要說‘唱歌’技能是什麽時候學會的?
可能,是在唱了很多遍‘滄海一聲笑’之後。
“又是一隻無師自通掌握技能的精靈。”李易聽著鳥哥的回答,心思卻活絡起來。
最近這幾天的經曆,讓李易不得不思索一個與精靈相關的定論。
精靈需要進過專業培育,才能盡可能完美兌現他們的天賦。
換句話說,精靈要訓練才能更強是公認事實。
真是這樣嗎?
或許這話沒錯,但這麽言辭鑿鑿是不是太武斷?
泡泡每天早上鍛煉一小會,自學掌握‘日光束’。
大白玩累了睡一覺,然後學會了‘睡覺’。
皮皮更是頭一回下水,都能受刺激領悟‘影子分身’。
鳥哥也隻是多唱幾遍歌而已,‘唱歌’技能手到擒來。
是自己運氣超好,遇見的每一隻精靈都天賦異稟?
還是說,真應了某句古話。
千裏馬常有!
“運氣這種東西太虛無縹緲,我現在寧願相信,每一隻精靈都擁有‘千裏馬’基因,反倒是人類飼養家因為各種原因,未必各個都是伯樂。”
細思下來,李易覺得自己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