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變成人類嗎?
康德坐在漫天星光下,靜靜地望著遠方彌散的薄霧出神。
那片薄霧之下,就是人類的城市——不,什麼人類,地行蜂!是地行蜂的巢穴!
我一定要去那裡看看,好好見識見識,不是他們讓我見識見識,就是我讓他們見識見識。
惡狠狠地想完,大腦短暫放空,他手往腦袋後面一背,躺在小屋頂上發獃。
我和老頑固,到底誰是對的?戰鬥力強大的噬魂蜂和知識淵博的人類哪一個更強?離群的我,到底是守著噬魂蜂的榮譽,還是偽裝成一個普通人類,在市井間悄然度過一生?
他嘆了口氣。
好複雜。
他突然懷念起黑獄森林的生活,單調、乏味、簡單,沒有這麼多問題,沒有任何抉擇,每隻蜂都在命運地安排下走完坦蕩磊落的一生。
「蠢貨的生活嗎?我真的喜歡這種生活嗎?如果我的生命能長一些,比如一百年,我會對此感到乏味嗎?」
只能往前走了,從離開蜂巢的一剎那,已經無法回頭。
不知不覺間,伊芙走到身旁,欲言又止:「康德……」
「沒關係,我不在意。你說的也有道理。」
「不,不是那件事啦……」她臉蛋紅撲撲的,想了又想,終於鼓足勇氣道,「老頑固,他——」
「他怎麼了?」
「尿了。」
啥?
突如其來的答案把康德震得全身一抖。
伊芙道:「他睡得太熟,又睡得太久,就那個什麼了……現在他的褲子、床單、被褥都濕透了,怎麼辦?你快去看看吧。」
康德哭笑不得:「我去看?我去看有什麼用啊?還能叫他收回去?」
「躺在尿里一定很糟糕,至少把他換個地方怎麼樣?」
「恐怕不行,現在外面潮濕,人類身體很脆弱,萬一得了別的什麼病就糟糕了。我去看看吧。」
康德一進門就聞到便溺騷臭氣,再一看,果然,老頑固呼呼大睡,身子下面尿濕了一大片。
「該死……怎麼來了這麼一手……他就躺在那兒,來個火球魔法烘乾肯定不行,只能給他換條褲子了——伊芙,我記得老頑固的衣櫃在裡面,你去給他找條褲子,我來換。」
「哦。」
康德費了半天勁,才給老頭兒換好乾凈褲子,然後不到五分鐘,伊芙大叫:「糟啦,褲子又濕了!」
康德怒道:「怎麼會!我明明換了條幹燥的!」
「他身子底下的被褥也尿了,乾淨褲子被洇透了……」
康德翻翻白眼:」看來,得連被褥也一起換……伊芙,我抱著他,你再去拿被褥來給他鋪上!」
「那這些尿濕洇濕的衣服被褥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水霧術,火球術,用最小魔能,給他洗了烘乾!老頑固沒幾件衣服被褥可以換,他要是再來一泡尿,就得光屁股睡啦!」
好一番雞飛狗跳,總算把迪德羅伺候好了。老頭兒不知夢到了什麼好事,睡夢中露出愜意的微笑。
康德卻感覺心情沉重,不是因為剛才的忙活,而是因為剛才給老頑固換衣服的時候,發現他的身體構造和雄蜂沒太大區別,只是更瘦些。
難道我們和人類真的曾經是同一個物種?而不是像我認為的那樣,只是祖先上有淵源?
但是現在,他已經沒有底氣說,人類是噬魂蜂的一個遠支。
道理很簡單,在噬魂蜂三萬年的記憶中,根本沒有「人類」這樣一個概念存在。只有一些形態特徵與人類有天差地別的、真正的地行蜂。但人類的生物學著作中,卻有不少關於「巨蜂」,和「類人形巨蜂」的記載。
如果噬魂蜂與人類系出同源,是什麼導致了現在這種巨大的差別?為什麼噬魂蜂的記憶中完全沒有這件事,老頑固的藏書當中,也找不到答案?
這個問題讓康德十分焦燥,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傻傻無心機無愁事的伊芙又開始咔嚓咔嚓地吃零食——這是她從老頑固那裡學來的新詞,從此她果斷地放棄了噬魂蜂一天只進食三次的光榮傳統,嘴巴里隨時都有東西嚼。
「康德你怎麼了?屁股痛嗎?為什麼皺著眉頭轉來轉去?」
「我遇到幾個棘手的問題,吃你的零食去。」
「有棘手的問題說出來怎麼樣?我和老頑固說不定能幫忙呢——啊啊他又尿了!」
康德神色木然地看了老頑固一眼:「別喊了,換吧。」
第二天一早,晨鳥的啁啾把迪德羅喚醒,他慢慢睜開了眼睛。
窗外遠山含黛,近水含煙,碧草如茵,繁花似錦,啊,美好的季節。
舒舒服服睡了一大覺,他覺得全身的病痛一掃而空。
掀開被褥站起來,第一件事先找拐杖,但是他突然發現,沒有拐杖也一樣站得很穩!
腿腳變得有力了?他有些疑惑地低頭看看,卻看到了挽起的袖管下露出的前臂,肌肉線條分明,充滿了爆炸性的力量。
哦哦,這感覺,是青春的力量?
他噌噌噌把衣服扯出來,再看,是腹肌!六塊!
他忙不迭地跑到桌前去抓鏡子,沒錯,還是那張老臉,但是面部肌肉明顯變得有了光澤,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頭頂的毛髮雖然仍是純白,可兩鬢已經轉黑!
我的天哪,我的老天哪!我年輕了,年輕了!
神奇的一場風寒……不不,什麼神奇的風寒,是神奇的葯,兩個小糊塗給我喂的那種甜甜的藥水!
「康德,康德,伊芙,伊芙!你們在哪兒?你們的藥水太神奇了,太神奇了!所有的醫生和鍊金術師會為它發瘋的!你們——你們怎麼了?為什麼看起來發蔫?」
伊芙有氣無力地揮揮手:「給你換尿褲和被褥,換了好多次,真是的,你也太能尿了啊。」
「啊?這這這……」
「這怎麼樣都無所謂,關鍵是你已經好了,我有個重大的問題一直忘了問你,」康德直勾勾地瞪著他,「請務必說實話。」
迪德羅惴惴不安:「你問吧。」
「人類,到底,能活多久?」
「就這個?」
「對,這對我來說至關重要!我現在就要知道!」
「一般來說,平均五十歲左右,如果是有錢人或權貴,條件好些,或許能到七八十歲,再就是專註於身體修行和精神修行的戰士和法師,只要不是早早死於戰場和比武,一般也能活到七八十歲……」
康德和伊芙異口同聲:「這太不公平了!」
返老還童的迪德羅聳聳肩:「是的,也許這就是人生,有時候是會發生這樣的事。」
康德怒道:「我對你們的差別不感興趣!你知道我們噬魂蜂的壽命是多久嗎?」
「多久?」
「三十歲!只有三十歲!」
伊芙發出悲鳴:「人類可以活七八十歲啊……那麼可以吃遍全大陸的美食……三十歲,三十歲我好乾什麼呀,可能連寶寶都生不到十萬就要死掉了!迪德羅,我不管,我要變成人類!快教給我們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