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偏要得意忘形
以一己之力錘爆穢土斑的完全體須佐能乎,鳴人做到了當今忍界,幾乎沒有第二個人能夠做到的事情。
此時面對捲土重來的穢土斑,四重模式加身的鳴人氣焰囂張,只感覺自己體內的每一個細胞,都充滿了爆炸般的力量。
看樣子,作為第四重buff八門遁甲的開啟,徹底解禁了鳴人體內的潛能,也讓鳴人的實力實現了第四階段的飛躍。
至此,一開始還能和鳴人打得有來有回的穢土斑,已經再也不是鳴人的對手了。對此鳴人雖然有些遺憾,但也無可奈何。
沒辦法,誰讓鳴人的戰力提升實在過於迅速呢,原本還想讓穢土斑成為磨礪自身實力的一塊磨刀石,但現在看來,穢土斑能為鳴人提供的戰鬥經驗,大概也僅限於此了吧。
念及此,鳴人微微搖頭,隨後身形一閃消失在了原地。他現在,已經準備要為這場和穢土斑之間的戰鬥,畫上句號了。
對面,穢土斑看著鳴人的身影消失,他那雙蘊含無上瞳力的輪迴眼登時眸光一凝:「果然很快!」
隨後,在鳴人金光一閃出現在自己面前的那一瞬,斑陡然雙眼圓睜,一雙輪迴眼爆發出極其強盛的瞳力:
「神羅天征!」
但見斑以輪迴眼為媒介釋放神羅天征,將眼前近在咫尺的鳴人阻滯了一瞬,但也僅僅只是一瞬而已,很快,鳴人的拳頭便是強行突破了斑的神羅天征,然後再次將他那副穢土轉生軀體的上半身直接打爆。
直到穢土塵埃倒卷而回,重新匯聚成斑上半身的那一刻,斑的臉上,依舊還帶著幾分難以置信的神色。
「竟然只靠蠻力就強行突破了神羅天征的斥力場?開什麼玩笑…」目光微微凝滯的斑,神色無比荒誕地想到。
須知,作為這雙輪迴眼的真正主人,斑的神羅天征,威力更在長門操控的天道佩恩之上。可現在,斑近乎壓榨瞳力,全力釋放的神羅天征,竟只能阻擋鳴人一瞬,這是何等荒誕離奇的一件事。
正當斑略微有些懷疑人生的時候,鳴人再次毫不客氣地欺身上前,近身向斑釋放了一招八門遁甲第六景門的經典體術,朝孔雀。
朝孔雀之後,又是經過尾獸之力增幅的雷犂熱刀,緊接著還有各種威力強大的體術被鳴人接連用出,一時間打得穢土斑左支右絀,難以招架。
這並不是斑實力太弱或是實戰經驗不足,而是經過四重模式增幅的鳴人,力量和速度皆已遠遠凌駕於穢土斑之上,以至於哪怕有著輪迴眼的增幅,穢土斑也已經完全跟不上鳴人的行動了!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地被鳴人打爆,然後一次次捲土重來,直到不知第多少次恢復穢土之身的時候,斑的面色終於徹底陰沉了下來。
倒不是斑輸不起,而是他並不認同穢土轉生下自己的實力。在斑看來,若是自己取回輪迴眼,並且以輪迴天生之術復活,重新獲得血肉之軀,到那時,自己能發揮出來的實力,又將不可同日而語。
哪像現在這樣,一身實力被穢土轉生的瓶頸限制得死死的,即便是遭遇強敵也沒辦法讓自己在戰鬥中得到突破,這對於生性要強的斑而言,是極度不痛快的一件事。
鳴人這會兒倒是樂在其中,畢竟能將逼格比那個二柱子要高上不少的宇智波斑一次次打爆,成就感絕對是滿滿的。
「宇智波斑,看來我體內的尾獸查克拉,你是沒有辦法搶走了。」此時看著面色沉凝的穢土斑,鳴人攤了攤雙手揶揄道。
「別太得意忘形了,小鬼。」斑皺緊眉頭,黑著一張死人臉道。
眼看著斑那一副隨時都有可能暴走的模樣,鳴人卻是繼續火上澆油:「我偏偏就要得意忘形,你這箇舊時代的遺物。」
「……」不善於耍嘴皮子功夫的斑不再繼續和鳴人鬥嘴,表情陰沉的他,陡然抬起雙臂,然後雙手合抱於胸前,
「木遁.樹界降誕!」
下一秒,大地震顫,無數枝條根系粗壯的樹木撐破地面源源不斷地生髮而出,如洪流一般不斷地朝著鳴人這邊推進,來勢洶洶。
僅不到一會的功夫,周圍的地形與環境便被徹底改寫,成為了樹木繁盛,如原始森林一般的地方。
鳴人置身於樹界之中,對眼前環境的改變無動於衷,畢竟穢土斑會使用木遁,這是身為穿越者的他早就已經見怪不怪的事情。
當然,為了不讓自己陷入被動,鳴人接下來還是連續丟出幾發螺旋手裡劍清場,將他自身附近的所有樹木絞碎,清理出了一大片空地。
而就在鳴人用螺旋手裡劍清場的瞬間,一條木龍悄然盤旋而至,但見木龍身軀扭轉,試圖如蟒蛇一般綁縛住鳴人,然後從他身上吸走查克拉。
對於斑打的這個小算盤,鳴人又怎麼可能會讓他得逞,眼見木龍遊走而來,鳴人不退反進,直接迎面沖至木龍跟前,並在一瞬間出拳將其轟飛。
在這之後,隔著不算太遠的距離看向立於一棵大樹之上的斑,鳴人似笑非笑道:「怎麼,自己的招數嫌不管用,反而要用千手柱間的木遁嗎?」
「你這小鬼,倒是伶牙俐齒。」見鳴人時不時的嘲諷不斷,斑不由得氣極反笑。
雖說斑一直以來都信奉著「身為大人,哪裡會跟小孩子置氣」的道理,但眼下由於鳴人展現出來的實力過分強大,他在斑的眼裡,早就已經不能算是小孩子了。
畢竟,你見過有哪個小孩子,能將一個實力強大的成年人一拳打爆的?
穢土斑深知目前的自己已經無法奈何得了鳴人了,沉默了片刻之後的他,忽然深吸了一口氣道:
「漩渦鳴人,我就承認好了,用著這副穢土轉生之軀的我,確實無法奈何你分毫。」
「那是自然。」鳴人聞言淡淡笑道,「穢土轉生這種旁門左道,又豈能與我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