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故事中的故事
「你都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了,咋還不知足玩這種東西呢?」
他剛說完這話,我眼睜睜看著,本來獃獃看向窗戶外面的人偶頭,轉了過來……
「!!!」我無比緊張的盯著徐警官,他看我這麼緊張的表情還有點奇怪。
幸好這個時候,徐警官打發下去的那個警察回來了,還提著一個果籃。
徐警官接過來,略帶歉意和尷尬的把果籃遞遞給我:「這次,實在不好意思啊……給你們添麻煩了。下次不要把你們這些……玩具,涼到那麼顯眼的地方了,兩口子好好過日子!」
我:「……」
我很想辯解這不是我的。
我有一個朋友。
但是我總覺得這麼說的話沒有任何意義。
……
我目送警察上了電梯,我把門關上,靜默的站了一會,問道:「我現在是不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死掉了。」
胡米猶豫了一下,安慰我道:「沒關係,臉面這東西不要也罷。」
「謝謝,讓我安靜一下。」
我心如死灰。
而後,就因為徐警官的話,前妻和胡米嘰嘰歪歪的在那鬥嘴,倒霉玩意起鬨架秧子的亂嚷嚷,我默默一個人在電腦前面玩遊戲。
只有劉老六關心我,從紋身里出來,抱著我胳膊蹭啊蹭,給我搓下來厚厚一層泥——他要是去澡堂子給人搓澡准合適。
老六身上的傷也都好了,我尋思著要是找不到他家,要不讓他去貓咖打工?
嗯……就說是稀有的夏威夷「幽冥靈界藍毛偵測狗」好了。
倒不是為了掙多少錢,只是為了補貼家用而已。
過了好半天,他們那邊安靜了,前妻看出我心情不好,湊過來關心道:「要不我給你講個笑話?」
「……」我斜眼看她。
前妻不以為意:「有個人,看到他媽媽說話帶字母,知道自己吃了毒蘑菇了,於是去醫院,發現醫生說話也帶字幕——原來他吃了『野生字幕菌』~~」
「……」
這是什麼沒品的冷笑話。
啊,毀滅吧,累了。
我往後一靠,放棄了抵抗。
……
這一覺睡到了大天亮,結果又是被敲門聲吵醒的。
家裡除了老六都不在家,我怕又是什麼麻煩的傢伙,就讓老六躲了壁櫥裡面去。
這次吸取了教訓沒有問是誰,直接開門。
結果……還是警察。
「……又來?」我脫口而出。
門外的沈雲有點詫異,敲門的手還愣在半空:「我好像,是第一次來你家吧?」
「……啊,對,請進。」
我把沈雲讓了進來,然後連忙開始倒水收拾:「你這麼快就出院了?」
現在沈雲的右手還被吊在脖子上,衣服只能簡單地披在外面,頭上也有一圈圈的紗布包著眼睛,但是整個人看起來還挺精神的。
「但是醫生也沒有明確禁止我出來啊。」沈雲狡黠一笑。
——哦,她這是偷跑出來的。
我悄悄拿起手機。
「如果你敢跟江隊或任何其他人說的話,你就好好等著我出院吧。」沈雲笑著說道。
我:「……」
她竟然敢威脅我?難道她以為我是誰?
我堂堂王五大人是那麼容易就被威脅的人嗎?!
我冷笑一下,堅定地拿起手機,放了音樂。
「你身體不要緊嗎?」我「關切」的問道,但凡她說出任何一個「病字旁」的字來我就要勸她回醫院了。
沈雲活動了一下左手:「活力十足!」
——呵呵,我就說我和這姑娘合不來。
緊接著,不等我繼續和她閑扯,她就拋出來一個重磅消息:「我找到陳陽了。」
「!!」
陳陽,是於嬸的閨女,羅玲消失之前提到的名字!
為這個名字我還製造了一份假的證物,還因此導致沈雲瞎了一隻眼睛。
「他在哪?」我問道。
「跟我來。」
……
因為沈雲受了傷,她是打車來的。
所以我只能開著我樸實無華的,雙座阿斯頓馬丁帶她低調的招搖過市。
她坐了車上還不忘挖苦二狗子:「你這是做了多少虧心事才能開得起這車啊?」
我想了想:「最少是升官發財死老婆的程度吧?反正連續一周沒有給流量的小說主角肯定沒那麼缺德。」
「就你這破嘴,遲早會被人和諧的。」沈雲閉了閉眼睛,「快走吧,我給你指路。」
……
這是一片老城區。
位置卡的很尷尬——即是「曾經」的繁華地帶,又恰好躲開了「現在」的發展中心。
既不夠格拆遷開發,又缺乏足夠空間給新生勢力生存,導致這裡變成了城市之中被遺忘的孤島。
外來務工者或許會考慮在這裡暫時落腳,但是房東們高昂的房租嚇退了絕大多數願意住在這裡的人。
加之地理位置偏離中心地帶,交通不便,購物不便,這裡的人已經遠不如幾年前那麼多了。
沈雲帶我來了一個六層小樓樓下。
在當年,這種聯排的六層樓可都是「職工」、「家屬」才能住上好房子,但是現在樓道里已經貼滿了各種的小廣告,線纜和管道東拼西湊的勉強規整在一起,讓人感覺這裡還有一些人氣卻已經落入遲暮。
就如它的業主們一樣。
「這裡就是陳陽家,三樓。」
我左右看了看,好奇道:「直接過來?你們不帶點人啥的?」
沈雲指了指自己:「你是說讓我告訴別人我在哪嗎?如果等會我沒錢打車回去,而某個為富不仁的混蛋也不想送我的話,我會的。」
我剛想辯解一下,沈雲直接就說道:「沒有什麼必要。陳陽——是失蹤案的失蹤人員之一。」
這個答案有點出乎我的預料。
我還以為是什麼窮凶極惡的罪犯。
但是……羅玲她……
接著沈雲告訴我:「我應該和你說過,羅玲的人口走失案,最初曾被歸為一起人口拐賣案,又被獨立出來。原因在於當時一共發生了十三起人口走失案,發生的地點都在這片南坪街道。
「失蹤者的年齡,從十歲到二十一歲不等,這些失蹤案有太多相似之處;
「可最終,在併案查找了一陣子之後,仍然毫無線索,這些案子的時間跨度又超過了五年,再加上一些客觀因素,只能重新分為獨立的案子。
「如果按照順序來排的話,羅玲應該是第七個案子的失蹤者,而陳陽……是第九個失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