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更言情
她無處可去,我願意帶她回家。
她中規中矩地向我保證,她的起居和作息會保持規律,絕對不會打擾我的生活。
瞎說,她明明已經打擾到我了。
我開玩笑似的對她說:「我不缺這些錢,如果你真的過意不去,不如以身相許?」
她也知道這是玩笑話,瞪了我一眼,又踩了我一腳。
陽光照在她的身上,給她鍍上了一層淺黃色的光暈。
她望著別處,自言自語:「芳心縱火犯……」
我訕笑,處處吻,處處留情,這是她對我的印象,她也應該為我動心吧。
好巧不巧,車來了。
這次,我絕不能像來時那樣,倒頭就睡。深吸一口氣,和她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正好,司機師傅播放了音樂,也時不時感慨幾句,這些,驅散了我的睡意。
司機師傅大概是誤認為我們是情侶。
她笑著回應:「我們沒有打情罵俏,是他比較多情,我們在開玩笑。」
我很自然地接過她的話:「我多情,你薄情,咱們是不是很般配?」
她是薄情的,我沒來由地認為,看似深情的人,底子里往往是薄情的。
她卻搖頭:「不哦,薄情和多情,都是用來形容你的。」
她笑著:「長著一張薄情的臉,卻做盡了多情的事。」
她離我這麼近,近得讓我想吻她。
我湊了上去:「你這是在玩火。」
我沒有玩梗,她確實是在玩火。
她在試探我的忍耐力。
「我挺喜歡你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把心裡的話給說出來了,我甚至重複了一遍,「我挺喜歡你的,真的。」
有點唐突,我已經做好了被她拒絕的準備——寺井爺爺上次就把我罵了一頓,我理解,關於告白的形式,女孩子還是比較在意的。
但我這次,依舊連玫瑰花都沒準備——之前是故意的,這次……
本來打算昨天夜裡,陪她一起欣賞曇花,然後,在燭火和花香之中,很浪漫地表達心意。
讓月光和星辰為我作證。
結果……在車上,這麼草率,這麼唐突,這麼尷尬……
唉,是我考慮不周了。
她卻回答我:「我也喜歡你。」
她說,她也喜歡我。
我下面該怎麼辦?說實話,我有點不知所措,但我不願意放棄這個難得的機會。
如果她也是認真的,既然兩情相悅,為什麼不可以在一起?
我猶豫著,她似乎有些疑惑,主動詢問:「你說的喜歡,是哪種喜歡?」
是哪種喜歡呢?
是,想長相廝守,白頭偕老的喜歡。
「我喜歡你,說愛也不為過。」
我不敢說愛,愛是一個沉重的字眼,在我看來,愛這個字,彷彿淬了毒,無需見血,便可封喉。
但我對她的喜歡,我想,說愛也不過分。
「做我的女朋友,和我在一起吧。」我向她承諾,「我會永遠對你好,永遠陪伴你。」
緣緣,她明白我的意思嗎?
她不知道我有多麼喜歡她,和我不知道我有多麼喜歡她,兩者相比,哪個更言情?
「我算是個自私卑劣的人,甚至不能允諾你一世無恙,但我願意把我的一切都交付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