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罡石
「罡石?這你可是問對人了,這東西用來打磨佩劍極為合適,就是所在的地方不太好抵達,我在書上看過它的作用,之前本想著花錢買一些的,奈何一直尋不到賣它的賣家。」
談宵月說著,從袖口裡掏出她隨時帶在身上的一本冊子,翻到寫有罡石效用的那一面遞給庄回。
「喏,你看看,不僅去找尋它的時間有特定的,它所在的地方,我目前,也就在御劍山莊這邊看過,但我之前去了幾次,都沒能找到它。」
庄回伸手接過冊子,看了下。
上面不僅詳細描述了罡石的各種價值,還有它最常出現的地方,以及只有在夜間子時過後才會變為正常的罡石會有的暗金色。
在那之前,到底會是什麼顏色,書上沒有明確給出一個指示,只是說,不同地方的罡石在變色特性上會不一樣。
高笑笑這會兒也湊了過來,看著書上繪製的那個和普通石頭根本沒什麼大差別的罡石,美眉微蹙。
「那這個東西,不能直接花錢買嗎?」
話音剛落,她視線便下移到書上寫的一般價格。
「最低五百兩黃金起?」
高笑笑瞳孔微縮,迅速用雙手掐算了下。
根據庄回之前給她說的,一兩黃金等於十兩白銀的兌換率,這五百兩黃金,得是.……五千兩白銀?
以她現在符籙宗的修二代的身家,雖然不在話下,但庄回這裡,她得給出一個合理解釋才行。
指不定還會讓他發現點什麼,風險實在太大了,她覺得她不能冒這個險。
便清了清嗓子:「還是算了,這太貴了,咱們還是自己找吧。」
庄回可是書中的男主角,一般主角發現寶貝的幾率可是比一般配角要高多了。
再加上,按照主系統所說,現在的她,因為有庄回在,定位也直接從一個不存在的角色變為書中女主,兩個主角一起去找,肯定是比談宵月自己找到罡石的幾率大的多。
哪知庄回卻在將手裡的書冊遞還給談宵月後,看向她認真言道:「是貴了些,但你若真的想省事的話,我也是能花錢買到它的。」
「你什麼時候.……」高笑笑本想問他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多錢,又突然想起來之前庄回有告訴過她,他有拿一些本金去做投資,估摸著是收了不少利息回來。
話到口邊,便又改了下:「還是別了,這些錢你自己賺的也不容易,還不如先留著,咱去先去找找看。」
談宵月在一旁看著這二人的互動,仔細看了看庄回在看待高笑笑時,眸內有著的神色,總感覺他們兩人不像是單純的義兄妹關係。
但猜測歸猜測,她現在也不好直接去問這事。
只能附和起高笑笑道:「是啊,這罡石這麼貴,能有免費的拿,當然還是別花錢。」
說著,談宵月有意無意地瞥了祝無一眼,意思很是明顯,覺得他方才花錢買一錦囊的淬劍水有點傻了。
祝無接收到她的視線,本是想說些什麼的,就被庄回打斷。
「既如此,那等今夜子時的時候,咱們一同去探探,祝無要來嗎?」
談宵月需要用罡石做修理佩劍的營生,自是得來,祝無那邊,他就不太確定了。
「去,怎麼不去?萬一出了什麼事情,談宵月這裡我好歹也能護著。」
談宵月翻了個白眼,不屑道:「我需要你護?我手裡好歹也買了不少符籙宗的防身符籙,你不去也是一樣的。」
眼看二人又要開始拌嘴,罡石找尋的事情已經定下,庄回便拉著高笑笑先和談宵月二人告別,往藥王谷的位置回。
罡石的所在地,正好是御劍山莊的禁地里,說是禁地,但平日里去往那處找尋合適打磨石的弟子也不少。
算是一個半開放的禁地,只要不往更里的地方,觸碰一些不該觸碰的東西,便不會有什麼。
饒是這般,為了確保現在已經能被旁人看見實體的高笑笑的安全,庄回在帶她回到藥王谷后,還是一連準備了不少能幫她抵禦危險的東西。
從藥丸,到符籙,精細到讓高笑笑以為她自己是什麼易碎的瓷娃娃。
等行李差不多收拾好,盡數被她存進電子背包了,她才想起來,她這兩日忘了回符籙宗一趟看看。
便在晚膳結束后以她需要休息為由進行視角切換,回到符籙宗的那具第一人身上。
醒來時,何民剛好帶著一本書冊造訪,說是立馬就要到白山開啟的時候了,一年前她因為一場意外陷入昏迷中,沒能尋到合適她自己用的拂塵。
這一次,她既然已經蘇醒,且實力也精進了不少,也是時候再去白山一趟。
「白山拂塵閣里的拂塵雖然樣式較多,但到底不是自己親手製成的拂塵,若想馴服,還需很長的磨合時間。」何民將手裡的書冊遞給高笑笑,嘆氣看向窗外高懸明月。
「距離小宗主要參加的半年一次的代理宗主的考核,如今只剩下不到五個月了,這期間,若將大半時間皆花費在馴服磨合拂塵上,自是來不及的。」
符籙宗的御符者,一般都會在初階御符者四級的時候去往白山挑選合適的拂塵。
一旦擁有拂塵,再去激發符籙的力量,能直接將力量翻倍。
就和劍宗的弟子手裡必須帶有的佩劍一樣。
這事,高笑笑也早已經通過原書劇情了解了些,聽完何民所說,很快明白他的意思。
「何叔是想,讓我去白山找尋製得拂塵需要的材料?」
自製的拂塵一般製成后不僅效用能夠更好,還能直接跳過和御符者的磨合期,對於而今的她來說,的確是個最佳選擇。
「嗯,老奴替您挑選了幾樣製成拂塵需要用的材料,您看看,若是無什麼問題的話,此事便儘快定下日程吧。」
書冊上被何民圈出來的材料,一個是白尾長嘴鳩的羽毛,還一個,則是不折木。
這兩樣,都是白山裡較為稀罕的東西,若真的去,三五日肯定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