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秘密,從來都不是人想藏,就能徹底藏得住的事!
那一天,如果安寧沒那麼倔強,稍微服一點兒軟,這一切或許又會不一樣!
君朗再次執拗的問道:「你,跟我來的?」
「我是自己找到這兒的跟你可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是嗎?」
而代替她的夏小籽,在神秘女子的牽引之下,一步步的走向深淵。
寧義馨:我是不得已的惡魔,你卻是天生的惡魔。
夏小籽:您遲疑的那幾秒,不像您。
夏小籽僅憑寧義馨遲疑的幾秒,便斷定北王多了的那位公主跟她有微妙的關係。
這也就埋伏了後來,夏小籽得知小安寧的「公主身份」之後,一再想殺了她的原因。
一北收回伸出去的手,嘴裡的話也在看到弟弟眼裡的朦朧淚意,而咽回到肚子里。
呵,他這個傻弟弟,事關情感的問題上,從來都不是意氣用事就能……得到自己期盼的回應。
人之慾望,永無止境!
這種被人質疑的戲碼,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發生在安寧的身上,沒人會願意相信她。
哪怕,事情都到了水落石出的一天,他們也還是會拿看待小偷的眼神看她。
於是,她耐心的聽小北把話說完,又把大白放在桌子上,全當自己是個吃瓜群眾。
「這事怪我,我不該……?」
一來,在她的心裡,一北就是一位好好說話的大哥哥。
人族公主的復仇記及與妖族王子的愛恨情仇。
她付出的不僅是壽命,還有她的皮相,也就是她的皮,人皮。
起點子拒絕採用她的心,稱她的心……不幹凈。
因與果,果與因,起始亦是終。
暗線:她的母親曾是妖族聖女,為情愛而叛變,又因女兒起點子生怪病,與情郎聯手廢妖族。
只為女兒……能長生。
人族公主沒了味覺,卻換來了妖族王的青睞。
初心不改,方得始終。
然,她終是愛上了不該愛的人!
由孑然一身,身負血海深仇改為:因父命而不得不深入妖族之地,殺妖族王為父爭光。
因,她的長相過於耀眼……?
善良單純的公主啊!
安寧豪爽的答應道。
女子嘛,沒必要像君子那樣說話算數的咧!
卻在這時,她感覺自己的食指一疼,是小白蛇偷咬了她一口,還吃了她的血肉。
這……算故意傷害罪不?
「這麼東西,就算是你意圖欺騙我感情的禮物。」
「這可是我的肉,我的血哎!」
安寧含著自己的手指,含糊不清的控訴道。
她還沒見過這麼無恥的男人,過分!
就算要咬,也得咬大白……?
「你就這麼放心?萬一,萬一那小子把我們女兒拐走了,那我們可怎麼活?」
「還想讓我再說一遍,嗯?」
「是,我承認能活著就是比其它的結果都要好!但,我就是……心裡不痛快!」
一句「不痛快」,道盡多少為人父母的愛子女之心。
這世上,但凡有更好的選擇,大多父母是不會願意對自己的兒女放手,放任他們到別家去受苦受累。
……